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多年前,云南普洱各族代表立下民族团结誓词碑,许下同心同德跟党走的庄严誓言;70多年后,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的后代们,继续发扬着先辈光荣传统,续写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民族团结,是国家稳定之基、民族复兴之魂,在促进民族团结的伟大征程中,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重大使命,发挥着中流砥柱的关键作用。
以“增意识”为着力点,弘扬民族团结主旋律。意识是行为的先导,纪检监察干部要用好反腐倡廉“话语权”,通过“言传身教”,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牢中华民族团结互助同心结。在工作中,注重挖掘和宣传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激励更多的人投身到民族团结事业中来。同时,依托“三微一端”线上载体及廉政教育基地、机关廉洁文化长廊等线下阵地,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为广大干部群众宣传讲解纪法知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将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抓在平常、融入日常,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各民族群众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法治意识。
以“强治理”为着眼点,画好和谐共进同心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至关重要,关系着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与文化繁荣,纪检监察干部手握监督执纪问责“利剑”,斩的是啃食各族群众利益的“虎贪蝇害”,除的是破坏民族团结的“毒瘤祸水”。对那些在民族团结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甚至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为民族团结筑牢纪律防线。在面对民族矛盾纠纷时,不偏袒任何一方,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确保公平正义。同时,积极推动建立全民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对民族地区信访工作的监督,及时解决各族群众反映的问题,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各民族以“团结”为圆心,以“奋斗”为半径,共画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最大同心圆。
以“促发展”为落脚点,谱写繁荣发展新篇章。在时代发展的浪潮中,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重大使命,是廉洁政治的守护者,是作风建设的推动者,是发展秩序的维护者,犹如中流砥柱,为各民族的繁荣发展保驾护航。纪检监察干部通过监督检查,督促公职人员勤勉敬业、务实担当,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通过严格执法,规范市场行为,保障公平竞争,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当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资源得以合理分配,项目能够公正推进,各民族的企业和创业者们便有了信心和动力去开拓创新、扩大投资,各族人民深深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记心间、融入血液,共守祖国疆土、共建美好家园,民族团结进步之花才能越开越绚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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