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中国共产党梁河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6051    作者: 日期: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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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梁河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梁河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梁河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梁河县委统战部(民宗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战部民宗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县委统战部是县委的一个重要部门。其主要职能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人事安排”。主要职责是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州委、县委的有关指示;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无党派人士,支持、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海外统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县处级行政领导职务的工作;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培养、举荐优秀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县民宗局是县委、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是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协助党委政府做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促进民族地区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实现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正是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加快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的是民宗部门这一根本任务,特别是近几年来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当地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切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委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把贯彻落实《统战工作条例》同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形成了统战部牵头总揽,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党校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又协同配合的“大统战”工作格局,解决了梁河统一战线各领域的许多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了梁河统一战线事业不断创新发展。

2、加强政治引领,凝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力量。一是全力支持政协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参加并听取意见建议,参加协商调研,出台《梁河县政协“协商在基层”协商议事工作规则(试行)》,提案办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4个部门积极承98件提案,真正以行动支持县政协工作。二是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明盟梁河小组成员由3人发展到5人,参与调研2次,参政议政水平明显提升。三是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引导,促进“两个健康”。认真落实梁河县《营商环境提升十条措施》,开展民营经济领域“大调研、大走访、解难题”活动,走访民营企业60家,承办“贷免扶补”创业任务20户,发放贴息贷款190多万元,解决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开展“民企永远跟党走,同心奋进新征程”党史学习教育、光彩事业活动,为疫情防控捐赠物资80多万元,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了全县发展。四是加强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引领,推进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召开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培训会3次,做到了广泛团结、热情服务、积极引导、发挥作用;探索新手段新载体,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实践创新基地和工作站2个,组织活动2次,强化思想引领,凝聚政治意识。五是推进港台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团结凝聚人心、壮大爱国力量。及时传达州委对台工作会、侨务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宣传《反分裂国家法》《国安法》,走访、慰问台胞台属、归侨侨眷,看望台胞1人,台属9人、归侨侨眷20人,帮助解决贫困资金49000元,台胞台属、归侨侨眷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进一步增强。

3、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来抓,一是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多元一体”国情教育;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和中央、省委、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干部教育和国民教育,常态化推进;同时,充分利用梁河电视台、梁河葫丝网站等平台,常态化宣传,各族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三是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面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实现了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实现了普及率、使用率双提高。全面开展形式多样交流活动,各民族联谊交往,培育了邻里团结、家庭和美、互帮互助、共同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增进民生福祉,共享发展成果。持之以恒攻贫困、强基础,抓项目、强产业,惠民生、强堡垒,今年,投入1010万元专项民族项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四是全面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落实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工作政策法规,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坚持抓党建促基层治理,推进公众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召开联席会4次,消除和化解了民族领域重大风险,保持了民族领域和谐稳定。五是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压责任、建机制、理清单、补短板。2个单位被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44个单位被命名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06个单位被命名为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

4、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提高“导”的水平一是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教育培训。围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举办宗教团体成员、宗教界人士(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县乡宗教干部的培训4期,培训160多人,切实提高了思想认识、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宗教团体管理。按要求和程序,组织完成佛教协会换届,选出了靠得住、有造诣、能服众、起作用的新班子;认真完成了10名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管理工作。三是扎实开展“五进”活动。紧紧围绕国旗国歌、宪法及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团结进步建设进宗教活动场所,精心制作了展板、标识牌、宣传栏、展板62块,进一步构建了健康和谐的宗教关系,促进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四是持续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把所有宗教活动场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对全县合法登记的55所宗教活动场所和7所民间信仰场所新建改建扩建情况进行全面完全排查,消除隐患。认真开展“三化”治理“回头看”,对2家整改不彻底的清真食管再次进行了清理。五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外敌对势力以宗教为幌子对我开展的渗透破坏活动。持续开展依法打击境外宗教渗透专项行动2次,开展排查4次,切实消除隐患和风险。

