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26332    作者: 日期:201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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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根据国家住房政策,拟订我县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职责、物业管理职责、建设拆迁和房屋安全监管、房地产交易、抵押、租赁、拍卖等行政管理职责,依法查处房地产市场活动中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规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3.研究制定全县房地产行业、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的政策以及相关的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

4.制定全县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5.负责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工作;负责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报和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相关专项规划。

6.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用地规划、工程规划审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规划工作。

7.负责规范全县规划设计市场;依法收集、管理城乡规划基础资料、建设工程档案。

8.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城乡规划信息系统,审核和发布有关规划信息;负责城乡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

9.组织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监督检查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10.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审核工程建设设计方案、指导与监督有关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活动;综合管理工程监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建设市场和建筑队伍,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测绘、建筑安装、建筑装饰的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工程质量及安全标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参与重点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和评价工作。

11.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规划及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中心城区“红线”、“黄线”、“白线”、“蓝线”的划定和实施工作,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规划、人才队伍建设和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技术队伍及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13.负责全县城镇供水、排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工作。

14.承担城市路灯规划建设工作;承担城市户外广告、城市建筑物、构筑物沿街标志等公益基础设施的规划审批职责;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节相关专项资金和项目资本金的管理工作。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班子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情况

我局领导班子在局机关党组织的领导下,加强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县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提升班子团队政治领导能力和履职能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好集体感召和模范带头作用,全面加强廉洁高效的住建系统队伍建设,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2017年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

1、县域经济发展及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建筑业增加值完成情况。2017年完成18666万元。

2)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2017年我局固定资产投资任务是17370万元,其中房地产6000万元,城镇建设11370万元。2017年全年共完成投资任务10881万元,完成投资任务的62.64%。(其中:房地产共完成投资3047万元;城镇建设共完成投资7834万元。)

2、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我局派驻1名领导,2名职工长期驻村开展工作,全局44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一对一”“面对面”开展挂钩帮扶工作。卡子村共293户建档立卡扶贫户,我局负责挂包帮208户,其中:正科挂包帮扶10户扶贫户、副科挂包帮扶25户扶贫户、一般干部职工挂包帮扶173户扶贫户。为完成今年挂包帮精准扶贫工作任务,自6月份开始,每星期由1名领导带队抽调4名职工驻村工作,进行走访、开展基础设施和群众住房情况摸底、产业调研、产业项目帮扶情况和帮扶需求调查,做好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有的放矢、精准扶贫。结合勐养卡子村实际,强力抓好甘蔗种植产业工作,通过与挂钩卡子村的全体工作队员和村组干部的通力合作,2016-2017年甘蔗种植12328.6亩,实现了从近几年不能完成指标任务到超额完成任务的良好成绩。积极协调争取资金,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居民住房问题等精准扶贫,改善挂包村基础设施状况。截止2017年12月共投入帮扶资金6万余元。

3、认真做好党风廉政、综治维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计划生育等相关责任书的工作。

(三)城乡规划

 随着瑞丽国家级重点开发开放实验区和德宏沿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政策的调整,面对当前的发展机遇和环境,现行城市《总规》已经不能满足城乡建设发展的需要,已委托天津规划设计院对梁河县城《总规》进行修编,准备编制6.5平方千米的县城总体规划和60平方千米的控制性发展规划,9个乡镇的30平方千米的集镇规划、城乡统筹发展规划。

(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情况

住房安全有保障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要指标之一,梁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C 、D级农村危房改造,成立了梁河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抽调各乡镇、县住建局、县扶贫办、县残联、县民政局组成农村危房改造指挥部,进行联合办公。

2017年我局安排30多批次,用2个月时间,对全县10000余户农村住房进行鉴定,确定并录入省四类重点对象系统认定全县CD级危房3291户,其中:C级1285户(建档立卡户550户,低保户560户,分散供养户55户,贫困残疾人120户);D级1843户(建档立卡803户,低保756户,分散供养145户,贫困残疾人139户);无房户163户(建档68户,低保71户,分散供养20户,贫困残疾4户)。

2017年德宏州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810户,下达补助资金1454.26万元,四类重点对象610户,一般户200户,其中:遮岛镇52户,芒东镇76户,勐养镇76户,九保乡61户,河西乡71户,曩宋乡211户,大厂乡56户,小厂乡57户,平山乡197户。四类重点对象开工610户,竣工534户,一般户开工201户,竣工152户,完成投资额9650万元,四类重点对象610户已完成网上信息录入。

