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努力提高文化和旅游领域依法行政水平,为全县文化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法治监督与保障。一是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研究解决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2025年,领导小组召开行政执法工作会议4次,就旅游行业领域整治、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包容审慎执法等事项和内容进行了讨论、研究、部署。二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示了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等内容。执法决定信息依法及时公开。2025年,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10余条,公布部门权责清单237项。在全国文化市场监管与服务平台公开检查方案5份,检查数200余条。配备执法记录仪2台,实现从执法检查到执法案件办理的全面记录留痕。明确了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成立了法治审核小组,一年来,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策审核2次,审核率100%。
(二)引导公众参与及实施监督。一是采取“线上+线下”“理论+实操”模式,开展执法人员和经营业主培训。一年来,领导班子和执法人员参加线上、线下行业政策法规培训30余人次,课时100余个。开展经营业主培训和以案释法宣传培训共4场次,参加和受影响人数150余人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梁河县文旅行业“诚信旅游我带头”倡议书》《梁河县文旅行业“红黑榜”制度(试行)》《关于征集涉企业行政执法“两违四乱”问题线索公告》《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的公告》,创作发布《斩断“低价游”黑链·守护云南旅游金招牌》警示宣传视频以及向文旅市场经营户发放《涉企业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摸排表》等方式,在普法的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聘请法律顾问指导、审核案件办理、文书制作、合同签订、文件制定等,确保各项工作的开展都合法合规。2025年,我单位监管的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未发生群众上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三)建立舆情监测和投诉处理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监测文旅行业舆情动态,及时发现和处置负面舆情。2025年,在视频号、抖音号、小红书等平台,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和评论事宜100余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畅通“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及云南一机游平台,建立了“接诉即办、快速响应”的工作机制,2025年共受理处置文旅投诉3件,办结率和满意率100%。
(四)抓实行业监督管理。一是深化跨部门协作。与市监、公安、工业商务等8个部门建立了联席协作机制。2025年,召开联席会议6次,对黑导游、不合理低价游、强制消费等旅游市场乱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6次,发现并整改问题40余个,与涉旅经营业主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100余份。积极联合宣传、公安、消防、教体等部门,对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校外培训机构等行业领域开展联合检查2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90余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00余家次。查处、办理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案件2件,罚款和没收违法所20451元;查处、办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版物零售案件3件,没收非法出版物38本。二是抓实日常执法检查。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结合“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加大对KTV、网吧、电子游戏室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的查处。检查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主体200余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30余个。三是优化行政审批。2025年,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延续6件,歌舞娱乐场所设立1件,文艺表演团体设立1件,营业性演出备案4件,艺术考级备案、变更5件。通过优化办理流程和材料,压缩办理时长超30%,群众满意度和好评率100%。四是重视宣传引导。利用传统节庆、旅游日、文化遗产日等节点,通过有奖知识问答、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服务等方式宣传文旅市场政策法规。设计有奖知识问题20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接受咨询150余人次。利用抖音号、微信公众号发布法律法规知识50余次,浏览3000余人次。利用“干部走进广播室”普法宣传平台,录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4期,浏览数500余次。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的渗透力有待增强。宣传形式虽不断创新,但对农村地区、特定行业群体(如民宿经营者、非遗工坊从业者)的针对性、精准性仍需提升。
(二)跨部门协同的纵深度需拓展。涉及文旅与公安、市监、网信等多部门职责交叉的问题或监管时,信息共享、联动响应和长效协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和顺畅。
(三)优化营商环境举措需要进一步深化落实。包容审慎执法、自由裁量基准、网上一站式审批、扫码入企、“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等制度方面均存在贯彻落实不到位情况,有待进一步细化、深化、强化。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制定个性化的法治宣传方案,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加强对文旅经营单位的法律法规培训,增强其依法经营意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法治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聘、岗位培训等方式尽快解决我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不足的问题,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落地落实。
(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权责清单”透明化,全面梳理并公开文化和旅游领域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每一项审批、处罚、检查的依据、流程和时限,杜绝隐性壁垒和随意执法。加强“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和“扫码入企”,解决执法检查要求不统一、乱检查等增加企业经营负担的行为。
(四)完善平台数据录入。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信息实时录入、查询和共享。
(五)持续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明确节假日、开学季等重要节点,加强市场巡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持续开展旅游行业领域整治,紧盯黑导游、强制消费、低价游、欺客载客等旅游乱象,强化宣传引导、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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