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严格遵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保障网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文化市场和网络环境的健康有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推进日常抽查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抽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实现执法部门进行常态化日常监管,逐步做到抽查事项清单年度全覆盖。
(三)加强市场监管,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平安稳定、有序发展。
二、检查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检查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职能职责组织实施。
三、检查对象
梁河县区域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
四、检查时间及频次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0日。每月检查次数不超1次(特殊情况除外),全年不超12次。
五、检查方式
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节前检查全覆盖、节中随机抽查。日常监督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查方式、联合执法方式开展。
六、检查内容
(一)经营证照资质: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且证照在有效期内并悬挂于显著位置;证照登记的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信息与实际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擅自变更的情况。
(二)经营规范:营业时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超时经营现象;是否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是否及时制止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信息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是否存在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情况。
(三)网络安全与信息管理:是否安装并正常运行国家规定的互联网安全管理系统;是否传播含有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赌博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等违法有害信息;是否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四)消防安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齐全、完好有效,是否定期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场所内电器设备、线路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等情况。
七、结果处理
1.检查结果录入。检查结束,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
2.检查中发现安全问题、经营不规范问题和违法问题的,将督促整改、依法惩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日常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落实。以日常检查为基础,综合运用突击检查、重点检查、暗访暗查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三)加大宣传培训,压实工作责任。通过举办培训、以案释法、新媒体宣传等方式,提高经营业主安全责任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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