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1945    作者: 日期: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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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的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地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梁河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地绿化的地方性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2)、组织实施,编制森林经营方案。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森林分类经营工作、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4)、组织指导监督林木种苗的生产、经营、选育和种质资源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地变化以及森林资源消长量调查,监测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木材、竹材凭证采伐、运输等林政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林业站、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或初审监督,指导有关费用的征收管理;指导、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 (5)、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及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承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6)、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经营;(7)负责濒危种进出口管理以及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口审批工作。 (8)、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林业重大基建和技改项目的研究、设计、预审和报批、指导林业基本建设。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生态脱贫成效显著

积极推进农村能源、生态护林员、天然林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等行业扶贫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惠及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9481户次,涉及补助资金745.4149万元。一是完成太阳能热水器、省柴节煤炉灶、“以电代柴”(电磁灶【炉】、空气能热水器)项目建设总投资341.44万元,涉及农户总数5766户,其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5175户,项目资金补助于建档立卡贫困户289.8114万元,占年度总投资341.44万元的84.88%。二是选聘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560名,每年每人补助1万元,全年共发放补助资金360万元。三是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担任天然林管护人员36名,每人每年补助0.96万元,共补助34.56万元,天然林停伐补助,补偿建档立卡户2549户,10883人,补助面积38983亩,补助资金38.983万元。四是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90户,补助面积14631亩,每亩补助10元,补助资金14.631万元。五是退耕还林项目政策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共71户,发放补助金共7.4295万元。

2森林生态环境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认真抓实抓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全县森林生态环境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抓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全县采伐限额分解下达到各乡(镇)149650立方米、国有林场8700立方米,林草局37350立方米,截至第三季度,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剩余155908.32立方米,未超过采伐限额。受理和组织上报全县项目建设占用林地申请33起,已经批准26起,批准征占用林地面积78.35公顷。通过开展砖瓦窑、采石采砂场排查清理,违法占用林地、查缉非法采伐运输木材等工作,进一步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截至9月,全县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102起,处理违法人员105人,涉案金额35.36万元,刑事案件25起,破16起,32人。二是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全年共发生森林火情12起,形成森林火灾1起,火场总面积10.78公顷,受害森林面积4.0公顷,受害率0.0475‰,当日扑灭率100%,火案查处率100%,卫星热点反馈1个,反馈率100%,各项指标均在下达控制指标范围内,圆满完成了州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三是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全县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465万亩,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1.465万亩,防治率100%。无公害防治率100%;检疫木材16746立方米,竹材598吨,中药材0.15吨,藤条3吨,苗木30.6万株。开展松材线虫病普查专项行动,全年未发现松材线虫和疑拟松材线虫,开展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查处无检疫证运输苗木案3起。顺利通过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我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履职情况考核检查。四是不断完善森林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建设梁河县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建筑面积2283.72平方米,总投资 697.92万元,目前项目建设已接近尾声;完成森林防火通道建设10公里,投资50万元;完成梁河县国有贫困林场三岔河、王家窝铺管护站建设,投资101.9万元。

3国家级湿地公园和保护区工作稳步推进。成立南底河国家级湿地公园和勐科河流域水源林保护区管理所为林草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编6人,完成南底河国家级湿地公园和勐科河流域水源林保护区总体规划,完善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基础设施,设立保护区界桩、标识标牌等,争取中央财政湿地公园建设补助资金400万元。

4国土绿化和林产业发展稳步推进

积极推进国土绿化工作,全县共完成义务植树30万株。大力抓好滇皂荚产业,完成滇皂荚种苗准备工作,协调培育滇皂荚种苗3万株;完成滇皂荚示范基地建设200亩,滇皂荚四旁种植600亩,完成路域绿化3.1千米,种植滇皂荚300株,新移植滇皂荚大树326株。顺利通过了2018年度“林业双增”省级考核。截至第三季度,全县林业总产值2545万元,林业产值稳中有进。

