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梁河县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内容,推进梁河县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实现,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23〕2号),结合《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梁河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梁政发〔2022〕16号)文件,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和核心问题
《梁河县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包括任务目标、主要措施、保障条件三个部分:
(一)任务目标
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更好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作用,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益,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2022-2024年共实现全县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10人,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提升,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推动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主要措施
实施十大行动,即: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三)保障条件
为确保各项行动得到落实,规定了组织保障、政策、资金、信息、宣传及监督落实6个方面的保障条件。按年度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每年定期向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送落实情况,并在方案实施期间至少组织1次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和效果评估。
三、《实施方案》主要特点
(一)任务目标明确。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2022—2024年共实现全县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110人。
(二)主要措施具体。《实施方案》提出了三类十个就业行动,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残疾人组织等多方力量安排或助残就业行动;就业困难残疾人、农村残疾人、残疾人大学生和盲人等四类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行动;残疾人就业服务和残疾人职业技能两项提升行动,并明确了相应的责任单位。
(三)本地特色突显。《实施方案》结合我县残疾人工作实际,提出了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乡村振兴残疾人产业发展、盲人按摩机构规范化建设等相关项目,明确了具体任务和措施;同时在十大就业行动中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了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
四、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实施方案》结合我县残疾人就业工作实际,提出了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乡村振兴残疾人产业发展、盲人按摩机构规范化建设等相关项目,明确了具体任务和措施:培育扶持县级乡村振兴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3个、乡村振兴残疾人创业示范户和创业户60户;持续开展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培训残疾人230名;到2024年底,全县规范化盲人保健按摩机构数8个,对有保健按摩培训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进行保健按摩培训10人。对每年年审合格的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县级在省级扶持的基础上给予扶持:一星级标准以下(含一星级)的机构每年给予0.2万元扶持资金,二星级标准的机构每年给予0.4万元扶持资金,三星级标准的机构每年给予0.5万元扶持资金,四星、五星级标准的机构每年给予1万元扶持资金。
《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将推动我县残疾人就业工作迈上新台阶,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推动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