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法治政府建设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规定,梁河县投资促进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为构建美丽梁河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抓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法治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推行普法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各班子成员为直接责任人,履行“一岗双责”,各股室负责人具体抓落实,与巡察整改、主题教育、党建工作、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地。针对招商领域建立了《梁河县招商引资企业投诉受理服务制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招商引资企业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尽快落地和竣工投产。
(二)抓宣传教育。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推进法治学习常态化,提升“法治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内容,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知识和国防知识等,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与盈江圣锦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提供行政决策法律意见和咨询。针对起草的各种招商引资协议合同,事先都由法律顾问法律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提供法律意见,提交县委县政府专题会议的议题都经过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同时,积极参与招商引资服务工作。对招商引资工作进行前期法律风险论证,为项目风险提供法律服务,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并加强项目合同审核及项目投资方资质审查,2023年新签约项目共23个,签约资金47.6亿元,由云南圣锦律师事务所审核正式协议14份,审核投资企业14家。
(四)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始终践行“亲清”政商关系,认真实行领导挂钩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在全县范围开展“当面见企业”活动,聚焦企业关心的热点、堵点和痛点问题,畅通企业反映诉求渠道,全流程做好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及时回访企业26家次,了解企业在梁河投资情况,与企业洽谈下一步项目合作事宜,听取企业诉求,努力为企业化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维护营商环境下好“先手棋”。不断完善体制机制,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不断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紧迫性、实效性、针对性。年初与县自然资源局、工业园区等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了《梁河县产业园企业准入和退出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园区的管理。根据州投促委办印发的《德宏州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推进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梁河实际,制定出台《梁河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推进办法》。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以来,县投资促进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建设实效、法治宣传等方面还有所欠缺;二是学习的主动性不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主要是学习上级规定的篇目,结合实际学习的法律知识较少;三是招商法治人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受限于行政编制人员少,我局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缺乏,队伍还有待于进一步充实壮大。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落实领导责任,强化工作保障机制。组织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紧紧围绕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形成党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组织协调,齐抓共管,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立足法治思想,坚持常学常新。把法治建设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关于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安排,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将法治精神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把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县实施细则作为日常行为准则进行贯彻执行,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严格实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坚决执行集体议事班子成员全员发言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严格依法依规决策,签约项目法律审核意见均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签约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在与企业打交道中,严格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24条正负面清单要求,严守政商交往关系的红线和底线,坚持从一言一行做起,从小事小节抓起,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三)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突出学习宪法、民法典和推动梁河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单位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坚定捍卫者。深入宣传《德宏州鼓励投资政策汇编》及《外商投资法规政策》,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有关投资政策要求,多措并举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政策宣传活动。通过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头学、全局各股室业务人员全面覆盖整体学、单位干部职工学深悟透重点学,有效提高领导干部和投资促进系统工作人员的法规政策意识。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省委“3815”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州委“三支柱一标杆”发展目标和县委五大行动工作重点,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年度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落实落细,提升法治建设整体水平。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把牢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招商引资法治建设全过程,积极回应服务对象的新期盼、新要求。
(二)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局党组书记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督办重大事项,把法治政府建设每项工作抓实抓具体。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查和行政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为民服务能力、法治思维能力,以法治精神引领招商引资事业发展,以法律规范推进各项工作,以法治标准衡量工作成效。
(三)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保障能力。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领导班子、个人年度述职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年终主要领导带头述职述法。全面落实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宣传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德宏州鼓励投资政策汇编》及《外商投资法规政策》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普法学法的社会氛围。
梁河县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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