5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工作。坚决执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县机构改革相关政策精神。根据《中共梁河县委办公室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梁办发〔2019〕24号)文件精神,重新组建了6个内设机构,整合了相关职能职责,安排了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接收农业农村局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能,现已正常开展着草原职能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了2019年草原监测项目1个。接收环保局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职能,并正常的开展相关工作。完成了勐科河流域水源林保护区的总规工作,成立了管护机构,编制3人,开展保护区违法采沙点清理整治工作,并进行了植被恢复,完成了保护区标识标牌及边界界桩落实工作。推进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能源站事业单位机构划转工作,将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林权登记职能职责并入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划转编制5名,划转人员4名。将能源站机构、职能职责全部划转到农业农村局,划转编制5名,划转人员3名。目前,划转机构职能和编制已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正在办理相关划转手续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415.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15.78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130.01万元,增长49.4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与上年对比增加1130.01万元,增长49.44%;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23.00万元,降低99.95%;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增加一次性抚恤费及丧葬费补助约41万,人员工资变动,拨入以前年度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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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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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61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0.47万元,占总支出的27.12%;项目支出2,635.18万元,占总支出的72.8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41.85万元,增长35.22%,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08.67万元,增长12.47%;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833.17万元,增长46.24%主要原因分析:补发上年工资,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兑付以前年度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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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0.47万元。与上年对比补发上年工资,发退休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费及丧葬费补助,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35.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3.17万元,增长46.24%,增加主要原因是兑付以前年度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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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5.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与上年对比增加35.77%,主要原因分析:扶贫项目增加,如:太阳能热水器、省柴节煤炉灶、“以电代柴”(电磁灶【炉】、空气能热水器)等扶贫项目建设总投资341.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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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主要用于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付帮歪村防火公路建设费用8万元及工资福利支出56.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88.87万元、抚恤45.89万元支出及退休干部公用经费等;

  3.节能环保(类)支出869.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主要用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退耕还林项目资金等,其中:林业生态保护修复资金14.94万元,天然林保护管护项目资金365.33万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88.83万元等

  4.农林水(类)支出2,485.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92%。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行政运行支出、林业事业机构支出、森林培育项目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产业化项目支出、林业防灾减灾支出、其他林业支出、林业自然保护区、其他扶贫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林业专项资金;其中:农村能源建设林业专项资金35.83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6.25万元,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0万元,森林防火资金10万元,天然林保护61.78万元,林产业示范基地建10万元,天保工程管护费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05.7万元,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央财政公益林补偿)225.27万元,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63万元,造林补助资金102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25.67万元,农村保险保费补贴43.065万元,人员工资784.68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551.39万元等

  5.住房保障(类)支出51.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51.8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24万元,支出决算为23.98万元,完成预算的234.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58万元,完成预算的291.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84.8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运行费支出增大。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14.90万元相比增长了9.08万元,增长60.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11.06万元相比增加10.52万元,增长95.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3.84万元相比增加1.44万元,增长37.4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2019脱贫攻坚任务交叉检查及日常工作检查增多,公务接待费增多,排量大,导致加油成本高且频繁,公车老化、损耗大、导致维修成本高,导致决算数超预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58万元,占89.99%;公务接待费支出2.4万元,占10.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58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21.58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5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森林资源保护、营林造林、森林防火各类保护地的保护、林业改革工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农村能源工作、林业生态扶贫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12.23万元、维修费5.99万元、过路过桥费0.03万元、保险费3.32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资源保护、营林造林、森林防火各类保护地的保护、林业改革工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农村能源工作、林业生态扶贫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6万元,与上年51.9万元对比增长14.84%,主要原因分析为扶贫项目增多,下乡实地勘察项目增多,交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1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展支出,其他交通费16.62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补贴支出,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12.82万元主要为付帮歪村防火公路建设费用(2018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1313.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9.42万元,固定资产289.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92.74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7.8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28.87万元,在建工程增加356.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与上年一致,在建工程与上年一致,无形资产与上年一致,其他资产与上年一致。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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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9.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4.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绩效完成情况良好,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的收入及支出,所以2019年决算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以空表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1022024756914

监督索引号53312200632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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