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4396    作者: 日期:2025/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涵盖了2024年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重视主动公开,将其视为政务关键,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并列入重要日程,构建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统筹方向,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具体事务,保障经费,形成良好工作格局。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2024年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46条,主要涉及公共文化活动,文旅安全宣传,行政许可、执法、处罚公示,旅游数据统计,党的文化旅游方针、政策、理论宣传。丰富群众生活、提升安全意识、增强工作透明度、支撑行业发展、把握政治方向。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优化公开平台与办公系统数据互通,实现主动公开信息及时推送、线上申请实时采集,提升公开时效。依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公文的公开属性,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未公开的及时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持续优化公开平台与办公系统数据互通,完善接口协议实现信息即时共享,优化线上申请采集功能。重视平台安全与内容质量,邀专业机构检测,组建审核团队把关,定期自查整改,确保平台信息权威准确。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结合网站监测,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自改,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期限。定期组织业务培训,鼓励参加交流活动,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服务群众、推动文旅事业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与司法部门报备数的一致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与司法部门报备的一致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认真梳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不能及时、主动地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布相关信息。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存在政府网站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三是由于我局缺乏专业人才,对文件解读主要依靠上级相关资料。政策解读目前主要以转发中央、省市政策、决定为主,没有开展本局业务范围内的政策解读。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1.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务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3.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文旅市场审批、执法等热点难点问题。以我局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务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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