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6年度工作总结
2016年,县民宗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民宗局的精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民族宗教工作结合起来,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妥善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健康稳步深入开展。现将上一年开展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突破口,总揽工作全局
根据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精细组织,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稳步开展。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一是党支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要求统一思想和行动,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时启动相关工作。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内到外”有人抓、有人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认真研究制定了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印制了全年工作计划,明确了学习教育重点工作、具体举措和要求。党员校领导带头讲党课,带头以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学习。
(二)加强宣传,发挥信息舆论“影响力”。一是多措并举进行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简报、信息等平台大力宣传学习教育相关文件精神,报道单位开展学习教育情况,一年来,我局编印工作简报7期,发放党章、学习教育读本等相关学习材料20余册,开展集中学习24次,开展《条例》《准则》网络测试1场次,参加党章知识竞赛1次,同时在门户网上进行开展学习教育宣传报道,增强学习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三)全员参与,发挥党员干部的“互动力”。一是局领导带头讲党课,带头以党员身份参加挂钩村党总支学习。“七.一”活动期间,局班子带头深入挂钩点为基层党员讲专题党课。二是加强排查,实现党员情况清查全覆盖。结合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有利时机,对党员基本信息、党员档案、组织关系转接、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现实表现及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核查,摸清“口袋”党员,理顺党员组织关系,使我局每名党员都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对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既体现从严要求,又考虑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组织他们参加学习教育,确保学习教育“不留真空”“不落死角”。
(四)工作压茬进行
按照既定的方案,工作中,党员领导带头学习、讲党课,带头查摆、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排查,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目前各项工作均按照县上要求稳步推进。
二、民族工作
(一)坚持抓好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深入开展“一法两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法两规定”的贯彻实施,对于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我局利用民族节日、赶集天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契机,联合县司法局、610办深入芒东、勐养、九保、曩宋、河西乡等9个乡镇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二是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政策服务。一年来办理民族成份变更5份5人。三是严格落实好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召开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与9个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2016年民族团结、宗教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通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四是认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进学校、进课堂、进村入户工作。在县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村“两委”干部培训班、农村乡土人才培训班、党务工作培训班开展了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在县委党校专科、本科班开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课程,在全县各中小学校社会课中穿插讲授民族常识及有关法律法规。九保、曩宋两个民族乡的中小学开设了《民族常识》课,使中小学生学习民族常识,学习团结互助、团结合作、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以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从而行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五是认真开展民族宗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使矛盾和问题不升级不扩大,维护好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民族经济工作扎实有效
民族经济工作是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切实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我局在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向省、州争取各类项目资金,并抓好项目资金的落实,确保项目发挥优良效果。2015年,省、州民宗部门共下达梁河县各类民族发展项目资金700万元。其中:“3121”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50万元,第三批民族发展项目资金612万元,2015年州级扶持梁河县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38万元,由于省、州指标下达时间较晚,该项目夸年度实施,现已完工90%。
1.“3121”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50万元。建设地点为勐养镇芒轩村委会芒岗村民小组,2015年批准建设生猪养殖34万元,村内道路硬化建设15万元,现代养猪科技培训1万元,已竣工验收。
