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县总工会是全县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由县委和市总工会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及全县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县委、市总工会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工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开展好各项工作和活动。开展工运理论研究,全心全意为基层、为职工服务。
2、加强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督促全县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新建企业(新经济组织)依法建立和完善工会组织,督促、指导基层工会按期换届,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更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协助各级党委做好工会干部的配备、管理和培训工作。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处理意见。指导考核全县各级工会“职工之家”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3、帮助和指导各级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参与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组织机构和工作会议,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和修改,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组织和动员职工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积极开展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实现。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技能型职工”活动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推动全县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宜宾县作贡献。
5、协助县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协助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市总工会做好县内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和省劳动模范、省先进集体(工作者)、市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府做好县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管理全县工会资产,参与研究、制定兴办职工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梁机编发[2011]6号文件精神,纳入2013年部门决算编报的部门共1个,部门编制数7人,在职实有人数7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08.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5.83万元,占总收入的97.51%,上年结转和结余2.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08.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8万元,本年结转和结余4.5万元。
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图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96.1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92万元,占总数的66.25%,其中群众团体事务为63.08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5.8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3万元,占总数的30.50%;
3.住房保障支出3.38万元,占总数的3.25%。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各项比重图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本级结算没有固定资产。
[附件: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样)]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