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2329    作者: 日期:202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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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乡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指导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安全运营、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

3.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保障性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下达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并监督实施。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白蚁防治、危房鉴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5.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对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活动进行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管理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负责组织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设科技的推广运用,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及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建筑风貌塑造,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8、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州、县城市管理领域有关规定;组织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执法、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9、负责权限范围内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职能。具体范围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政检查权。

10、行使省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及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政检查权。

11、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等。

12、参加城市管理执法中跨区域案件和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受理相应的投诉举报。

13、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制订行政执法卷宗和台账、档案工作;负责重要执法活动安排;负责执法用车的调度管理;负责群众举报反映情况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夜间建筑施工许可,燃气经营许可,城市道路挖掘许可,城市道路开口许可,建筑装饰装修钢铝门窗施工安装许可,城市道路建筑施工临时占用许可,销售网点和其他项目设置占道许可,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城市绿化修剪、移植、砍伐、占用绿地许可审核工作,主要街道设置雨篷审批,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使(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14、负责组织起草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和执法文书;组织或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调研;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申办、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年度法律、法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重大执法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建立突发应急事件社会舆论导向处置机制,统一对外宣传报道;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解释,行政执法信访处理工作;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及统计报表上报工作;负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对口衔接、文书送接、执法协调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纠纷调处工作;负责承办涉及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其他法律性事务。

15、负责行使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建筑市场、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决定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行使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在城区内对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及制造影响工作和居民生活的噪声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侵占道路(主干道和车行道除外)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牲畜定点屠宰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占道文化娱乐经营活动和占道贩卖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激光视(唱)盘等损害市容、阻碍交通和妨碍社会正常生活秩序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城市户外广告、招牌、灯箱等不规范使用汉字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设置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具体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环境卫生管理站、园林绿化站。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党的建设

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将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推向深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定期开展党建工作检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党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弘扬正能量,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2、持续推进项目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全力推进梁河县2024年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固投任务。

二是加强项目谋划储备:积极与发改部门对接,谋划“十五五”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项目,争取上级支持,推动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

3、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一是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违规操作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强参建单位质量安全意识。

二是强化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加强对检测过程和报告的监督检查,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

三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强预售资金监管,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优化市场环境,加大对省、州出台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宣传力度,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4、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招聘、培训等方式,充实执法人员力量,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是提高执法装备水平。积极争取资金,购置先进执法装备,改善执法条件,提高执法效率。

三是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提高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

5、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推进绿美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养护管理,开展绿化增量强化工作,营造浓厚创建氛围,提高市民植绿、爱绿、护绿意识。

二是加强环境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等工作,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6、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持续关注房地产领域、建筑领域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并化解潜在风险。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对建筑施工、燃气安全等领域的检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6事业编制27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23人;在职实有5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14辆,实有车辆27,超编13。车辆超编制原因一是2016年公车改革期间新购置的10辆环卫垃圾车无法新增公车指标,所以无法办理落户手续二是2012年购买的3辆工程机械作业范围仅在垃圾场库区(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无需落户。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767990.4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767990.41元,政府性基金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其他收入0

与上年26142983.84元对比减少2374993.43元,下降9.08%,主要原因:城区道路建设项目支出比去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767990.41元,其中:本年收入23767990.41元,上年结转收入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767990.4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

与上年26142983.84元对比减少2374993.43元,下降9.08%,主要原因:城区道路建设项目支出比去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767990.41元,与上年26142983.84元对比减少2374993.43元,下降9.08%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767990.41元,其中基本支出13192905.62元,与上年10675087.55元对比增加2517818.07元,增长23.5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三大队并入住建局,人员增加,对应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0575084.79元,与上年15467896.29元对比减少4892811.5元,下降31.63%,主要原因是本年城区道路建设项目资金比去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

1. 功能科目201329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66840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生活补助和通信补贴,机关党组织工作经费,及老干支部工作经费、书记委员补贴支出。

2. 功能科目201369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6900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经费支出。

3. 功能科目208019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9586.88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4.功能科目20805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7200元,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5.功能科目20805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9000元,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6.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3032.96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功能科目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9578.47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功能科目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87.04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9.功能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82448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功能科目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3348.7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0363.73元,主要用于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功能科目211030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3784900元,主要用于梁河县污水处理场污水处理费支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新增运费支出

13.功能科目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860254.967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4.功能科目212010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2011322.84元,主要用于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工资及大队协管员工资支出。

15.功能科目212039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095184.79元,主要用于市政公共设施维修、维护支出,县城路灯电费支出,绿化养护支出,餐厨垃圾委托处置费支出,垃圾处理场周边山体滑坡治理支出。

16.功能科目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9923167.32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事业人员工资、环卫临时工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7.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17274.72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基本工资2054988元(基本支出2054988元,项目支出0元);(2)津贴补贴1392312元(其中:基本支出1392312元,项目支出0;3)奖金497004元(其中:基本支出497004元,项目支出0;4)绩效工资1646301元(其中:基本支出1646301元,项目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3032.96元(其中:基本支出823032.96元,项目支出0;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5796.7元(其中:基本支出385796.7元,项目支出0;7)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7950.77元(其中:基本支出77950.77元,项目支出0;8)住房公积金617274.72元(其中:基本支出617274.72元,项目支出0;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23280元(其中:基本支4223280元,项目支出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办公费499881元(基本支出122881元,项目支出377000元);(2)差旅费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000元,项目支出0元);(3)电费9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00000元,项目支出120000;(4)公务接待费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000元,项目支出0元);(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873000元);(6)其他交通费2184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8400元,项目支出0元);

(7)委托业务费8683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868300元);(8)维修(护)费7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720000元);(9)工会经费102879.12元(其中:基本支出102879.12元,项目支出0元);(1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元);(11)水费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5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生活补助64226.88元(其中:基本支出64226.88元,项目支出0

4.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286884.79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86884.79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60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08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6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880000,较上年909000减少29000,下降3.1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较上年0增加0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7000,较上年9000减少2000,下降22.2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77人次

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73000,较上年900000减少27000,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较上年0增加0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3000,较上年900000减少27000,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

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车辆运行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梁河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由德宏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辖的芒市轩岗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德宏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腾冲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无害化协同处置,处置费用为140元/吨,依据方量计算,所需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二)梁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新增运营成本经费绩效目标:2022年梁河县住建局实施了梁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于2023年10月完工并投入试运行。通过2023年11月到2024年3月试运行,对工艺提升后增加的办公费、生产人员培训、联合试运转、劳动安全卫生、药剂费、电费、人工成本等费用进行核算,每吨污水运营成本增加0.51元,每年运营成本在原有基础上需新增93.49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31160.12元,与上年1230727.64元对比增加100432.48元,增长8.1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三大队并入住建局,人员增加,对应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1137991092.84元,其中,流动资产57508583.09元,固定资产9115777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73179093.86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316145637.79元。与上年1034453564.35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3537528.4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9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2025年3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312200233300111

 [附件: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311115445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