2.第三批民族发展项目资金612万元。一是梁河县曩宋阿昌族乡被列为2015年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投资200万元进行项目建设。分别是曩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中关璋村牛场地村民小组挡墙建设20万元,瑞泉村墩欠村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建设30万元,户允村村民小组内道路硬化建设25万元,张家寨村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建设25万元,尹家寨村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建设20万元;曩宋村文化活动室建设60万元,平茂村村民小组文化活动室建设20万元。二是永和民族特色村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用于建设人畜饮水工程5.1万元,村内道路硬化建设47.8万元,标志碑建设1万元,文化活动室建设30.7万元,修缮永和文化广场孔雀馆与俄昌楼10万元(根据县级要求,该项目需要变更),太阳能路灯安装5.4万元。三是大窝子民族特色村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用于建设太阳能路灯12万元,民族特色大门25万元,沟渠建设3万元,文化活动室15万元,扶持葡萄种植15万元,扶持仔猪养殖10万元,牛场建设20万元。四是整村推进项目。2015年扶持梁河县“整村推进”建设项目5个,每个自然村20万元,合计100万元。用于建设梁河县马茂村委会马茂一组文化活动室20万元,马茂二组文化活动室20万元,马茂三组村内道路硬化20万元,大平子一组村内道路硬化20万元,傣族组村内道路硬化建设20万元。五是别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梁河县河西乡勐来村委会别懂村民小组为2015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投资80万元,用于建设别懂村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19万元,民族文化活动室建设60万元,标志碑建设1万元。六是特殊困难项目,梁河县2015年“特殊困难”项目建设资金30万元,用于建设九保乡丙盖村委会联合村进村道路硬化建设,该项目整合与县交通局项目整合进行建设。以上项目已完工90%。
3.州级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资金项目,2015年州级扶持梁河县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38万元。批准用于建设帮歪完小大门17万元,王家寨公厕建设3万元,中寨村内道路硬化5万元,帮歪下寨文化活动室建设10万元,项目管理经费3万元。目前为止,除曩宋村文化活动室建设60万元项目正在建设之中,预计年底可以建设完成,勐养镇芒轩村芒岗自然村“3121”工程示范村的生猪养殖项目目前尚未招标建设,因现已进入夏季,天气酷热,发放种猪会导致大部分种猪生病,风险较大,不适宜发展生猪养殖,于年底实施。其他项目已全部实施完工并通过县级验收。
4.综合保险工作。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德宏州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和学生助学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5〕60号)和《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做好2016年德宏州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承保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做好了2016年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的农房保险和人身意外险的统计上报工作,共统计上报2016年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的农房保险6个乡镇、14个行政村,共7874户;人身意外险6个乡镇、14个行政村,共30644人。
5.争取曩宋阿昌族乡双语科普试点项目15万元,电脑农业推广项目6万元,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
(三)认真落实专项规划,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
一年来,我局狠抓民族项目申报工作,工作中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示范区建设和第二轮“十百千万”规划工作,以解决少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公益事业、产业发展和解决各族群众生产生活特殊困难等项目为重点,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梁河民族经济工作再上新台阶。今年通过县人民政府批发上报州民宗局、财政局备案项目2个,分别是:2016年勐养镇帮歪村民小组的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100万元;2017年勐养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200万元,待省州下达建设指标后即可招投标施工。
(四)狠抓民族工作调研。一年来,完成了《梁河县基督教情况调研报告》、《民族乡工作条例贯彻落实调研》和《梁河县直过民族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调研》等多个专题调研报告,为创新推动民族地区发展和统一战线理论研究提供了翔实的第一手资料。
(五)抓好民族团结工作。指导好民族节庆活动。民族节庆活动期间,县民宗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人力深入实地检查、指导工作,与主办方认真分析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堵塞漏洞,保证各族群众节庆活动安全祥和。
三、宗教工作
(一)做好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在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中认真做好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我局利用赶集天在县城开展宣传2次,利用宗教场所开展活动有利时机到芒东镇、勐养镇等乡(镇)开展宣传4次,共发放宣传单1500份,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芒角佛寺、芒轩奘房等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以及如何识别和抵御邪教渗透等知识宣传教育培训2次,受教育的信徒群众300多人。一年来,全县共举办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培训5次,受教育培训人员达1200多人,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信教群众的综合素质,宣传了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
(二)抓好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工作
一年来,我局2名党政领导干部在州、县领导的带领下,先后到北京、河北、福建、上海、新疆等地区考察学习;全局8名领导干部和各乡镇民宗助理、派出所所长参加州局组织开展的知识业务培训班;选派1名宗教领导干部分别参加省民宗委举办的双语工作学习培训会;选派分管宗教的领导带领14人居士前往盈江县,参加了全州居士培训;举办全县贺露培训会1期132人,讲经说法3场次350余人次,培训会邀请瑞丽、盈江的4位得道高僧前来讲课,县民宗局和公安局国保大队、610办等部门有关人员分别作了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防范邪教渗透等知识宣讲。
