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本系统有关行业协会工作。
3、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农村市场和商品流通网络建设,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交流与发展。做好农副产品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反馈,提高信息服务功效。
4、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意见和要求,争取政策扶持,维护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
5、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6、管理、监督和运营本级社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7、代表本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参加市、省及全国性、国际性合作联盟等活动,组织开展有关对外经济合作和各种交流活动。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1、抓企业转型升级,推动社有企业发展。认真贯彻省社去年底召开的社有企业现场推进会议精神,研究社有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推动社有企业发展。创新农资企业经营服务方式,构建上下贯通、合作经营的服务体系和相互持股、利益共享的分配机制作为企业升级的切入点和突破口,通过业务联合、经营权和资金入股等方式,建立社有企业和进一步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同时,落实好政企分开的政策,管理好、经营好社有资产。
2、抓好组织发展,提升服务“三农”的能力。把发展基层经营服务组织作为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着力创新基层组织建设。一是继续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方式和组织形式,依托本县农业、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社区服务的优势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发展;加强引导,创造条件,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二是发挥好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扩大服务范围和提升服务质量。
3、发挥作用,推动脱贫攻坚。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综合优势,积极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和各类经济组织联合,在挂钩帮扶村,帮助和引导农民围绕当地特色产业,创办农合作社,发展特色产业,在扶贫中发挥作用和壮大自己。
4、抓项目建设,争取资金支持。抓牢项目建设这个基础性工作,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一是结合全县“十三五”规划,按照抓紧实施一批、规划储备一批、研究论证一批建设项目的要求,抓好项目建设。二是在积极争取省级“乡村流通工程”、“食用菌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同时,加强向县政府的请示汇报,加大县财政的支持力度。三是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自觉接受上级供销社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根据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总体要求,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做到“四个确保”,即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保稳定”;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强化财政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管理,为实现年初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1.依法理财原则。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行为。编制预算时做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国家和我州有关方针政策。
2.真实完整原则。部门预算数据真实准确。
(三)预算编制方法
1、职工工资,根据单位编制和法规政策,按现行工资标准计算核定。
2、一般公用经费实行定员定额管理,根据我社的人员配置,统一按支出定额按规定标准核定。
3、项目支出根据我社2016年实际支出情况以及我社制定的2017年全年主要工作任务进行核定
(四)总体思路
1.依法理财原则。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行为。编制预算时做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国家和我州有关方针政策。
2.真实完整原则。部门预算数据真实准确。
3.结构优化原则。有效整合财政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公用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4.收支平衡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做到收支平衡。严格执行增收节支、理性节约的各项规定,坚持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5.公开透明原则。加强预算法律法规宣传,做到政策制度公开透明;明确预算编制各阶段重点工作;建立健全预算信息公开机制,有序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在职人员编制6人在职实有7人,财政供养7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务总收入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4.1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13万元,占总支出的92%,项目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支出39.43万元,主要反映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08(类)08(款)支出0.36万元,主要反映抚恤支出,216(类)02(款)支出61.94万元,主要反映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21(类)02(款)支出9.1万元,主要反映住房保障支出,216(类)99(款)支出10万元,主要反映商业等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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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1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44(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人均支出0.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39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会经费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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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万元,如乡村流通建设项目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4万元。
[附件: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
[附件: 附件4.政府“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附件: 附件6.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附件: 附件7.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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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7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