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小厂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1945    作者: 日期:2021/10/16


梁河县小厂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梁河县小厂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梁河县小厂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政府职能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种产业生产, 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乡政府职责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致力脱贫攻坚,建设小康小厂。深入学习习近平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继续强化支部统领、深化“村为主”,加大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扶志扶智等工作力度,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保障特殊贫困人口基本生活。落实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防止脱贫人口返贫,防止边缘人口致贫。科学实施扶贫到村项目,因户安排实施到户项目,增加贫困群体自主“造血”功能,持续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全面推进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人畜分离、村庄绿化和庭院治理,提升农村村容村貌,干干净净迎小康。
2、致力项目推进,建设实力小厂。破解瓶颈,积极开展产业招商,重点推介茶叶产业,引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我乡茶叶产业。将一产发展和三产引进融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康体养生为主的健康产业业态,打造农事体验、登山溯溪、摄影徒步、农家乐等旅游产品。
3、致力转型升级,建设特色小厂。兴产业、育龙头、优发展、促跨越”的发展思路继续抓好茶叶、畜牧、烟叶等传统农业产业,以争取创建县级“美丽示范茶村”为抓手,积极推进低效茶园改造,实现所有茶园绿色化,开发古茶树资源,全面建设茶产品现代化营销体系,全力推进茶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升现茶叶农业产值。积极引导农民合理、适度、因地制宜发展核桃、蚕桑、樱桃高山蔬菜等优势特色产业
4、致力民生福祉,建设幸福小厂。扎实做好农村五保、医疗救助、贫困残疾人救助、优抚、双拥等保障类民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严守政策底线,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严格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稳岗补贴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综合保险、计生保险等覆盖面。加大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保障力度,切实兜住民生底线。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管理和文化阵地建设,时刻保持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敏感性,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常性举办群众性文化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活动氛围。加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度,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提升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水平。继续把教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尽最大能力为孩子们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
5、致力生态保护,建设绿色小厂。深化“河(湖)长制”,加强对乡域河道(湖)的常态化管理,确保沿河(湖)无排污口、垃圾倾倒点。全力推行“林长制”,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积极开展国家森林乡村创建。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认真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积极探索甘蔗禁烧和综合利用有效方式,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6、致力乡村基建,建设美丽小厂。抢抓乡村振兴发展机遇,始终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有机结合,把村规民约落到实处,加大对卫生保洁监管力度,改变“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怪相。
7、致力社会治理,建设平安小厂。继续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矛盾纠纷调解法。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建立完善村规民约,以村规民约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网格信息员等干群力量,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从根本上解决基层突出问题,巩固好、维护好农村基层发展成果。加强对全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小厂乡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内设机构5个: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加挂群众工作站)、乡村振兴办公室。事业站所中心7个:财政所、林业站(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加挂交通运输管理站)、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小厂乡人民政府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数28个(含参公编制3人),事业编制34个,机关工勤编制数个,2020年末实有在职人48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事业人员24人,机关工勤人员 4人,退休人员1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小厂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收入合计1879.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3.95万元,占总收入的92.7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5.64万元,占总收入的7.22%。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88.77万元,减少84.52%减少原因主要是工程项目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小厂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支出合计190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2.93万元,占总支出的56.39%;项目支出829.8万元,占总支出的43.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比上年减少1545.22万元,减少81.21%,减少原因为项目建设工程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梁河县小厂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2.9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5.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5.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26%。与上年1246万元减少173.07万元,减少了13.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收入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梁河县小厂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9.8万元。与上年2201.96万元对比减少1372.16万元,减少了62.31%,主要原因是乡政府脱贫攻坚、易地搬迁等中心工作开支减少;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减少,村级投入减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小厂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0.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8%。与上年2928.31万元减少1098.15万元,减少了37.5%主要原因是政府专项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0.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主要用于党政机关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工作开展开支等;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开支;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8.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主要用于宣传文化中心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工作开展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中心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工作开展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计生信息员补助、计划生育日常工作开支;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016.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52%。主要用于农业综合保障中心人员工资福利及扶贫项目资金开支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交通方面业务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小厂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22万元,支出决算为7.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8.8万元,决算为5.9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42万元,决算为1.82万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与决算数不一致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公车运行维护费,到2021年报销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01万元,下降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3万元,下降17.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1万元,上升198.3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9万元,占76.69%;公务接待费支出1.82万元,占2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下乡、征地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8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直机关部门到乡政府考核、调研及验收项目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小厂乡人民政府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74万元,与上年104.22万元对比增加41.52万元,上升了39.83%,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377.66万元,较上年减少24.55%。负债总额118.55万元,较上年增长8.75%。净资产259.1万元,较上年减少33.83%
1.资产分布情况单位国有资产377.66万元,占100.00%;事业单位国有资产0万元,占0.00%,其中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国有资产0万元,占0.00%
2.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247.18万元,较上年减少30.23%,占资产总额65.45%;固定资产130.48万元,较上年减少10.83%,占资产总额34.55%;在建工程0万元,较上年增长%,占资产总额0.00%;长期投资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无形资产0万元,较上年增长%,占资产总额0.00%;公共基础设施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政府储备物资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文物文化资产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保障性住房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
3.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土地、房屋及构筑物85.1万元,占固定资产的65.22%(其中,房屋85.1万元,占固定资产的65.22%);通用设备36.22万元,占27.76%(其中,车辆18.72万元,占14.35%,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0万元,占0.00%);专用设备0.17万元,占0.13%(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0万元,占0.00%);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00%;图书档案0.25万元,占0.19%;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8.73万元,占6.69%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4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费3.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更是我乡发展进程中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的一年。这一年我们经受住了新冠疫情的考验,全乡上下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各族群众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取得了疫情防控工作的阶段性成效。通过一年的努力,全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乡风文明稳步推进、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经济稳步增长。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13903万元,较上年的11807万元增加2096万元,增长18%;农民人均纯收入8562元,较上年的7357元增加1205元,增长16.38%;乡政府预算总收入1078.08万元,较上年994.33万元增加了83.75万元,增幅达8.4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3.95 万元。通过问卷调查得分计算我单位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测评为良。本年度实施的目标项目有: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项目、村级党组织工作经费项目、妇联工作经费项目、人代会经费项目、综治维稳工作经费项目、基层党建工作经费项目(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小厂乡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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