(三)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我局在宗教工作上始终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是进一步开展宗教工作调研,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帮助下,今年年初完成了全县范围内的民族宗教工作调研,进一步了解掌握了我县的民族宗教人士,宗教活动堂点、信教群众和教职人员情况,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了详实的数据。二是充分发挥宗教界爱国人士的积极作用,在春节期间,我局召开“梁河县宗教界人士迎春座谈会”,看望慰问宗教界爱国人士,慰问信教困难户。三是认真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抓好《宗教活动管理制度》、《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制度》等六项制度在宗教场所的上墙与落实工作,今年我局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2所。四是认真开展民族转信工作。对芒东镇罗岗村杏唐等村民小组转信的28名群众,做好教育疏导工作。五是加强对宗教事务的规范管理。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等进行依法审核和登记备案。同时,指导、帮助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民主管理组织,对经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备案管理。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宗教方面的防渗透和打击邪教工作。五是做好州佛协换届的相关工作。做好梁河县参加州佛协换届代表的推选、审核把关和组织参与工作,保证了州佛协换届顺利进行。
(四)认真开展民族宗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使矛盾和问题不升级不扩大,维护好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民情联系,切实为民办实事
一是认真搞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县民宗局挂钩九保阿昌族乡丙盖村。全局9名领导干部共建立13户民情联系户,适时开展民情恳谈、为民办实事好事等活动。今年,共投入1.2万元资金,帮助该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加大扶贫挂钩帮扶力度,切实为民解忧。经过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驻村帮扶三年规划”、“驻村帮扶承诺书”、“2016年驻村帮扶计划”,并按帮扶计划解民忧,暖民心。在春节来临之际,深入扶贫挂钩村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慰问五保户、贫困户13户,共送去慰问金2600元;在七一建党节期间,单位一把手到扶贫挂钩村上党课,并慰问贫困党员10名,送去慰问金1000元;三是帮助挂钩村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问题:投入5.6万元解决挂钩村的人畜饮水问题。
四、存在问题
(一)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工作思路不够明晰。
(二)对项目实施监管力度不够到位,至使有的项目进度缓慢,质量不够理想。
(三)在争取领导、协调部门方面力度还不够,致使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一些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四)工作经费投入有限,双语教学、民族文化走进课堂、宗教场所修缮及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创建活动等工作的推进力度不大。
(五)有个别党员干部思想松懈,“两学一做”工作进展不平衡。
五、2017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自身建设,建立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两学一做”育实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倾听民众的意愿和要求。通过监督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干部“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做合格党员”的思想观念,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奠定思想基础。
(二)加强对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管理,抓好示范点创建工程。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重点做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保险保障及学生补助资金66.69万元的后期对接,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补助资金15万元的审核补助,农业电脑推广应用补助资金6万元的兑付,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和谐寺院管理补助资金20万元实施,实施好2016年帮歪特色村寨100万建设项目以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的其他项目工作,确保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经费按期投入使用并按质按量完工,大力改善民族地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引导民族聚居村、组调整产业结构,鼓励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兴办具有民族特色的餐饮服务业和加工企业,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强化责任,妥善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
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建立完善县乡村民族宗教工作网络组织,为确保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在全县范围内坚持不安定因素排查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对于民族宗教方面出现的问题,坚持 “县乡同抓、归口负责”的原则,责任落实到人,谁失职谁负责。通过明确责任,明确工作重点,把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理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把握重点,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精准脱贫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到云南考察工作时提出“在奔小康的道路上,绝不让一个民族兄弟掉队”的要求,按照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发挥民族宗教部门的作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扶持力度,促进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确保全县各族人民与全州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五)改进作风,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服务水平
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深入基层,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为广大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办实事、求实效;倡导工作新思路、新方法,采取新举措;严以律己,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增强紧迫感,开展工作雷厉风行、不拖拖拉拉;对待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要饱含深情,对民族宗教工作要有饱满的热情和激情,多为群众着想,提高服务水平。
梁河县民宗局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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