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工作总结
2017年,县民宗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民宗局的精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民族宗教工作结合起来,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妥善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我县民族宗教工作健康稳步深入开展。现将一年来开展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突破口,总揽工作全局
根据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精细组织,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稳步开展。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一是党支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要求统一思想和行动,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我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及时启动相关工作。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内到外”有人抓、有人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认真研究制定了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印制了全年工作计划,明确了学习教育重点工作、具体举措和要求。局领导带头讲党课,带头以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学习。
(二)加强宣传,发挥信息舆论“影响力”。一是多措并举进行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简报、信息等平台大力宣传学习教育相关文件精神,报道单位开展学习教育情况,一年来,我局编印工作简报40期,发放党章、学习教育读本等相关学习材料22余册,开展集中学习18次,开展集中讨论4次,同时在门户网上进行开展学习教育宣传报道,增强学习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三)全员参与,发挥党员干部的“互动力”。一是局领导带头讲党课,带头以党员身份参加挂钩村党总支学习。“七.一”活动期间,6月28日全天在挂钩的丙盖村、局班子带头深入挂钩点为基层党员讲专题党课。二是与禁毒防艾办、乡村到丙盖小学宣传禁毒防艾的有关知识,以展扳加讲解的形式,让他们从小了解毒品的危害,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三是在丙盖村的公路沿线栽种三角梅树,等待树长大后美化路沿线;四是慰问丙盖村贫困党员十人,共发放慰问金1000元,五是加强排查,实现吃空饷、借调人员情况清查全覆盖。结合专项集中排查的有利时机,对人员基本信息、党员档案、组织关系转接、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现实表现及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核查,摸清和理顺人事关系和组织关系,使我局每名干部职工都能有效管理,民宗局不存在吃空饷人员;组织全局党员参观州教育警示基地和观看服役人员现身说法教育,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学习教育“不留真空”“不落死角”。
(四)工作压茬进行。按照既定的方案,工作中,党员领导带头学习、讲党课,带头查摆、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排查,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目前各项工作均按照县上要求稳步推进。
二、民族工作
(一)坚持抓好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一法两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法两规定”的贯彻实施,对于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我局利用民族节日、赶集天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契机,联合县司法局、610办深入芒东、勐养、九保、曩宋、河西乡等9个乡镇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二是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政策服务。一年来办理民族成份变更2份2人。三是严格落实好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召开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与9个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2017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通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四是认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进学校、进课堂、进村入户工作。在县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村“两委”干部培训班、农村乡土人才培训班、党务工作培训班开展了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在全县各中小学校社会课中穿插讲授民族常识及有关法律法规。九保、曩宋两个民族乡的中小学开设了《民族常识》课,使中小学生学习民族常识,学习团结互助、团结合作、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以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从而行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五是认真开展民族宗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使矛盾和问题不升级不扩大,维护好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10月26日在政府八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十五个民族团结月座谈会,各乡镇主要领导和专干、民族团结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宗教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参加总结民族团结月活动开展工作情况。
(二)民族经济工作扎实有效。民族经济工作是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切实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我局在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向省、州争取各类项目资金,并抓好项目资金的落实,确保项目发挥优良效果。
1.民族发展资金情况。2017年,县民宗局积极向中央、省、州民宗部门争取各类民族发展项目资金105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450万元、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300万元、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发展资金270万元、2017年州级扶持梁河县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38万元,现在各类项目正在按原计划推进。一是2017年完成中央财政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450万元项目的规划、设计、评审、报备和招投标工作、项目预计年底完成并竣工验收拨付工作。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300万元项目目前正在设计规划中;二是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发展资金270万元。完成勐养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建设:帮盖村蔬菜冷库建设50万元,民族文化广场建设50万元,帮歪中寨村内道路硬化建设30万元,垭口村内道路硬化建设30万元,工程项目全部完工,正在验收结算。40万元村级产业发展互助资金目前正在编制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方案同资金拨付乡镇管理使用;三是2017年州级扶持梁河县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38万元,目前项目已经申报到州财政局和州民宗局审查备案,资金尚未批复下达至县民宗局。
2.民贸民品工作。梁河县申报民族贸易企业5家,2016年由省级评审委审核认定梁河三家企业,并下达2017年民族贸易贷款贴息补助资金15万元。一家公司的贷款与同一名下的石油公司共同贷款,分不清贷款多少无法补助贴息,另一家公司的贷款已经还清,目前只有一家企业符合民族贸易企业贷款贴息补助,根据该企业的贷款量450万元,以年利率2.88%计算将补助贴息资金12.96万元。
3.民族文化资金情况。完成中国德宏梁河县第三届葫芦丝文化节经费项目30万元;2017年和谐寺观教堂建设补助金10万元;阿昌族百名人才活袍培训和遮帕麻与遮米麻文化传承经费10万元,监督检查经费5万元。
4.综合保险工作。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德宏州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和学生助学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5〕60号)和《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做好2016年德宏州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承保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做好了2017年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的农房保险和人身意外险的统计上报工作,共统计上报2017年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的农房保险6个乡镇、14个行政村,共7874户;人身意外险6个乡镇、14个行政村,共30644人。做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保险保障及学生补助资金71.52万元的后期对接,对省级审核认定合格的民族贸易企业给予2017年度的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补助资金14.4万元的审核补助,农业电脑推广应用补助资金6万元的兑付。
