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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4974   作者:  日期:20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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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县委政研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县委政研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与中共梁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挂包帮”“转走访”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合署办公。

中共梁河县委政策研究室是为县委决策服务、从事综合性研究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⑴根据县委指示,起草县委主要领导和县委其他领导的重要讲话稿、文稿;参加起草或组织协同县级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修改县委重要文件、文稿。⑵根据县委的意图和工作部署,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本室或协同县级有关部门、就县委关注的经济、政治、文化、党建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县委决策参考。⑶调查了解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及时向县委反映新情况、新经验,并提出相关建议。⑷完成上级及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从事县委、县政府农业农村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研究部门,主要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业务工作;筹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农村工作综合、专题会议和涉农重要活动。⑵牵头起草县委、县政府农业农村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的文件、领导讲话等重要文稿;负责组织涉农部门进行农业农村工作的政策调研,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对农业农村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决策进行研究;负责起草全县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及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草案。⑶ 牵头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负责全县新农村建设村(特色村、省州县共建村、州县共建村)的规划、计划、资金安排、项目落实、组织实施工作和督促检查工作。⑷ 履行县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办公室职能。配合组织部门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选派和评比工作;负责全县下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作队及指导员培训、各种信息交流、宣传工作。⑸对全县农业农村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掌握和反映农业农村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动态与信息,总结、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⑹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改革办主要职责为:负责处理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的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处理有关方面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和相关请示,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收集汇总有关改革问题的信息资料;联系有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就改革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咨询;负责领导小组的值班联络、会议组织、简报编印、资料管理等工作;负责完成县委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挂包帮”“转走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一系列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向贫困发起全面总攻、夺取脱贫全面胜利、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有力保障. 负总责,统筹、协调、监督、推动总体工作,协调服务好各项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在发挥以文辅政职能上下功夫。一是根据省委政研室调研主题,撰写完成了《梁河县人口较少民族和直过民族现状分析以及帮扶对策研究》。二是与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共同编撰了《梁河县脱贫攻坚政策100问》。三是积极参与《梁河县惠农政策汇编》的编撰工作,并结合农村发展存在问题,撰写完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存在问题和对策》、《梁河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典型案例》等多篇文稿。四是县委组织部共同起草完成了《梁河县基层组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五是起草了《梁河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方案初稿》。六是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安排,立足梁河实际,认真筹办了2017县委农村工作暨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等各项会议6,有效发挥了政研室参谋助手作用。七是结合各类热点、难点问题,撰写上报各类工作信息简报82篇,上报各类亮点材料21篇,其中:县级媒体采纳15篇,州级媒体采纳6篇。

(二)注重协调,狠抓落实,切实抓好全县三农工作。积极发挥县委农办职责,及时组织召开三农工作研究部署会、三农考评数据分析会等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各项涉农工作存在问题和安排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全年共组织召开研究部署会2次、三农考评数据分析会议4次,有效推进了各项考评指标的落实并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印发了《梁河县农业农村暨三农综合考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了职责分工与各个阶段工作重点,确保三农考评各阶段性工作目标详实,整体工作规范有序。

(三)注重实效突出亮点,认真抓好新农村建设一是认真组织实施2016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2016年共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10个,其中:省级重点村4个,州县共建点6个。项目计划总投资733.98万元(省级财政投入180万元,州级财政投入160万元,县级财政投入320万元,整合资金69万,自筹4.98万元)。截止20176月底,10个项目建设点已全部竣工,并严格按项目建设质量要求进行了县级验收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好2017年美丽宜居乡村项目申报、建设工作。根据美丽宜居乡村项目建设缩点增资规划要求,2017年,我县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共4个点,均为省级重点村。每个项目村投资165万元,项目计划总投资66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80万元、州级财政补助16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320万元)。目前,4个项目建设点施工队已全部进驻项目点施工,项目建设内容已完成60%。在项目建设中,县委新农办通过四亲自三落实积极发挥部门职能职责。

(四)抢抓机遇,主动作为,认真抓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一是通过积极向各部门多次征求2017年改革任务及时研究制定了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台账进一步明确了2017年涉及全县9个专项小组38个部门81 项改革举措112项可检验的改革成果形式。是及时组织召开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是定期组织九个专项小组对各项改革任务进行单项督和专项督查,详细掌握了九个专项小组涉改单位各项改革任务推进情况,形成专项督查报告9份。强化宣传,2017年报送改革简报20期,改革专报9期,亮点材料9期,改革信息18条,其中:德宏信息网采纳10条,州委改革办推广宣传2篇,德宏团结报报道宣传2

