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转发《梁河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0—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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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2020—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有关深化国企改革、加强国资监管的系列战略决策部署,将《云南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云发〔201828号)、《德宏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德发〔20204号)文件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我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县属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经济效能,促进梁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梁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本世纪初国企改制后,梁河县国有资本基本退出了工商竞争性领域。目前,存量国有企业除粮油购销公司外,只有县级政府为重大项目融资而成立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其资产总量占全县国企资产总量的95%以上。近年来,全县国有企业在推动重大项目建设、脱贫攻坚、促进产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由于企业自身建设滞后,加之缺乏有效的国资监管推动,我县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改革发展进程远落后于时代要求,困难问题不断积累显现。全县国有企业普遍存在企业领导及员工身份不专、政企事权不清、资产质量不高、投融资和经营管理水平低下、企业规模小散、市场化程度低、发展定位不清、债务风险加大、党的建设和领导滞后等问题。由于历史和现实诸多困难限制,我县国资监管力量缺失、制度存在空白,上述问题继续积累势必引发风险。对此,须引起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推动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形成党委、政府重视,监管部门有力、各部门齐心配合的新局面。使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实现良性可持续发展,为推动梁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应有的更大贡献。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从全县发展大局的高度认识和看待深化国企改革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益、增强服务全县发展能力为中心,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统筹国有资本战略布局,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探索符合梁河实际的国资监管和国企发展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强企业党的建设,把握改革正确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2.坚持法治思维。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依法依规推动各项工作,把依法治企理念落实到改革全过程,落实到建立完善监管体系上。将保障企业依法自主经营与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有机统一,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坚持创新引领。围绕改革目标和发展方向,结合梁河实际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破除不适宜的既得利益和守旧思想障碍,有效整合资源,充分释放活力,破解制约因素和发展瓶颈,真正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动能。

4.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精准施策,针对梁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总体滞后,国资监管体系不健全的实际情况,结合企业自身条件,因地制宜、因企而异,稳妥的制定方案,分阶段推动改革,补齐短板,实现改革总体目标。

5.坚持风险可控。把主动防范化解风险放在更重要的位置,科学研判、应急谋远、标本兼治,加强风险排查、预警和处理,着力防范和化解企业整合、资产重组、债务处置等问题引发的风险,切实维护企业稳定。

(三)主要目标

按照《德宏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德发〔20204号)总体部署,结合梁河实际,推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成市场化转型,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化主体。用3年时间打造出一家实力强、专业精、效益好的大中型优势国有企业。全面构建国有资本布局合理、国有企业良性发展、国资监管科学规范的国有资产管理新格局,助推梁河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2020年,出台实施方案,明确推动建立一家县级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公司的企业框架布局。

——2021年,建立企业领导人管理制度、企业负责人薪酬体系、经营管理业绩考核机制,配备企业负责人,启动改革。确保县属涉改企业资产整合重组完成,内部框架搭建完成,人员到位,管理到位,发展定位明确,有序推动市场化经营。企业业务板块清晰合理、层级控制科学,内控体系初步完善,资产负债率降低,良性可持续发展基础全面建立。初步建立完善国资监管体系,补齐监管空白和短板。

——2022年,企业聚焦主业发展,落实推进建成一批市场化投资经营项目,初步建立起全体系投融建管营能力,竞争力显著增强,市场化转型目标初步实现。行政事业人员企业兼职问题彻底解决,现代企业制度初步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得到建立完善。

三、重点举措

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将银河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打造为梁河县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明确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力推动市场化转型发展。理顺州县国有企业出资人与监管关系错位,管理权责利不清的问题,消除监管漏洞和风险,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按照《云南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德宏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推动县属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以具体项目合作为纽带,以权责利对等、互利共赢为原则,促进县国有企业整合发展壮大。

(一)组建梁河县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公司

以梁河县银河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主体,组建梁河县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公司,鑫河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划转至县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整合后(数据截止201912月末)公司规模为:资产114188万元,负债84967万元,所有者权益29221元,负债率为74.41%

