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梁河县应急管理局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放松,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以狠抓队伍建设强素质、规范执法树形象为主线,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证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将2023年县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我局涉及的任务主要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措施,县级按要求贯彻落实。任务完成情况:一是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时梳理完善了近三年以来的相关台账,确保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能够同上级稳步推进。二是综合行政执法情况。我局制定并下发了梁河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梁应急〔2023〕1号),要求局属各股(室)按照执法计划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并在24小时内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系统。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在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县安委办及时安排节前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督查;按照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安排,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重点工商贸企业等行业的安全综合治理;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全面体检;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治理,加大经营、储存等环节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截至目前组织各监管股室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83次,对查处的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事前监管服务和事后惩处并举,进行立案查处8起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罚没金额61.89万元,其中监督罚款1.89万元,事故罚款60万元。
二、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县形成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良好法治建设工作格局。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县应急管理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研读、掌握《德宏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主要内容,领会《实施办法》基本精神,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及其他部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把《实施办法》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梁河建设营造浓厚氛围。二是切实发挥局党委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年来,严格履行依法治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局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三是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践行《实施办法》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办法》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做到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梁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把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要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实施办法》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梁河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四是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局党委要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考核力度,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对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将依照有关党内法规和规定予以问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真正在县应急管理局落地见效。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个别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三个必须”的意识不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松懈,制度不健全,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的现象突出等。
二是装备配备、使用、维护技术欠缺,现阶段监管的方法手段十分单一,对事故隐患的源头管理、过程控制等关键环节还比较薄弱。
三是我局属机构改革以后新成立的部门,我县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任务繁重,组建后安全监管专业人员流失,一部分转隶人员被抽调到其他部门未全部到岗到位,存在人少事多的现象,工作压力较大。
四、法治政府建设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上级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健全工作决策机制。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原则,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坚持先调研后决策,并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完善执法工作机制,落实好执法报告、执法统计和执法分析等各项工作措施;完善安全生产重大案件集体审议、重大决策公示和听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制度,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建立健全决策反馈机制,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并动态完善。三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水,加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登记、发布等制度。四是改进监管方式,严格规范执法。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依法严格监管、严肃执法、严厉问责;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支撑,破解基层安全监管人才缺失等难题。五是加大应急队伍建设,充实一线力量。筑牢基层基础,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努力解决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经费、装备等实际困难,夯实筑牢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六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效落实,提升执法水平;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和提高案卷制作水平;切实提高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执行力、操作力和公信力,把我县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推向一个更高的水平。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职责,抓好抓实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手段、最有效的举措,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落实各级工作部署,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继续巩固好2023创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专项工作,深入推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制定出台相关方案,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梁河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