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小厂乡

华侨回国户口登记(华侨落户)

浏览量:3644    作者: 日期:2023/12/15

华侨回国户口登记(华侨落户)

     华侨回国定居的,本人或监护人应在《华侨回国定居证》有效期内,向拟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需要以下材料:

        (一)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二)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三)省人民政府侨务部门签发的《华侨回国定居证》;

        (四)本人或者配偶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国内亲属作居住担保的,可登记在定居地派出所直管公共户或社区集体户。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是否收费不收费。

文章来源:小厂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