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寒假和春节假期的临近,芒市公安户籍窗口迎来办证业务高峰期,为有效提高办证效率,芒市公安多措并举,积极提升服务效能,让户籍服务更加快速更有温度。
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交验居民户口簿;
公民换领居民身份证,需交验原居民身份证;
公民补领居民身份证,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等身份证件。
临时居民身份证:公民办理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1.年满16周岁公民:居民户口簿。
2.未满16周岁公民: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成年人与陪同办证监护人户口不在一处的,还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1.年满16周岁公民:申请人本人居民户口簿和合法就业(就学、或居住)的证明材料,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
2.未满16周岁公民:需监护人陪同申请,提交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成年人与陪同办证监护人户口不在一处的,还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合法稳定就学(或居住)的证明材料,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
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发(不含邮寄时间);临时居民身份证当日内完成制发。跨省通办(证件30日内发放)
是否收费:首次申领不收费;换领收取工本费20元/证,遗失补领、损坏换领收取工本费40元/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10元/证。证件不仅限居民身份
未成年人集中办证,主要是部分群众误以为身份证是进站乘车唯一的有效身份证件,但其实还包括居民户口簿等其他证件,交通出行选择以下任意一种证件即可,“没有身份证,可用其他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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