(五)梁河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我县2016—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地点为梁河县遮岛镇李家巷、克家巷片区,总占地面积97499.03平方米(146.25亩),总建筑面积53685.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7774.24万元,改造总户数为210户,其中: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80 户,改造建筑面积19600 平方米,占地77.48 亩,总投资:6317.12 万元;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数130 户,改造建筑面积34085.8 平方米,占地68.77 亩,总投资:11457.12万元。目前,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及项目设计、勘察、评估、土石方工程(土方回填45000立方左右,毛石换填3000立方左右,土方开挖及外运12000立方左右,)等工程的招投标,完成投资2000万元。

2016年棚改资金共到位1055.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7.4万元,省级补助40万元,州级配套60万元,县级配套848万元(含48万元前期费用)。

2017年棚改项目的设计已基本完成,已委托昆明市规划设计院滇南分院编制《梁河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截至目前,已签订14户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补偿款约800万元。2017年棚改(中央专项)资金共到位226万元。

资金争取及融资贷款情况。县政府已确定了棚改项目的融资为:梁河县银河发展投资公司,与州农发行衔接达成长贷协议,现贷款资金到位3000万元。

(六)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相关情况

1、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120套,建设地点遮岛镇原党校内,建筑面积6595.56平方米,分6幢建设,投资概算1812.6万元,工程于2013年12月20日开工建设。目前,该项目已于2017年12月6日通过竣工验收,12月28日分配入住。现中央财政(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专项补助资金到位100万元。

2、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2016中央下达我县

保障安居工程专项资金369万元,发放2016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94户共计498250元(实际发放498050元),结余319195元,经报请县政府,根据《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梁河县廉租住房管理工作办公室用于中央财政专项结余资金购买县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的批复》(梁政复[2017]74号)文件要求,将结余资金购买县国土资源局房地产(梁河县遮岛镇先锋路19号)改造后作为公租房使用,购买价格为290万元,结余29.195万元用于修缮、改造费用。目前,根据药厂申请,县政府相关领导部门同意,已安排药厂职工入住,相关手续正在完善中。

3、2017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任务情况。根据《德宏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2017年德宏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的通知(德建发[2017]28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县廉租住房新增租赁补贴户50户任务,下达我县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96万元,据统计,2017年新增租赁补贴户16户,实际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71户919人,发放金额为44.63万元。中央专项资金到位情况:目前中央专项资金到位147.4万元,其中:2017年租赁补贴资金96万元,以奖代补资金51.4万元。

4、公租房分配入住情况。我县自2008年以来,组织实施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住房保障体系。共完成省、州下达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928套,现已建成分配入住808套,其中:廉租房508套、公租房300套保障房,入住率100%。基本建成2013年在建项目120套。

我县实际完成建设1124套(含购买改造、代建),已分配入住1004套,其中:廉租房704套、公租房300套。基本建成120套。

住建局(住房保障)部门在每一年的年度复核中对条件不符合或已入住的保障对象给予取消保障资格或清退。从目前的情形来分析,我县现建设的保障房已逐步饱和保障中低收入家庭。

(七)市政建设及人居环境整治情况

1、梁河县城区道路新建、改建工程项目--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计划投资1.6亿,工程主要是对勐底路(长1050m)、龙兴路(长1200m)、振兴路(长1320m)、南甸路(长2510m)、先锋路(长270m)共5条市政道路的车行道和人行道路面、道路交通组织、道路综合管线、景观绿化、路灯、市政公用配套设施等提升改造,并新建振兴路新建路段(长373m,宽22m)、厂区连接线(长434m,宽22m)2条道路,计划2018年年底完工。该项目采取“融资代建-按进度支付-实时结算”合作模式,由云南景城路桥建筑程有限公司代建。2017年1月6日签订合作协议并开工建设。2017年计划投资6000万元,6月27日完成设计、勘察、施工一体化招标,1-12月份完成投资9807万元。

梁河县滨河路西段、滨河路西段延长线、过境路、保障路道路建设工程,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2017年计划投资2470万元,1-12月份完成199万元(因征地问题未解决,目前该项目停工)。

2、芒东、九保一水两污

(1)芒东镇“一水两污”项目工程

    芒东垃圾处理厂基本完工,完成项目投资额190万元;污水处理完成污水处理池建设,挡墙基础交底,完成管线633米,完成项目投资额152万元;供水完成取水坝,拦水坝工程,架设供水管道,完成项目投资额115万元。

