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梁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1096    作者: 日期:2026/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梁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涵盖了2025年梁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梁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强化公开意识、提高公开水平、完善公开内容、加快公开发布、突出公开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内容审核,加强网站的安全管理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方面

紧紧围绕省、州、县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部署要求,精准公开政府信息。2025年依法公开领导简介、机构职能、内设科室、预决算公开及三公、公开目录指南、条例规定及制度、文件及解读等信息并及时更新。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目前,我局未收到有关要求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审核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保密原则不能公开的坚决不公开,规范公开内容,方便公众查阅、搜索。2025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依托梁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加强对发布信息的管理,通过政府网站各个栏目及时发布工作信息,扎实打造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宣传阵地,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支持民族宗教事务工作。二是根据工作变化适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保障信息真实性和群众知晓率。三是规范信息发布形式,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政务公开质量意识,加强社会评议,为全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良好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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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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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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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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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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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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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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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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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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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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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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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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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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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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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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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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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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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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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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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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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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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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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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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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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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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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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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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公开工作不及时。二是股室之间信息交流与沟通不足,导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不能及时掌握公开信息。2026年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加大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增强工作人员的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把工作落实到人,进一步规范信息收集、审核、发布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梁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