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中央、省、州驻梁河各单位:
《梁河县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勤锻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梁河县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勤锻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德宏州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德办发〔2022〕50号)和《梁河县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梁办发〔2023〕3号)的要求,为全面推进勤锻炼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着力建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较为完善的健康县,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6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8名,全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的比例>38.5%,补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短板,构建较为完善的科学健身指导体系,形成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较为丰富、群众体质持续提升、组织规范有序、青少年体质持续提高的全民健身格局。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勤锻炼”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确保专项行动目标任务按时按质圆满完成,成立梁河县“勤锻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彭海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光耀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梁晓蕾 县政府办副科级政府督查员
成 员:张安杰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
龙玉鹏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周 鹏 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赵仁宝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县人民政府国防
动员办公室主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肖 俊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景知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尹以乐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跃斌 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局长
罗加强 县水利局局长
钟云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雁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有旭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克佳礼 县民政局局长
潘志华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李雯波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蔺以慈 县残联理事长
赵红梅 县妇联主席
刘玉婷 团县委书记
杨发文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廖 斌 遮岛镇人民政府镇长
郝其林 芒东镇人民政府镇长
们从兴 勐养镇人民政府镇长
尹 宁 河西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兴卯 九保阿昌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文浩 曩宋阿昌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家敏 平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维新 大厂乡人民政府乡长
侯录奖 小厂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落实行动组工作部署,汇总全县各级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收集和报送工作信息。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任务
(一)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加快推进梁河县体育公园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推进梁河二古城登山步道、南底河健身步道建设,整合、建设、提升县城各种健身步道,到2024年底,实现健康县城社区“15分钟健身圈”,行政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体育设施全覆盖,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6平方米。各单位需为职工配备适当的体育活动场地,如篮球场、体育活动室等,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体育器材,如乒乓球桌、象棋、羽毛球拍等,要求职工科学、规范使用公共体育设施设备,并做到自觉爱护。(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强化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加强县级体育总会建设,全县拥有5个以上体育单项协会,其中足、篮、排类协会至少有1个。各乡镇老年人体育协会覆盖率达100%、行政村≥80%。继续完善梁河县科学健身指导中心,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8名。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90.3%,各乡镇、村(社区)及县直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志愿服务,每年新增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50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志愿服务不少于1次。(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积极开展全社会共同参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认真开展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的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推广民族健身操、健身气功、棋牌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民间交往交流活动,普及体育舞蹈、民族健身操(舞)、自行车、跑步等深受群众喜爱的项目,持续开展“南甸杯”“万亩茶园”自行车赛等精品赛事活动,具有2种以上不同类型且具有地方特色的常驻健身活动赛事,每种群众健身活动赛事每年举办1次以上,促进全民健身常态化,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的比例>38.5%,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形成群众身边的健身制度。在全民健身日、传统和民族节日等时间节点,倡导大众积极参与健身赛事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组织职工、青少年、妇女、残疾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农民健身活动。各单位建立并形成较完备的职工工间操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工间操活动,确保我县开展工间操活动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占本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数量比例≥50%。各单位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职工健身活动,行动组将对各单位的工间操和健身活动开展情况、健身制度等“勤锻炼”工作进行检查。(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五)普及群众身边的健身文化。倡导“每天锻炼一小时,幸福生活一辈子”“饭后走一走,健康又长寿”等健康理念。积极引导大众养成运动习惯,形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鼓励宣传地方健身达人、健身组织和鲜活的健身故事,展示体育文化,让体育文化走进群众、融入生活。(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文明办、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六)增强学生群体的健身意识。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开足开齐体育课程,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校内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达100%,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达100%。立足校园,建立全员覆盖、人人参与的常态化校内联赛、校际联赛和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中小学体育联赛体系,鼓励学校按年级或学生掌握运动技能情况并利用课余时间、周末、节假日和寒暑假开展多层次体育联赛,定期组织召开学校运动会或体育节。每年举办1次以“三大球”为主的学生运动会。各初级中学要建立竞赛项目名录,明确竞赛成绩折算体育考分等事项,引导学生科学参赛。各学校要积极倡导学生和家长以“小手牵大手,饭后走一走”“亲子运动”等模式积极开展课后、周末及假期户外运动,形成良好的健身氛围。(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民政局、团县委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勤锻炼”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勤锻炼”工作取得实效。
(二)压实部门责任,统筹协调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压实部门责任,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在专项行动中的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协调各部门按照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勤锻炼”专项行动目标如期实现。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强舆论引导、政策解读和科普宣传,积极宣传建设健康县城的主要任务和重要意义,培育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营造全民知晓、全民支持、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分析总结。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工作开展情况及资料收集上报工作,每年7月31日前、11月20日前分别上报上半年及本年度“勤锻炼”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及图片(包括典型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等)等资料;7月31日前报送各单位工间操制度,每季度末报送开展工间操的现场活动照片、考勤等资料;按时间节点认真填报附件1—附件4。以上资料均报送至“勤锻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体局)。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