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5日至8月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30日,进行了意见反馈。按照党务公开、社会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落实整改责任有差距,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力”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整改问题不主动”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多管齐下抓好常态化监管。配合做好省州飞检,组织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驻点式检查、交叉检查等工作,利用数字化手段,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药品(耗材)、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测分析力度,形成监管高压态势,规范医保基金使用、管理。2024年8-11月,共收回违规资金14.34万元。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稽核、智能监管和专项检查,常态化开展日常督导检查,确保全年完成一次全覆盖检查。2024年9月以来对全县所有两定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包括13家定点医疗机构,41家零售药店。
(二)关于“整改成果运用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本轮巡察发现问题,坚持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贯穿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全周期。重新梳理了2024年党风廉政个人及股室风险防控表。二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行学习,并围绕学习内容研讨发言,下半年听取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履职情况一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一次。三是严格执行班子决策,强化令行禁止。修改完善《三重一大制度》,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决策办事。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抓党的政治建设不深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8至11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干部职工例会8次。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行学习,并围绕学习内容研讨发言,对发言成果进行点评,针对性提出医保领域贯彻措施,确保学习原文和研讨发言有机结合,其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干部职工例会3次。
2.理论学习浮于表面。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修改完善《党组议事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会议制度》等内控制度,巡察后梳理出21次习近平总书记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自2018年12月至2024年7月),并且于8月26日,10月25日党组会及干部职工会组织传达学习,并且安排党组成员龚景灵、杨丽娟作交流发言。
3.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推动滞后。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部门重点工作来抓,10月25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民族团结工作,将民族团结工作与医保“五进”活动有机融合,开展民族特色政策宣传活动3场次。
(二)关于“贯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面深化改革的政治责任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不到位。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充分认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重点学习“十个坚持”,分管领导参加县委组织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题培训三天。二是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月开展支部“三会一课”专题学习国家安全观相关内容,开展趣味知识竞答,并集中观看国家安全观主题宣传片《护你安澜》。
2.落实深化改革任务的政治担当不足。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出台《梁河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关于印发梁河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总额打包付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8月26日召开了上半年基金运行分析会议并对下步工作做了部署;每个季度对基金运行情况进行通报,截至第三季度,梁河县人头打包付费资金结余86.51万元。二是严格落实国家、省组织的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近年来集采金额占比逐年提高,有效减轻参保患者就医负担,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2024年1-10月集采金额占全县药品采购金额的88.59%。三是建立集采药品采购进度定期通报制度,对全县医疗机构的采购情况进行密切跟踪和提醒,目前对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异常、进度滞后的医疗机构情况进行了两期通报,确保医疗机构能够按时履行约定采购合同。
3.保密工作责任落实不力。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保密教育线上培训。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含合署办工作人员于9月5日前完成了2024年保密教育线上培训并完成考试,考试成绩均在合格以上。二是规范文件管理。严格各项保密措施,加强保密工作人员上岗前保密审查,涉密文件做到专人管理、专本登记、专柜存放。三是积极采购保密计算机。在信创产品的采购计划中已上报采购一台保密计算机,待采购设备就位后将严格落实保密计算机相关管理工作。
(三)关于“履行医疗保障工作主责主业有短板”的整改进展情况
1.巩固提高参保覆盖率不足。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坚持高位推动。9月由县政府下发《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梁河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召开全县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启动会,截至11月28日2025年梁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113531人,参保人数占2023年城乡居民参保人数的75.25%,进度位列全州第一。二是加强信息共享。与卫健、公安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交换新生儿信息,第一时间动员其参保。截止11月底卫健反馈我县2024年新生儿710人,医保信息系统中新生儿参保740人,参保人数占新生儿出生数104.22%。
2.医保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不足。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积极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全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快捷。全县共激活医保电子凭证14.64万人,激活率93.98%,实现了医保业务“码上办”全覆盖。二是压实医疗机构责任,千方百计提升全县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2024年11月18日—11月24日,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为41.46%,二级医疗机构移动支付率为13.21%。三是提升医保服务能力和水平。下沉一线,逐一指导,及时发现下沉办过程中的问题和堵点,省级检查时充分肯定了我县下沉办工作成效,实地走访过程中未发现下沉办方面问题。
3.对医保协议履行情况监督管理不严格。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落实监管责任。由州医保局牵头制定了《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德宏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履行情况评估的通知》,目前定点医药机构自评和医保局现场评估工作均已完成,正在撰写评估报告。二是规范、完善零售药店医保定点申请审核。完善八家零售药店申报资料。对2020年以来新申报的零售药店资料展开自查,通过自查补齐3家药店申报资料。三是加大对经办人员政策培训力度,县医保中心窗口经办人员形成每周集中学习制度,对窗口经办事项进行分类集中学习,至今已开展6期。
4.践行维护基金安全的首要职责弱化。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自律型”行业监管。以医共体医保行业自律建设为抓手,引入第三方医保智能监管模式,通过医保违规事项事前提醒和拦截,从源头筑牢医保基金安全使用防线。二是织密医保基金监管体系。成立由“两代表一委员”等人员组成的社会监督员队伍,在全县范围内选聘26名医保社会监督员。三是强化通报曝光发挥震慑作用。今年以来,先后对两起行政处罚情况,2023年全县两定机构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曝光,有力震慑了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管理。11月19日组织全县41家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观看欺诈骗保警示教育片,集中学习《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并进行提醒谈话。五是开展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检查。围绕虚假开药、串换药品、药品进购销存记录不匹配、药师注册地不在该零售药店所在地等问题,通过药店自查、现场检查、数据核查发现18家药店存在问题,给予4家药店暂停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14家药店限期整改的处理决定。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二是严把材料审核关。重新撰写2023年度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情况通报、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并由分管领导对责任股室和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修改表述错误的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三是落实局党组责任,筑牢意识形态防线。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10月30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2024年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