(2)九保乡“一水两污”项目工程

九保垃圾已完工,完成项目投资额190万元;供水基本完工,完成项目投资额185万元;污水基本完工,完成项目投资额185万元。

3)示范村建设情况

    2015年三个示范村:九保横路、曩宋关璋、勐养芒蚌已完工。

2016年6个示范村:平山三合街、曩宋热水塘、弄别、芒东大树寨、蚌摆、勐养红场,已全部开工,平山三合街、曩宋热水塘已完工80%。

2017年6个示范村:曩宋马伦、小厂黑脑子、大厂回龙寨、芒东那勐,河西上芒别、勐养芒轩已完成规划,正在做设计。

4)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完成了九保村、邦读村国家级传统村落发展保护规划,积极申报囊宋乡热水塘、关璋、弄别、大地、芒东大树寨、蚌摆勐养邦盖村、小厂黑脑子、新房子、平山天宝、马鹿塘、大厂回龙寨、大厂村、河西小勐武、九保勐宋村国家级传统村落。

3、九保古镇古旧建筑恢复项目情况。目前,已签订合同并全面开工建设。同时,还完成了《梁河县九保古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概念》《梁河县九保街酒店改造分析及策划》《梁河县九保古镇古旧建筑保护和修复项目勘测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梁河县九保古镇古旧建筑保护和修复概念设计》《1#2#院落施工图设计》等项目筹划、建筑改建设计、管理规划和项目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现已拨付资金600万元,其中:由项目单位预支乡政府200万元土地租赁补偿费;400万元拟将用于前期工作经费(含项目策划费、勘察设计费、人员进场、材料设备订购费)。

4、“两违”建筑拆除情况。由住建局、国土、公安、公路段、遮岛镇镇政府、司法等多个部门共200余人组成的执法组依法对县城、乡镇共进行12次集中拆除违章建筑行动,依法强制拆除违章建筑共221户。其中拆除违章建筑占地面积:112114.09㎡;拆除违章建筑面积:23627.93㎡。

5、县城先锋路延长线及怡心花园小区道路附属绿化工程。由梁河县民族建筑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为71.06万元,2017年5月6日开工,2017年6月14日竣工。县城江堤绿化工程此工程是梁河县内江堤两侧(团坡桥至芒陇大桥)种植凤凰树绿化工程。由云南梁河绿海盛园林绿化发展有限公司承包承建,按每棵单价为1200元(含树苗费、挖坑、红土、税金及一年管养费)实际棵数结算,开工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竣工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项目承建方由云南梁河绿海盛园林绿化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开工时间为:2017年7月19日,竣工时间为:2017年8月8日。此工程总投资12万元。

(八)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1、规划工作开展情况。个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7份,建筑面积14337.94平方米;规模2141.93万元。

(1)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9份,用地面积1647076.078平方米;规模158549.233万元。

(2)单位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1份,用地面积5759.987亩;规模53357.83万元。

(3)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9份,用地面积2463.265亩;规模117348.56万元。(备注:梁河县城区道路新建、改建工程项目——道路提升改造,建设规模为一亿六千万元,没有用地面积及建筑面积数据,未列入)

4)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43份,建筑面积44593.44平方米。

2、严格执行报建制度、施工许可证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云建建[2002]525号文《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2017年,我县共进驻建筑施工企业13家,监理公司8家;共办理报建手续46份;办理施工许可证26份,涉及建筑面积59621.68㎡,工程总投资额13038.22万元。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尽职尽责开展招标投标行业监管工作,认真履职,协调、监管完成了23个工程招标工作,涉及工程造价17755.8万元 。审查招标文件26份,办理招标备案手续26项次。

依据德政发[2004]55号文《德宏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德建标[2004]94号文《德宏州建设工程造价备案管理规定》,搞好工程造价备案管理,2017年共办理拦标价备案14个工程,工程造价16244.39297万元。合同价备案29项次。依法对工程造价计价行为进行了监督管理,规范造价咨询市场行为,防止工程造价计价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提高国有资金投资效益。认真做好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调查工作并及时上报州住建局发布,共报12期。

 3、严格履行工程质量监督职责

1)2017年共对95项在建工程进行了工程质量监督,建筑面积27.84万平方米。其中新办理监督注册45项,建筑面积7.97万平方米。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100%。办理工程竣工验收15项,建筑面积4.65万平方米。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对受监项目重点部位、隐蔽工程都严格按标准规范进行巡查、抽查。

(2)开展质量抽查、巡查,质量检查工作

做好工程日常监督抽查、巡查工作。基本上对所有受监工程地基验槽、各层梁板、屋面钢筋等重要隐蔽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全年出动检查人次180多人次,确保从重要工序开始,最大限度保证质量安全。

