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教体局、人社局:
根据《德宏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县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补助时限、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对象为脱贫人口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新成长劳动力。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正式学籍是指学生在教育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和人社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的正式学籍。本科生不享受该项补助政策。
(二)补助时限
脱贫人口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包括顶岗实习)期间,从正式纳入监测的当学期开始落实补助至毕业,若正式纳入监测的时间为寒暑假,则从下学期开始落实补助至毕业。
(三)补助标准
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及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
(四)发放方式
县农业农村局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系统进行发放。
二、申报方式
2025年春季学期之前已经享受雨露计划补助的同学,在申报本学期时只需提交学籍证明表(附件3)。但是属于首次申报的同学需要递交书面申请表(附件1)、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学籍证明表。
三、工作要求
(一)及时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对象摸底信息核实,确保农业农村部门、教育部门、人社部门数据逻辑一致、标准一致、信息一致。各乡镇认真落实2025年春季学期该生是否在校,确保数据精准无误,所有申报学生必须提交落有现时学段填报时间的纸质学籍证明,若发现提交以往填报的学籍证明,一律拒收。
(二)加大宣传力度,乡镇、村委会(社区)、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及各部门帮扶责任人要按照雨露计划学历教育申请补助时间节点,入户宣传资助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都知晓补助政策,按规定申请补助,杜绝出现贫困生不了解、不申请雨露计划补助政策的情况。
(三)乡镇和辖区村委会(社区)按职责各自负责做好学生申请收集和资格初审工作。
(四)县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学生身份及学历教育信息;县人社部门负责审核学生“一卡通”信息;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家庭)信息资格审定工作,会同县财政部门落实补助资金保障,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五)上报时限。各乡镇务必于2025年3月20日之前将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拟补助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及相关纸质材料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
(六)各乡镇及时做好拟补助名单公示,将公示现场图片收集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存档。
(七)各乡镇严格排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补助对象做到不漏一人。
梁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25日
[附件: 雨露计划补助申请表]
[附件: 学籍证明表(新版)]
[附件: 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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