县国有资本控股集团作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打造,加快落实退出政府平台名单。根据县政府授权,积极运用股权运作、基金投资、培育孵化、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方式,以财务性持股为主、战略性核心业务控股为辅,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发展,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探索国有资本运营路径的同时,依托新的更完善的现代管理体系,继续经营管理好已有的投资板块,以市场化方式逐步清退整合优化投资领域,理顺内部决策管理关系,构建科学高效的投资、运营链条,闯出新的国有资本运作和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县国有资本控股集团层面主要履行战略规划、资本运作、法人治理、风险管控、党建统领五大职能。同时下设股权运营、土地及房地产开发、市政、康养、农业产业等二级投资板块,通过三级公司投资经营具体项目。县国有资本控股集团在参与市场竞争、项目投资运营中,发挥国资引领作用,推动梁河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发展,推动财源建设,有效化解存量债务。

县国有资本控股集团纳入县管企业管理,县政府授权县国资委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县国资委探索授权县国有资本控股集团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制定监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监管内容和方式。推动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职责清晰、精简高效、运行专业,以财务持股为主的管控模式,采取委派董事、监事等方式对持股企业行使股东职权。

(二)依法理顺州县国有企业股权和监管关系

2016年,为提升企业信用评级,梁河县将县属国有企业(梁河县建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州级。县建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营主要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和重要产业展开,经营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活动均由县政府安排,收益上缴县财政,债务由县承担。上述国有企业形式上由州级控股后,企业股权与监管关系错位,权责利不清,存在监管漏洞、责任与法律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理顺监管权责问题,依法加强监管,理顺公务员兼职问题,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真正依靠市场化转型,依靠企业软硬实力的壮大来提高信用,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配合推动州县企业国有资产整合发展

根据云发〔201828号文件 “县(市、区)原则上不再保留国有企业,确有必要的可以保留1户国有企业的要求,结合我县国有经济规模、资源状况和国有企业发展水平,以项目合作为纽带,遵循市场化配置、权责利对等、互利共赢的原则,着力推动全县国有资本向重点领域、优势企业集中,形成安全分散、合理分工的企业布局。

四、主要任务

围绕推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成市场化转型,集中打造大中型优势国有企业,全面构建国有资本布局合理、国有企业良性发展、国资监管科学规范的国有资产管理新格局的目标,推动资源资产集中整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防范重大风险,加强党的领导,有效推动改革,确保实现目标。

(一)推动资源资产有效集中整合

1.推动优势资源集中整合。完成县管企业组建后,根据国有企业功能定位,逐步采取资产重组、股权合作、作价赎买、资产置换、无偿划转等方式,将优质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同时在发展中,以重点项目合作为平台,促进全县资源资产分类集中整合到县管企业,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同时,加快劣势资产淘汰出清,对资不抵债、长期亏损、不具备竞争优势且社会效益不明显的国有企业,要在积极稳妥、依法合规,保障各方权益的基础上,尽快通过清算注销、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方式予以出清。

2.持续推进经营性资产集中监管。2019年排查梳理出的经营性资产在本次改革中全面移交监管到位。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改制为国有企业,科学安排整合至符合主业方向,优势互补的县管企业旗下。持续摸查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的闲置资产,科学合理的安排注入国有企业。

(二)加快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1.配齐配强公司领导班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干部管理制度,研究出台《梁河县县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县管企业管理体制,制定《梁河县县管企业领导人员职位设置方案》,广开渠道,选优配齐县管企业领导班子,用2—3年时间培养锻炼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素质高、能力强的企业管理人才队伍,为持续推进国企改革发展,加强国资监管,乃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培养输送后备人才。

2.规范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内部管理、薪酬分配、风险防范等职责,规范经营管理层和董事会董事交叉任职,科学设置董事会决策机构与经营管理者权责,解决权责不清、工作交叉混合的问题。积极探索外部董事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加快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库,合理确定董事会外部董事比例,充分利用外部专业人才资源,协同推进企业战略发展,到2021年国有独资、全资公司董事会全面配置外部董事。加强内部制衡约束,严格执行企业董事会职工董事制度,落实权责。落实董事会集体审议、一人一票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机制,落实董事会工作报告和会议记录制度,完善董事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

3.规范监事会建设。根据机构改革监事会管理职能移交后的制度安排,结合梁河实际,建立完善县管企业监事会设置,实现监事会监督全覆盖。县管企业所属子企业依法设立内部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由母公司依法提名、委派。