(三)认真落实专项规划,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一年来,我局狠抓民族项目申报工作,工作中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示范区建设和第二轮“十百千万”规划工作,以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公益事业、产业发展和解决各族群众生产生活特殊困难等项目为重点,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梁河民族经济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宗教工作
(一)做好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局始终把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以宣传宗教政策法规、普及基本常识、共建和谐梁河县为主题,广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民族宣传工作内容多、范围广、任务重的实际,结合年初我局的工作安排,以省、州宣传工作内容为重点,采取多形式、多渠道,深入乡、村、社、学校广泛开展民族政策宣传。全县共举办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培训5次,受教育培训人员达1500多人,其中:7月3日—5日在芒东镇保安寺开展全县贺露培训,11月7-10日组织全县汉传佛教的主持、管理小组长进行宗教政策、法规、礼仪等相关知识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信教群众的综合素质,宣传了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
(二)抓好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工作。一年来,我局狠抓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工作,选派6名领导干部分别参加省委统战部举办的保密工作学习培训会、省民宗委组织的全省比丘尼培训班学习、省民宗委组织的全省民宗系统行政执法和法律法规培训班学习、德宏州委统战部组织统战系统干部到能力提升清华大学培训班;全局5人次参加州民宗局组织的德宏州民宗系统信息业务培训班;5人次参加了州委统战部组织德宏州统战系统保密知识培训班。通过各类培训,增长知识、增强了业务能力,为适应新时期的民族宗教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我局在宗教工作上始终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是进一步开展宗教工作调研,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帮助下,今年年初完成了全县范围内的民族宗教工作调研,进一步了解掌握了我县的民族宗教人士,宗教活动堂点、信教群众和教职人员情况,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了详实的数据。二是充分发挥宗教界爱国人士的积极作用,在春节期间,我局召开“梁河县宗教界人士迎春座谈会”,看望慰问宗教界爱国人士,慰问信教困难户。三是认真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抓好《宗教活动管理制度》、《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制度》等六项制度在宗教场所的上墙与落实工作,今年我局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2所。四是认真开展民族转信工作。对芒东镇罗岗村杏唐等村民小组转信的28名群众,做好教育疏导工作。五是加强对宗教事务的规范管理。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等进行依法审核和登记备案。同时,指导、帮助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民主管理组织,对经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备案管理。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宗教方面的防渗透和打击邪教工作。六是积极做好第二届南传佛教高峰论坛暨召祜巴升座庆典法会宣传发动工作,在芒东镇、勐养镇召开了第二届南传佛教高峰论坛暨召祜巴升座庆典法会民间宣传动员会,将宣传工作逐级推进至各村寨,共捐到善款40893元。七是组织县佛教协会,会长、副会长、贺路到州内各县市学习考察宗教管理工作,提升县佛教协会管理水平。
三、加强民情联系,切实为民办实事
(一)认真搞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县民宗局挂钩九保阿昌族乡丙盖村。全局9名领导干部共建立22建档立卡户,适时开展民情恳谈、为民办实事好事等活动。今年,共投入0.8万元资金,帮助该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二)加大扶贫挂钩帮扶力度,切实为民解忧。经过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驻村帮扶三年规划”、“驻村帮扶承诺书”、“2017年驻村帮扶计划”,并按帮扶计划解民忧,暖民心。在春节来临之际,深入扶贫挂钩村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慰问五保户、贫困户13户,共送去慰问金2600元;在“七一”建党节期间,单位一把手到扶贫挂钩村上党课,并慰问贫困党员10名,送去慰问金1000元,给丙盖村委工作经费3000元。
(三)帮助挂钩村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协调资金投入5.6万元解决挂钩村的人畜饮水问题。
四、存在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工作思路不够明晰。
(二)对项目实施监管力度不够到位,以至使有的项目进度缓慢,质量不够理想。
(三)在争取领导、协调部门方面力度还不够,致使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一些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在项目规范中项目报审、批复、中介招投标过程中进展缓慢,错过施工时间。
(四)工作经费投入有限,双语教学、民族文化走进课堂、宗教场所修缮及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创建活动等工作的推进力度不大。
(五)有个别党员干部思想松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展不平衡。
五、2018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自身建设,建立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倾听民众的意愿和要求。通过监督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干部“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做合格党员”的思想观念,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奠定思想基础。
(二)加强对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管理,抓好示范点创建工程。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重点做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保险保障及学生补助,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贴息补助,农业电脑推广应,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和谐寺院管理补助,特色村寨,民族团结示范乡项目,少数民族的其他项目工作的申报,确保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经费按期投入使用并按质按量完工,改善民族地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引导民族聚居村、组调整产业结构,鼓励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兴办具有民族特色的餐饮服务业和加工企业,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强化责任,妥善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建立完善县乡村民族宗教工作网络组织,为确保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在全县范围内坚持不安定因素排查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对于民族宗教方面出现的问题,坚持“县乡同抓、归口负责”的原则,责任落实到人,谁失职谁负责。通过明确责任,明确工作重点,把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理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把握重点,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精准脱贫。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到云南考察工作时提出“在奔小康的道路上,绝不让一个民族兄弟掉队”的要求,按照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发挥民族宗教部门的作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扶持力度,促进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确保全县各族人民与全州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五)改进作风,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深入基层,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为广大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办实事、求实效;倡导工作新思路、新方法,采取新举措;严以律己,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增强紧迫感,开展工作雷厉风行、不拖拖拉拉;对待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要饱含深情,对民族宗教工作要有饱满的热情和激情,多为群众着想,提高服务水平。
梁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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