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的通知》(云环督字〔2024〕3号)及《德宏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德宏州住建领域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建发〔2024〕34号)要求,梁河县人民政府及时制定和印发了《梁河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截至目前,相关单位已按整改方案完成整改。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场检查复核,该问题通过县级自查自验工作,拟进行销号工作。按有关验收销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欠账多。德宏州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不够,城市污水管网排查、建设推进缓慢,雨污分流不彻底,城郊结合部管网空白区不同程度存在。2022年6月,省委书记王宁在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暨2022年度省总河长会议上要求,年内基本完成城市(县城)地下管网普查工作,但德宏州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截至督察进驻,仅瑞丽市完成城市雨污管网排查,芒市、陇川县、盈江县、梁河县未实质性开展过排查工作,管网漏接、错接、破损等问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编号72—40)。
二、整改时限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三、整改措施
1.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推进地下管网普查工作,建立台账,摸清城区管网空白区、直排口,摸清错、漏、混、破、未接点等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问题。
2.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梁河县地下管网普查工作,建立完善地下管网普查台账。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了梁河县城市雨污管网和城市河道直排口排查工作,通过排查建立了梁河城市雨污管网台账。目前梁河县城市有污水管网长度53.3公里、雨水管网长度51.9公里,雨污合流管网长度3公里;管网空白区1.4平方米;排查河道四条,分别为:弄么小沙河流域(排查长度0.5公里)、梁中小沙河流域(排查长度2.1公里)、蕨叶坝沙河流域(排查长度0.9公里)、曩滚河流域(排查长度2.5公里),发现污水直排口78个。目前通过梁河县2024排水防涝项目已解决管网错接、漏搭点5处,消除污水直排口78个。
2.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了梁河县城市雨污管网和城市河道直排口排查工作,已于6月20日完成了排查工作并建立了梁河城市雨污管网台账。
五、整改自查自验工作情况
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规则》要求,梁河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9月16日组织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并通过了县级自查自验工作。
如对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向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联系电话:0692-6161196。
联系地址:德宏州梁河县滨河路91号综合服务大楼5楼。
2025年10月11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