(五)强化职能,服务基层,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顺利开展2017年政研室5名干部职工与挂钩村942名贫困人口建立结对帮扶机制指导挂钩村开展各项工作21次,开展困难户精准识别调查16一是通过整合项目与资金,扎实推进挂钩村路网、电网、水利设施建设,使村庄环境、卫生条件明显,帮助龙塘村解决工作经费10000元。积极落实各项惠民扶持政策,动态帮扶成效明显。帮助寸永周等7户挂钩户协调临时救助资金10500帮助6户有建房需要的挂钩户申请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贷款360000帮助岳太安户购买12头仔猪、2头能繁母猪;通过开展慰问活动,春节、·建党节共慰问困难群众20户,送去慰问金4000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主体责任,以严的作风促进工作的有效落实。一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2017年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工作会议7,共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11次,其他各类学习24次,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廉政知识测试以及各类普法考试共计80人次,领导班子带头上廉政党课3次,开展谁分管谁谈话15人次组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2次,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2次,上报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有关报告2份,签定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7份,完成干部在线学习2人次。二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17年共开展集中学习24次,讲党课4次,干部职工学习笔记共计200余篇,撰写心得体会21篇,参加德宏州党规知识微测试以及各类普法考试共计80人次。三是认抓好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今年3,县政府向我室(办)交办了县十八届一次人代会代表建议6。接到办理任务后,我室(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办理,截至目前,所有建议均已办理完毕,实现办复率100%,满意率100%,解决率50%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较好的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政研室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政研室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政研室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82.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0.54万元,占总收入的99.66%;其他收入2万元,占总收入的0.34%。与上年对比减少150.6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美丽宜居乡村项目建设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政研室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13万元(其他收入支出7.67元),占总支出的10.67%;项目支出611.97万元,占总支出的89.33%;与上年对比减少194.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项目支出减少,美丽宜居乡村项目建设资金支出减少;二是工资性支出减少。在职人员政策性调资增加,但退休人员工资转入养老保险统发,不在本单位发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政研室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1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84万元,占日常支出的74.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4.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39;对个人和家庭部门4.11万元,占基本支出5.62%。与上年对比减少57.4,主要原因分析工资性支出减少。在职人员政策性调资增加,但退休人员工资转入养老保险统发,不在本单位发放。

  1.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1.9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6.6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美丽宜居乡村项目建设经费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支付县政协委员提案河西阳塘工程款4万元

      2.支付县人大代表建议平山村内道路硬化工程款5万元

      3.支付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办理光彩小学道路硬化工程款8万元;芒东杏塘村活动中心储藏室工程款2.8万元

      4.支付新农村美丽宜居项目建设工程款560万元

      5.支付曩宋村、河东村、九保五组工程款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政研室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8%。与上年对比减少200.6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减少,美丽宜居乡村项目建设经费支出减少;二是工资性支出减少。在职人员政策性调资增加,但退休人员工资转入养老保险统发,不在本单位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6.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6%。主要用于201-01人大事务-项目支出15.8万元201-02政协事务-项目支出4万元;201-06财政事务-项目支出0.89万元;201-3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8.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4万元,项目支出7.28万元;201-36其他共产党事务-项目支出14万元;201-99201-99主要反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7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主要用于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3.农林水支出5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4%。主要用于213-07反映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560万元;213-99反映其他农林水支出10

    4.住房保障支出4.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政研室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预算的1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没有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预算数都包含在办公费中,没有具体细化,所以导致预算数上没有体现公务接待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82万元,下降59.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7万元,下降58.1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和规范《德宏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9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督查、验收、调研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政研室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政研室部门资产总额147.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8.46万元,固定资产9.4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7.87

138.46

 

0 

0 

0 

9.41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梁河县2017年4个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基本性质为公益性新建项目(勐养镇盖岭自然村、芒东镇那勐自然村、曩宋乡上弄别自然村、大厂乡永平自然村)。项目计划总投资66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80万元(每个项目村补助45万元);州级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每个项目村补助4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20万元(每个项目村补助80万元);带动部门整合资金881.7万元。项目建设涉及全县4个乡镇的4个村委会的4个自然村(组),项目建设受益户数304户,受益人口1323人。通过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让老百姓确实感受到党和国家对他们的关心和支持,切实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满足精神文化需求,改变农村不良习俗,克服等靠要的思想,让他们对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有了更新的认识,支持项目建设工作,做到人人参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中共梁河县委政策研究室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80926040031150]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2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