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民宗局“十二五”工作总结
“十二五”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在州民宗局的具体业务指导下,梁河县民宗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进一步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全面落实民族政策,推动各民族的共同进步,不断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宣传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发展民族经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有力推进了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和宗教稳定事业的发展。
一、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情况
“十二五”以来,中央、省、州累计投入梁河县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资金3408万元,比“十一五”期间投入1866万元增加了1542万元。通过扶持,成效明显,一是农村基础设施显著改善。梁河县人口较少民族大多数居住在山区或半山区,自然条件差,道路、交通、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十二五”期间,我局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为扶持重点,在国家、省、州的大力帮助下,建设了一批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交通、水利、文化等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完成村内道路硬化建设56件,投入资金1137万元;建设人畜饮水工程项目2个,架设水管9306米,投入资金60万元;建设农田水利项目1个,投入资金8万元。二是增收产业基础进一步夯实。“十二五”以来,我局以农户增收、提高群众生产社会水平为突破口,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培育增收支柱产业,增强了群众的商品意识,拓宽了经济收入渠道。5年来,累计完成老茶园改造1500亩,投入资金100万元;产业发展扶持100万元养殖仔猪400头、新种茶叶600亩;养殖水牛20头,补助资金4万元;发放生猪369头,补助资金80万元;建设蔬菜大棚5座,投入资金5万元;种植石斛1亩,补助5万元。三是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十二五”期间,共建设文化活动室33座,投入资金685万元;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村寨5个,投入资金500万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3个,投入资金240万元;开展种、养殖科技培训5期,培训100余人次,投入培训经费4万元。
二、民族政策法规教育宣传贯彻情况
(一)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梁河县民宗局十分重视民族法规、宗教政策、民族团结宣传,通过各种民族节日活动、宗教场所活动、各种会议等途径进行广泛宣传,5年来,共发放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宣传单14000多份,短信宣传8000多条,发放《法律法规知识》读本700余本、《农村法律普及读本》173本、《农村实用知识读本》240本、《村民〈移民〉实用法律知识读本》160本、《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120本。
(二)认真开展好民族成份更改工作。对民族成份更改认真把关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公民确定和变更民族成份的政策和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宣传。公民民族成份的确定和登记管理、是民族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局和教育、公安部等部门加强宣传、相互协作、规范程序、公开透明、监督到位,对不符合民族成份的变更条件和依据的一律不办理、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办理,做到依法审批、规范审批程序、公开对来咨者我们耐心讲解、指导、尽量做到以政策、据理服民、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三)加强民族文化培训,提高少数民族整体素质。我局结合本地实际,多次深入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民族文化调研后因地制宜、因族制宜进行不同途径文化传承保护,把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抢救经费用到实处,发挥其最大效能。
三、宗教工作情况
(一)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加强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加强宗教场所财务监督管理。进行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跨地区大型宗教活动、乱建寺观教堂和滥塑宗教造像等问题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传教活动;依法打击假僧假道欺骗信教群众的问题。坚决依法处置和打击打着宗教旗号的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完善抵御境外渗透的对策措施。
(二)认真抓好我县宗教教职人员的清理登记工作。为加强对我县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对我县所有宗教教职人员进行认定、登记、备案,为我县教职人员队伍正规化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对全县的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的基础信息进行了认真统计,及时上报州民宗局,为政策的落实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我局始终把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以宣传宗教政策法规、普及基本常识、共建和谐梁河县为主题,广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民族宣传工作内容多、范围广、任务重的实际,结合年初我局的工作安排,以省、州宣传工作内容为重点,采取多形式、多渠道,深入乡、村、社、学校广泛开展民族政策宣传。
(三)积极倡导宗教和谐。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倡导宗教和谐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宗教和谐理念,自觉贯彻到处理宗教问题的实践中;深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积极鼓励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参加禁毒防艾、社会公益事业等,发挥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四)妥善处理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握宗教工作形势,加强宗教领域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政策性问题的调研力度,积极排查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积极帮助解决宗教团体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民族团结稳定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从梁河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受地理条件限制,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基础设施差,生产方式和思想观念落后,造成自我投入、自我发展能力低,发展建设缺口资金大,基础设施、产业开发、资源开发等诸多限制因素,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实施整村推进的项目零散,规模不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群众的增收推动有限,后经乏力。同时,项目后续管理滞后,部分被扶持村出现短缺绩效现象,实施成果难以巩固。三是进一步深入学习和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掌握统揽民族宗教工作综合素质能力有待加强。四是宗教场所多数房子年久失修,危房较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缺乏维修资金。
五、“十三五”时期的工作思路、主要任务和推进措施
梁河县民宗局将按照上级部门的指导和文件精神,在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进程中,应当把发展经济,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因族举措,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上报切实可行的项目,努力改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尽量缩小与坝区的发展差距,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步伐,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
(一)切实解决民族地区贫困面貌。通过不断调研,要在全县14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做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整村推进、扶持产业发展、民族特色乡、村建设等项目。
(二)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民宗局要积极协调配合农业、林业、畜牧、科技等部门指导,帮助民族地区充分发挥优势,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和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
(三)抓民族工作示范建设。今后5年,在省、州民委的关心和帮助下,计划每年上报1-2个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
(四)做好教职人员的管控工作和宗教场所的规范管理。帮助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对教务人员队伍管理培训,定期对信教群众宣传国家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信教群众树立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相信科学引导群众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预防和抵御境外宗教势力渗透。
梁河县民宗局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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