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梁河县委办公室 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梁办通〔2024〕28号)的要求,梁河县人民政府已完成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72—16)的整改工作。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检查复核,拟进行销号工作。按照州、县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问题描述
德宏州对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重视不够,攻坚克难的勇气不足,生态环境问题被动应对多,主动作为少,系统治理观念远未树牢,由重点整治到系统治理的转变差距大。
二、整改时限
整改时限为2024年12月底前。
三、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落实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措施,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
2.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三区三线的划定。
3.开展瑞丽江—大盈江风景名胜区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安全。
四、整改完成情况
1.持续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不断提高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一是县委和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构建“葫芦丝之乡·康养新梁河”的重要工作之一。2024年以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将生态文明内容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研究环保工作5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研究环保工作2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环保工作4次。二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日常培训,2024年已开展相关课程2场次,培训干部600人次。各乡镇党委、政府,严格贯彻执行《梁河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各级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努力推动生态环保各项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2.梁河县三区三线已完成划定,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并获德宏州人民政府的批复。梁河县2022年5月划定我县“三区三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城镇开发边界),于同年10月经自然资源部批复使用;2024年6月7日,德宏州人民政府批复实施《梁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3.开展瑞丽江—大盈江风景名胜区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安全。一是切实履行动态巡查主体责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置”,2024年以来,开展土地矿产巡查检查88余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5份,《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21份,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5件,罚款404.56万元;完成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复垦4宗207.08亩。二是扎实开展梁河县清理整治违规占用耕地及乱堆乱放砂石专项行动,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重拳治理违规占用耕地及乱堆乱放砂石行为。对全县范围内盗采活动易发矿山进行全覆盖、高频次、拉网式的巡查,各乡镇上报违规占用耕地及乱堆乱放砂石点63个,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对违规占用耕地及乱堆乱放砂石当事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2份,完成清理42个。三是为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2024年依法组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综合执法4次,拆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顶风违建及“两违”建筑8宗,面积2148.18㎡。
如对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共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向梁河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联系电话:0692-3019603。
联系地址:德宏州梁河县滨河路91号综合服务大楼6楼。
梁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