4.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体系,对企业领导人实行全方位管理,坚持培养和市场选聘相结合,不断拓宽企业领导人员选拔渠道,严格选用程序,落实任期制考评,实施经责审计,畅通退出渠道,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秀人才良性交流的用人机制。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按照《梁河县县属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办法》,在市场化程度高、充分竞争的领域,推行市场化选聘,由董事会聘任,实行契约管理,约定聘期、目标、待遇、奖惩,明确权、责、利。出台《梁河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暂行办法》,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行为。

5.完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建立完善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建立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建立与人力资源价值、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的工资决定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落实维护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权,积极推进董事会下设薪酬和绩效委员会,推进全员绩效考核,建立以业绩为导向,与营收利润挂钩,收入能增能减、奖惩合理规范的薪酬分配机制。

6.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根据试行经验,出台《县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企业员工、中层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切实做到科学合理规范、公平公正公开。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以绩效理念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尽快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流动机制。

(三)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和央省地合作发展

1.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结合县属国有企业所处发展阶段,分层分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县管企业集团层面保持国有独资,重点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市场化转型,夯实发展基础。二、三级层面坚持宜参则参、宜控则控的原则,积极推进混改和混合发展,鼓励与民营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战略联盟、业务外包、供应链管理、资产收购、债务重组、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在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各领域加强合作,在依法规范、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2.积极稳妥推动与省企、州企合作发展。有针对性的选择引进双方战略发展取向一致,符合梁河发展实际,拥有县属国有企业欠缺的知识、管理、人才、技术、资本、市场等优势的省企、州企,在重大项目建设、重大产业投资上开展股权合作、项目合作,在合作中实现共同发展互利共赢。

(四)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1.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国资监管职能。国资监管部门要以管资本为主,准确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严管公司章程,依法履职行权,科学界定出资人监管边界。在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明确权利责任的基础上,推进简政放权,逐步将企业投资计划、部分产权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等权力事项,授权企业依法依规自主行使,确保下发、授权事项有效衔接,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推进企业以市场为中心自主经营、高效决策。

2.推进全面预算管理。2021年开始,县属企业董事会要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推进企业全面预算工作。要加强对县属企业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对县属企业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将预算考核同企业领导班子业绩考核、绩效激励相结合。

3.建立企业分类监管考核机制。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板块,科学合理分类监管,实行差异化经营考核。对处于充分竞争行业的商业板块,主要考核经营业绩、市场竞争能力;对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功能板块,考核经营业绩的同时,重点对服务全县发展重大专项任务、特定功能发挥情况进行考核;对民生服务板块,主要考核成本控制、产品服务质量、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

4.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体系,合理统筹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用于逐年落实企业资本金注入,支持企业改革发展和加强国资监管。确保到2021年底,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提高到30%,用于保障改善民生、强化公共服务以及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5.加强企业内部监督。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提升监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效整合企业内部监督力量,强化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探索在企业内部设置审计部门,建立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的工作机制,独立开展财务、效益、跟踪、风险等内部审计,实现离任审计全覆盖。大力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全面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企业职工民主监督。

6.强化企业外部监督。加强对企业关键业务、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推进建立总会计师委派工作制度,促进企业加强全面预算、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强化审计监督,建立完善定期审计、专项审计、任期审计相互衔接、有效配合的全方位监督机制。

7.严格违规责任追究。加大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五)切实防范重大风险

1.严控债务风险。建立国有企业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负债率指标的动态检测,完善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强化PPP项目管理,严控非主业投资和金融业务,适时选择试点推动市场化债转股,持续做好负债规模和负债率双重管控,将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控制在70%以内。

2.严控投资风险。健全完善规划落实机制,加大对国有企业投资的规划引导力度,严控不符合企业功能定位和主业发展方向的投资项目。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切实规范决策程序,调整完善并严格执行投资备案管理制度。加强企业投资风险管控,将投资风险纳入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健全有利于风险识别、风险控制、风险化解的管理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

3.严控法律风险。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将法律审核贯穿到整合重组、混合所有制改革、低效无效资产处置等各环节,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增强企业合规经营意识,加快建立职责明确、全面覆盖、流程规范的合规管理体系,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1.建立良好的人才环境。重点抓好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创新教育培养模式,优化人才成长环境,改进人才评价和考核机制,强化激励作用,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优化使用。