5、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统战工作提质增效。一是抓好《条例》的宣传学习。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把《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或领导班子理论集中学习,各单位把《条例》纳入“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党校把《条例》纳入教学内容。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以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会、班子会开展学习164场次,参加3340人次,以各种形式宣传178次,4000多人参加;开展统战系统干部培训4次、党外代表人士培训3次、“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3期;通过学习培训各级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不断提高了统战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认真抓好宣传教育,在全县组织开展《条例》“走基层”宣讲活动,开展宣传宣讲7场次。全县形成了领导带头学,带头讲,党员干部主动学,统战成员自觉学的好氛围,全县掀起了学习宣传《条例》的热潮。二是抓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梁河县委常委班子带头学习,统战部民宗局及时组织学习讨论,全县各级各单位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在全县掀起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共组织召开各类学习会40多次,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宣讲1次,50多个支部以视频形式参加。通过学习,更加完整准确全面地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理解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6、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全力抓好落实。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中,全县统战干部和统一战线成员积极响应号召,交出了合格答卷。一是统筹推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自疫情发生以来,全县宗教场所全部暂停活动,针对部分宗教界人士缺少收入出现生活困难的情况,统战民宗部门深入宗教场所开展走访慰问,了解广大教职人员思想动态,做好帮扶工作。截至目前,各统一战线成员捐款捐物80多万元。帮助困难宗教界人士解决特困3人,低保5人,申请临时救助3人,发放抗疫纾困生活补助20人共4.1万元。发动爱心人士为困难教职人员捐款物资共计4万余元二是全力抓好产业发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组织全体干部完成了县委下达的丙盖村烟任务和单位的20亩烤烟任务。三是全面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按照州委、县委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卫生专项整治,完成了各项任务。目前共开展各种清扫活动30次。

7、抓实党建,打造过硬队伍。是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落实《梁河县2021年度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抓实理论武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实规范化建设,强基础、固基本、夯基石,选强配齐支部班子,强化组织引领。二是抓实党史学习教育。制定方案,强化领导,周密部署,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班子理论学习、周月例会、“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认真学习《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书目,召开集中学习会20多次,开展专题讨论3次,上党课2次,全体党员突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为民服务39项,以多种方式,真正在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一线发挥了先锋作用。三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创新理论,积极组织统战对象开展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加强对党外、非公经济、宗教等领域统战对象的思想引导工作,把他们凝聚在党的周围,拥护党,跟党走。全年共主持召开专题会3次,培训2次;四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共梁河县委统战部干部作风建设“整治年”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抓好干部管理监督,努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安排部署4次,督促检查14次,提醒谈话4次;严格整改各级巡视巡察、督察、督导指出的突出问题,实现了整改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梁河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中共梁河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梁河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梁河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131.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1.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373.61万元,增加757.54万元增加了66.97%,其中:与上年财政拨款373.61万元相比,增长757.54万元,增长66.97%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专项资金的投入和民族节日活动支出,主要原因分析:县委统战部(民宗局)财政拨款预算调整备案的文件依据是:梁财预【2021】114号2018年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资金13万元,梁财预【2021】135号2021年傣族泼水节德昴族浇花节及回龙茶开采节庆典活动经费20万元,梁财农【2021】30号2018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50万元,梁财预【2021】56号调减处级领导挂村工作经费1.58万元,梁财行【2021】42号州级下达安排葫芦丝发展扶持经费3万元,梁财行【2021】52号2021年州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佤族学会开展文化传承与保护资金)5万元,梁财金【2021】40号2019年中央对地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29万元,梁财金【2021】41号2020年中央对地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20.99万元,梁财农【2021】95号2021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40万元,梁财农【2021】103号2021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99.76万元,梁财农【2021】105号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梁财预【2021】737号拨民族文化活动中心广场建设经费126万元,第二届葫芦丝文化节经费152.77万元,民族文化广场建设费18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梁河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13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77万元,占总支出的23.32%;项目支出867.38万元,占总支出的76.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368.89万元对比,增长762.26万元,增长67.38%。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财政困难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增加专项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梁河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3.77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226.98万元相比,增加了36.79万元,增加了13.95%。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8.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2%。本单位人均工资14.0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梁河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7.38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146.63万元对比,增长720.75万元,增长491.54%。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专项资金的投入和民族节日活动支出。2021年我单位具体项目有:州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佤族学会开展文化传承与保护资金)5万元,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资金13万元,民族工作专项资金87.71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458.77万元,其他统战事务支出7.23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1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99.7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梁河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1.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368.89万元对比增加了762.2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专项资金的投入和民族节日活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6.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4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对企业的补助、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的建设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遗属人员补助及退休人员日常活动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289.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2%。主要用于民族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6.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梁河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2万元,支出决算为1.89万元,完成预算的47.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的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预算的41.0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87万元,增长84.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36万元,增长124.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1万元,增长68.9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5万元,占34.43%;公务接待费支出1.24万元,占65.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6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统战事务、民族宗教事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统战事务、民族宗教事务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梁河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1.42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把其他交通费用统计在人员工资支出上,另外是创建民族进步示范县工作增加了办公费支出和差旅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13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8.31%,电费0.21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0.82%,差旅费2.36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9.2%,接待费0.04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0.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8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1.09%,其他交通费用15.38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59.9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1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8.22%,工会费3.14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12.24%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梁河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资产总额73.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52万元,固定资产39.8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5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39.84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16.6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2021年部门绩效自评和项目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为96.8分,项目支出自评3个,评价金额为867.38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8个 ,良0个,中0个,差0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无收支,GK07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无收支,GK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21301111


 [附件: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公开表2022102410433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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