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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政发〔2023〕11号 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浏览量:6191   作者:  日期:2023/5/1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中央、省、州驻梁河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现将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作如下明确,请按此联系工作。

县    何胜富  领导并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乡村振兴、投资促进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局。

常务副县长  龚帮仙  协助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国动、人民防空、优化营商环境、数字经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救援、生态环保、机关事务、督查、外事、防震减灾等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审计、投资促进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外事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国动办、县人防办、县营商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接待办)、县防震减灾局。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县投资促进局。

联系县监委、国家统计局梁河调查队、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梁河供电局、梁河邮政分公司、保险系统各单位、建梁公司、海关业务等。

副县长(挂职)  韩晓光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协调中色集团对口支援工作。协助县长负责投资促进工作,协助副县长李瑜负责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水利等工作。

副县长(挂职)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协调上海市青浦区对口支援工作。协助县长负责投资促进工作,协助常务副县长龚帮仙负责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工作,协助副县长李瑜负责金融工作,协助副县长谢华负责工业经济、商务等工作。

副县长(挂职)  王平平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供销等工作,负责协调云南师范大学对口支援工作。协助副县长彭海峰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

分管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县南甸宣抚司署管理局、县广播电视局、县供销社。

联系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县融媒体中心、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县史志办、县科学技术协会。

副县长  闫信谁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民政、救助、退役军人和双拥等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拆迁办、县交通运输局(腾陇和芒梁高速公路工程指挥部协调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安委办)、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梁河公路分局、梁河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德交集团梁河分公司。

副县长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财政、国企改革、金融、税务、农业农村、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农业区划、农田整治、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林业和草原、水利等工作。

分管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办)、县农业农村局(县蔗糖办、县畜牧兽医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利局。

联系县税务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梁河管理部、人行梁河县支行、农行梁河县支行、梁河县农村商业银行、邮储银行梁河支行、梁河国控集团、县气象局、县水文站、县烟草专卖局(公司)、云南香料烟公司梁河生产部。

副县长  彭海峰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联、妇女儿童、红十字会等工作。

分管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县防艾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残联、县红十字会。

联系县委党校、县委老干部局、县关工委、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副县长      协助县长工作,负责工业经济、信息化、商贸、电子商务、科学技术、政务服务、民族宗教、政法维稳、法制、信访、打私等工作。协助县长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分管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工业产业发展办)、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打私办。协助县长分管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县委统战部(县侨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武警梁河中队、梁河边境检查站(曩宋、河西)、中国电信梁河分公司、中国移动梁河分公司、中国联通梁河分公司、中国铁塔德宏分公司梁河办事处。

四级调研员  余文龙  协助副县长李瑜负责农业农村、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农业区划、农田整治、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林业和草原、水利等工作。

县人民政府领导的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具体分工协作关系为:龚帮仙—刘磊,闫信谁—李瑜,李瑜—余文龙,彭海峰—王平平、谢华—刘磊。

 

 

 

2023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