三、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坚持严的基调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签订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廉政承诺书,于10月25日完成对股室考核工作。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二是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认真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确保每年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
2.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分管领域工作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谈班子成员2人次,廉政提醒谈话54人次,重要岗位谈话6人次,对医疗机构集体约谈2次,对零售药店集体约谈1次,约谈150余人次。
3.对岗位廉政风险认识不足。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重新查找内部机构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认真梳理排查岗位风险和防控措施,精准查找岗位风险,查找岗位风险点51个。
4.内部制度未做到上行下效。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修改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党组议事制度》等五项内部制度,严格按照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执行,凡是党组会议议程的按照党组会议召开,班子会议的按照班子会议召开,分别做好会议记录。
(二)关于“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坚决。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清查费用,完成退费。对全县各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除已发现的7家村卫生室外,其余医疗机构未发现应报未报问题。2024年9月2日前违规资金全部清退完毕,退款4203.74元。二是部门联动,压实责任。加大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检查力度,联合卫健部门对涉及未报销医保的7家卫生室进行重点检查,发现未规范治疗行为的问题6个,包含未规范开具处方问题2个,超范围使用药品问题3个,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问题1个。针对发现的6个问题由卫健部门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立案查处3个,罚款2.05万元,已结案;当场行政处罚3个,给予警告处理。三是分类约谈,强化培训。重点围绕全县各村卫生室目前在用的“滇医保”系统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实操演示,对《德宏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智能审核规则(药品)》等政策进行逐一解读。分别对7家村卫生室负责人进行了单独约谈,并借培训之机对全县乡村医生进行了集体约谈。四是建章立制,长效监管。为规范各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严格遵守医保基金的使用管理规定,制定了下发了《梁河县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行动方案》,规范各医疗机构治疗行为。
2.对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存在畏难情绪。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通过加大执法培训力度,规范行政处罚流程、提升法律应用能力、强化行政执法效能,对应该立案查处的绝不手软,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进一步扩大曝光震慑作用。组织行政执法培训2期,曝光典型案例3期,其中1期州级向省级进行推荐。
(三)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与县医疗保障局联系,应邀列席党组会议,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提前了解情况,主动参与医保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作用,把监督关口前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9月以来应邀列席党组会议2次。
(四)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1.清理整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彻底。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财务相关规定。二是清退超标准报销会议伙食费。第一时间将会议伙食超标278元缴存到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违纪资金专户。
2.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审核不严格。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完善财务报销审批手续,规范报销经费开支程序,按财政相关要求规范使用项目经费,责令相关负责人补签未签字列支项目,核实并补签接待清单,举一反三,对接待清单进行自查核实,补充完善21单财务报销凭证。
3.经济科目使用不规范。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1至2023年已跨年,10笔财务报销单据科目系统已无法更改,今后我单位会加强财经知识学习,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严格经济科目使用,并落实好会计核算制度。
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资产台账与实际资产不相符,5台笔记本电脑未入账。整改情况:基本整改完成。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对资产实行条码管理,一物一卡,每物有码,不重不漏。因县财政至今尚未兑付我单位历年中央能力提升资金69.23万元,导致巡察进驻后仍有5台笔记本电脑还未付款,不能入账。待财政拨款后完成付款手续,我单位将第一时间进行资产登记。对损坏的3台破损台式电脑已在系统上申请报废核销。
5.执行工会财经纪律不严格。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规范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学习《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完善5笔工会经费支出附件。
四、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有差距,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全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局党组会、班子会等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各项会议议事范围并严格遵循,规范决策程序,不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讨论“三重一大”事项。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执行党组会上非党组成员仅能列席和发表意见,不能参与表态。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会前充分沟通、会中讨论发言,会后贯彻落实,落实好“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3.党组会议记录不严谨,存在记录不全、多页留白、与干部职工会议记录混记等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规范会议记录,党组会、班子会、干部职工会均按照一会一本分别进行记录,来不及记录的需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记录。
(二)关于“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存在短板”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修改完善已办结的违法案件错误信息。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11月11日邀请县司法局副局长就《行政处罚实务操作》进行专题培训。三是规范执法队伍建设,由分管领导对3名在执法过程中签字的非执法人员进行约谈,规范执法程序。四是规范检查文书,每次检查均安排2名执法人员参与,确保执法程序正确。
(三)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党建责任意识,每年年初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务工作,平时根据县委的统一安排和工作需要及时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并抓好贯彻落实,将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积极争创党建模范机关,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二是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增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自觉性和规范性。
2.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高质量落实“三会一课”,按照每月至少1次党组会议、每季度1次党员大会、每月1次支委会议、每月1次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分类制定“三会一课”安排计划,落实好党员“政治生日”制度。将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走过场、党支部违规对2名党员进行党内表彰的情况作为反面教材,在单位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批评,并收回表彰决定和相关证书。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政治学习,按要求开展支委与支委、党员与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完善支部党建资料,推进党建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92-6161868;联系地址:梁河县滨河路91号县政务大厅二楼。
中共梁河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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