2.加强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设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后备人才库。加强请进来送出去多样化培训,不断提升经营管理人才的专业素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培训培养,定制培养适合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的经营管理人才。

3.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企业内部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机制,切实做好招才引智工作,积极吸引国内同行业高端人才到企业任职兼职。用好外部董事机制,选拔各领域的专家人才进入外部董事库,为企业专业领域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人才支持。

(七)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1.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不动摇,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者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规范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内容和程序规则,把党组织讨论研究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切实提高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能力。

2.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选优配强企业负责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领导班子。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监督,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引导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3.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健全基层组织,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创新活动方式,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大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服务生产经营、凝聚党员群众的载体建设,促进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实国有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健全企业领导人员职业道德约束制度,引导领导人坚定理想信念、正确履职行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标本兼治的制度体系,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努力构筑企业领导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五、政策支持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举措,确保本方案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财税政策

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合理安排资金支持、引导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不断发展壮大。落实国家关于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税收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兼并重组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交易的企业所得税、企业改制重组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企业采取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按国家规定不征收增值税。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全资子公司,符合条件的,可依照改制中资产评估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资产的计税基础按其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资产增值部分的折旧或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二)土地使用政策

实行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鼓励政策,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利用率和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县级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级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70%确定;完善工业集聚区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与升级扩区、建立用地增存挂钩机制。鼓励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完善地上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配置方式、低价去顶、权利设定和登记制度。支持县属企业采取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使用权。僵尸企业出清、产能过剩退出企业涉及的国有土地处置和转让的土地出让收入均专项用于退出企业的职工安置。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原国有划拨用地转国有出让地的按改制企业土地出让金优惠政策以土地评估价的40%缴纳土地出让金,上缴财政后,实行收支两条线,县财政所得部分优先用于企业职工安置,对一次性缴纳出让金有困难的,可约定分期缴纳,分期缴纳期限不超过2年。

(三)金融支持政策

引导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推动商业银行对兼并重组企业实行综合授信,改善对企业兼并重组的信贷服务。鼓励证券公司开展兼并重组融资业务,各类财务投资主体可采取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等形式参与兼并重组。

(四)社会保障政策

认真梳理国有企业改革涉及职工分流安置的有关政策,结合政策性关闭退出、僵尸企业处置、兼并重组等国有企业改革重点举措,进一步明确细化内部退养、解除劳动关系、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政策措施。在确保社保基金支付安全的条件下,按照国家部署延长执行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失业保险费率实施期限。进一步实施稳岗补贴,合理把握全县最低工资标准增长节奏和标准调整。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对整合重组和化解风险中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缓缴社会保险费。

(五)其他政策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可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为工商变更登记时确定注册资本的依据,暂不进行资产评估,可待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认缴期限届满前再进行资产评估。完善公益性项目补偿机制,对国有企业投资的公益性及准公益性项目采取单独核算、单个项目平衡等方式,各级政府采取资产划转、资本金注入、土地出让金优惠、特许经营权授予等多种手段,支持企业回收投资成本,实现收支平衡。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梁河县加强国资监管和深化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把关,牵头研究重大改革专项工作,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县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研究细化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委、县政府要把加强国资监管、深化国企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改革任务目标,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统筹谋划、全力推进。县属国有企业要围绕改革目标和总体部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内控体系、健全经营管理机制,落实资产重组、推进市场化转型,制定一企一策、一事一策改革方案,确保改革目标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强化考核督查

将加强国资监管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列为党政领导班子、县级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强化国有企业改革评价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国企改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企业领导班子和人员的综合考核、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密切挂钩,调动激发企业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严肃工作纪律

要严肃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人事纪律,各涉改国有企业、涉移交经营性资产的机构和部门,除既定计划和正常运转的财务收支、项目投资、资本运作等外,各项人事、资产、财务等全部冻结,确保改革工作依法依规顺利推进,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尤其是人事方面,未经组织、财政、国资监管机构许可,不得解冻。

(四)营造良好氛围

努力营造有利于推动改革的环境。加强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正面宣传和引导,及时解读改革政策,及时公布改革进展,积极宣传典型经验,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解支持,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职工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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