质量检查工作情。全年对在建工程开展专项质量检查共5次,经过5次专项、全面检查,检查覆盖达100%。监督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在建工程质量责任。

4、房屋产权及商品房去库存情况

一年来出具房屋产权告知书240宗,建筑面积83271.52平方米。

商品房去库存情况。截至目前,我县商品房在销售企业共10家,合计批准销售商品1822套商品房房产面积共292582.91平方米,其中住宅1249套面积207544.94平方米,商业及其他573套面积85037.97平方米,截至2017年10月底,住宅共销售1072套面积170934.44平方米,商业及其他销售394套面积61706.46平方米,剩余库存住宅177套面积34369.11平方米,商业及其他库存179套面积23331.51平方米,合计我县商品房库存共计356套,面积57700.62平方米。

5、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情况

1)加强城市卫生管理。一年来共清扫保洁面积21100万平方米,收集清运处理垃圾1800吨,道路洒水除尘200余吨;共收取垃圾处置费42万元。

2)加强“厕所革命”工作的落实,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公共厕所是城市文明的一扇窗口,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厕所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大城市和城镇聚集公共区域公厕的建设与管理。对城区24座公厕(其中:新建10座,改造14座)任务进行落实。新建城市公厕。新建的10座任务数已全部开工,其中农具厂活动中心旁公厕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其他9座(五湖村活动中心旁公厕、五湖村农贸市场旁公厕、新寨路口公厕、桥头公厕、勐底社区三组公厕、那们寨公厕、向阳村老寨公厕、万隆建材市场公厕、蕨叶坝新村公厕)正在稳步建设中,共投入资金约67万元,项目开工率为100%。改建城市公厕。改建的14座任务数已经开工10座,其中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6座(大礼堂公厕、防疫站对门公厕、王家井公厕、龙潭公园、大金塔公厕、老财政局公厕),改造完毕但未验收1座(小学门口公厕),正在改造4座(老党校公厕、县项目管理局公厕、向阳村活动中心旁公厕、新寨保障房内公厕),共投入改造资金约23万元,项目开工率为71.43%;未动工的4座(拉线活动中心旁公厕、遮岛镇政府公厕、老公安局公厕)将尽快开工建设。

3)认真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整改及日常维护管理。一是在库区坝内侧设置了围堰(M7.5砖砌体、1:2水泥砂浆抹面);二是对垃圾填埋场周边洪沟的垃圾及淤积物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截洪沟畅通;三是对垃圾填埋场库区垃圾堆满部分进行覆土完工;四是加强对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设备维护;五是地下水收集回泵池完成施工投入使用;六是对库区破损土工布进行处理;七是做好垃圾处理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各处理环节正常运行。

6、综合执法力度,加强城市管理力度

1)加强执法宣传。2017全年共宣传1500余次,发放占道经营通知书800余份,责令整改通知书200余份、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400份。强化全民参与意识,公布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共300余件,取缔违章摊点600多起,纠正违章施工占道50余起。对纠正店外经营2000余户,责令停止违法占道经营行为500次。

2)强化执法力度。一是加强联合执法,2017年综合执法局联合公安、交警大队、遮岛派出所、安全生产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振兴路农贸市场、宏兴市场、九保街进行集中整治7次。二是由住建局、国土、公安、公路段、遮岛镇镇政府、司法等多个部门共200余人组成的执法组依法对县城、乡镇共进行12次集中拆除违章建筑行动,依法强制拆除违章建筑共221户。其中拆除违章建筑占地面积:112114.09㎡;拆除违章建筑面积:23627.93㎡。三是严控宣传促销活动,2017年共按照程序依法办理30余次促销活动,针对违规设置户外宣传促销活动商家依法进行规范,拆除违规促销活动摊点60次,收缴违规摆放广告牌300余个。四是严厉查处“跑、冒、滴、漏”污染路面现象,重点对建筑工地扬尘实施整治。对城区在建施工工地发出整改通知4份;对大、小货车遗漏撒漏的行为查处共7起,共罚款400元。五是加强户外广告整治力度。共清理各类“牛皮癣”7000余处,及时查处擅自在辖区墙体喷涂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

7、人防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人防宣传,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3500多份。

