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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政发〔2025〕9号 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梁河县城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1714   作者:  日期:2025/12/3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中央、省、州驻梁河各单位

《梁河县城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1226

(此件公开发布)


 

梁河县城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

 

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和居民出行需求日益多元化,我县现行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政策已难以适应城市发展新形势。为进一步规范梁河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切实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云南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等有关规定,参照周边县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水平,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梁河县城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基本情况

梁河县有出租车营运公司2家,出租车49辆,运营出租车类型为:新能源车38辆,油车11在职驾驶员55人。其中:德宏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梁河分公司出租车队成立于1997年,位于梁河县龙窝大道40,企业性质为民营企业,管理人4人,驾驶员25人,营运出租车24辆。梁河县泰兴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位于梁河县遮岛镇先锋路39号,企业性质为私营企业,管理人员2人,驾驶员30人,营运出租车25辆。

二、调价理由

(一)现行运价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

梁河县城市巡游出租车运价,执行的是2013年的价格政策,至今已有12年。随着物价和运营成本的上涨,现行运价政策与实际情况已经不相适应,需对现行运价政策进行调整完善。根据《梁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规范和调整梁河县城市出租汽车客运价格的通知》梁发改字〔20138号的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的原计费方式如下:

1.起步3公里内:日间排量1.5L以下的车型起步价为5元,排量1.5L以上的车型(含1.5L车型)起步价为6元;夜间(23:00—次日07:00)排量1.5L以下的车型起步价为7元,排量1.5L以上的车型(含1.5L车型)起步价为8元。

2.超起步里程车公里运价:日间排量1.5L以下的车型1.4/公里,排量1.5L以上的车型(含1.5L车型)1.6/公里;夜间排量1.5L以下的车型1.8/公里,排量1.5L以上的车型(含1.5L车型)2.1/公里。

3.燃油附加费:实施油运价格联动机制,根据油价变动动态调整。收费标准为每车次13元,具体金额随油价上涨或下调而定。

4.返程放空费:单程载客行驶里程超过5公里时,超出里程按所处时段车公里运价的50%加收。

5.计时等候费:单程5分钟(含5分钟)以内免费,超出5分钟,每5分钟加收一次所处时段车公里运价。

(二)超出运营范围引发收费争议问题日益突出

城市巡游出租车运营范围为城区范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梁河县城边界不断向外延伸,已超出以前界定的巡游出租车运营城区范围。由于城区范围扩大,导致超出营运范围而引发的收费纠纷投诉案件日益增多。

(三)受新兴出行方式冲击,巡游出租车营运收入显著下降

由于网约车、共享电动车等多元化出行方式快速发展,公众出行选择日益丰富,传统巡游出租车市场份额受到明显分流。这一趋势导致巡游出租车日均载客次数普遍减少,车辆实载率下降,驾驶员营运收入相应降低,企业经营压力逐步增大,影响了行业稳定发展。

三、调价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三)《云南省定价目录》;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五)《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六)《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七)《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八)《梁河县城市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测算报告》。

四、成本监审结论

梁河县交通运输局、梁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依照职责权限,于20256—8月对辖区内2家出租车公司车辆运营成本开展了调查审核。通过对巡游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开展问卷调查,实地调研,抽样调查巡游出租车运营支出情况,广泛收集相关数据资料,切实开展统计分析等,形成了《梁河县城市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测算报告》,测算出梁河县巡游出租汽车单车每公里综合运营成本为1.79/公里,完成成本调查审核工作。

五、拟定价格

城区运营范围划定。

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及建成区实际情况,城区运营四至界限范围划定为:东至遮岛镇平安村龙河村、向阳村、李村含廉租房区域至新职中、弄么中源石化加油站、九年一贯制学校傈花卡、县委党校西至中石化河西加油站(芒陇大桥)、南甸食坊、傣王宫、红茂村、新交通驾校腾陇高速互通桥底;北至县工业园区、九保古镇旅游景区。(详见:梁河县巡游出租汽车城区运营范围示意图

运价标准

巡游出租车的运价由起步价和里程价两个部分构成。根据成本监审情况,拟定具体运价标准及相关事项如下:

1.城区运营范围内运价。起步里程为3公里,实行分时段计价。日间起步价为8超出3公里的里程价计费标准2/公里跳表计费单位为每500。夜间(当日23:00次日7:00不含)起步价为12元,超3公里的里程价计费标准3/公里计费时间以上车打表时间为准,跳表计费单位为每500

2.城区运营范围外的运价。指乘客到达地点在城区运营范围之外,以包车客运方式管理,即时间、地点、线路、运价等由驾、乘双方协商确定。

3.其他说明:今后不再执行加收燃油附加费、返程放空费政策;今后如城区扩大,以行业主管部门重新划定的城区运营范围为准。

)停车等候费用

免费等候5分钟5分钟,之后每超出5分钟加收2元,不足5分钟的按5分钟计算。(驾驶员到达乘客指定位置后开始计时,并主动做好告知工作

)执行统一运价

起步价和里程价不再分车型、分排量收取,执行统一标准。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26110日起执行。

七、工作要求

)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管理。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及驾驶员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秉持诚信经营、文明载客的服务准则。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车辆显著位置张贴不含广告内容的运营价格表和驾驶员监督卡,清晰标注监督电话、驾驶人姓名及车号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扎实做好运价调整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公示调整后的运价标准,主动向前来我县的外地游客做好告知提示,引导广大市民和游客全面了解政策、准确掌握信息、消除疑虑误解,切实营造“明明白白消费、安安心心乘车”的良好氛围,确保运价调整工作平稳有序落地。

(三)切实强化城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监管执法力度。行业主管部门和价格监管部门要压实监管责任,健全协同机制,强化运价政策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测与检查。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高效受理、快速核查、严肃处理涉及运价的各类投诉。对擅自提价、变相加价、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以及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违规调整或未检定计价器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附件: 梁河县巡游出租汽车城区运营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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