2)人防警报预警系统建设进一步增强。成功开展“9?18”警报试鸣日防空警报试鸣和演练,提高人们对防空警报预警和人防工作的认识。

3)人防指挥通信保障进一步得到加强。一是进一步加强“通讯网”建设,完善组织指挥体系建设;二是稳步推进4525工程建设工作;三是加强无线电台通信值班值勤,坚持每周一、三、五与州人防指挥中心电台通联,保持较好的战备水平;四是做好城区警报器日常检修,确保了警报器运转良好,信号接收正常;五是积极参加州人防办组织的野外通信训练。

4)应急演练工作积累了初步经验

7月21日参加了梁河县2017年地质灾害演练。9月18日在县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在梁河县民族寄宿制学校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和应急疏散演练。

5)强化工作重点,加强结建管理。一是加强结建政策法规宣传。二是严格审批手续、作到资料齐全、文件标准、保管完善。三是用足用好政策,使“结建”向下延伸。(办证情况:涉密(略))

(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就是渎职”的意识,落实“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层层落实责任机制。局机关与各股、室、站、所、中心作风纪律责任书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责任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与制度建设并重,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在职工会上经常作纪律强调,警钟长鸣,提高职工对反腐倡廉的认识。二是严格上下班指纹签到制度,严控慵懒散漫。三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小过即问、小错即纠,从严管党治党。四是坚持党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和廉政谈话、领导干部述职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管党治党。五是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容环境卫生、房权证、人防许可证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六是做好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健全处理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一年来,共接访25件网上信访件,办结25件。七是认真开展权力公开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八是执行好“一把手”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以及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做到民主、科学决策。九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认真落实执行公务接待、公车使用、收支审核报批相关规定,并将各项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以制度管人管事,实现机关廉洁行政。

(十)抓好综治维稳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回复工作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综治维稳委的要求,狠抓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确保“春节”、“两会”、“五一”、党的十九大期间本行业本系统稳定,实行领导带班制,部门全日值班制,对重点信访突出问题实行包案制,局长对全局涉及的重点信访突出问题负总责,工作人员实行全天制稳控,每天见面不少于三次,全面实行零报告制度,向政法委和县信访局报告涉访人员去向和动态,发现苗头及时做好思想工作,确保无上访人员;加强内部管理,继续开展第三轮禁毒防艾,确保年内无吸毒人员;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年内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办理回复工作,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共办理建议、提案共33件,其中:人大代表议案11件、政协委员提案22件,面复率100%、满意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局机关、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环境卫生管理站、园林绿化站、房地产管理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5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2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2016年55人,2017年县委编办核销综合执法局暂定编11名,)。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    

在职实有行政人员27人(公务员16名、行政工勤人员11名),事业人员28人(专业技术人员14名、事业管理干部3名、事业工勤人员11名)。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住建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8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增加543万元,增幅为23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比上年增多,主要是古旧建筑梁河县九保乡李根源故居修缮省级资金增加了6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住建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2860万元,比上年增加1327万元,增幅为86%。其中:基本支出1050万元,占总支出的36%;项目支出1810万元,占总支出的64%。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多,主要是棚户区改造项目、九保芒东“一水两污”项目、市政建设项目等支出比上年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44万元, 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投入比去年增多。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万元,国防支出14.7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89.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6.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与上年对比增加1316万元, 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投入比去年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78345.33元,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3938.43元,占总支出的1.83%,(2)国防支出347500.00元,占总支出的1.2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0119.00元,占总支出的2.48%,(4)节能环保支出131262.97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0.5%,(5)城乡社区支出15236800.58元,占总支出的53.32%,(6)住房保障支出11221062.35元,占总支出的39.26%。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5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2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没有列预算。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8.5万元,增长1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4万元,增长1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4万元,增长0.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环卫站城区垃圾清运范围扩大,油费支出及辆修理费支出相应增大,项目增加,协调支出相应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28万元,占83.4%;公务接待费支出8.62万元,占1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2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2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环卫站垃圾清运车、洒水车,城市综合执法局路灯维修车、城管执勤车,局机关的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6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6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一水两污、环境卫生、城乡社区事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1.05万元,主要用于人民防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5288.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94.6万元,固定资产905.1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8606.76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30282.3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本年新增固定资产309万元,主要是购置国土局办公楼及办公设备购置。资产减少40.75万元,主要是公车改革处置车辆。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5288.84 

5494.6 

905.15 

617.03 

146.57 

 

141.55 

 

8606.76 

 

30282.3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预算科负责牵头公开(省本级为单独公开),各州市若预算科决定单独公开则删除相关内容。无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臵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68

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臵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臵支出(含车辆购臵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臵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9月21日

监督索引号533122002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