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1238    作者: 日期: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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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县直各部门和乡(镇)执行;研究拟定机构编制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拟定报批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报批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参与研究起草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3)审核和协调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调整及职责划分;协调县委各部门和县政府部门之间以及县直机关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划分。

4)审核管理全县党委、政府各部门及驻外办事机构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审核报批乡(镇)党政领导职数和股级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限额;分配下达县直机关各部门和乡(镇)各级机关的人员编制总额。

5)审核管理全县各级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6)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报批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核、报批县直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审批乡(镇)所属股级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指导、协调全县各类民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7)建立和实施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控编补员审批制度及人员编制使用计划。

8)牵头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拟订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意见并监督检查各级执行机构编制情况,查处违规行为;负责全县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的核发、年审、换证工作。

9)承担统一发放工资的县直机关和全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的审核工作;负责县直机关目标管理奖金发放人数的审核工作。

10)统一管理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印章的制发和废止印章的收缴、销毁工作;以及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对外挂牌工作。

11)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建设;组织指导机构编制理论研究;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分析、资料整理汇编、信息宣传、业务培训及计算机网络建设。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州编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圆满完成党政机构改革

一是深入开展调研,确保底数精准。为确保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我办先后组织开展机构编制实地调研15次,形成了调研报告3个。二是抓好组织实施,迅速全面启动改革。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突出问题导向,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第一时间成立了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体系建设,制定了《梁河县机构改革方案》《梁河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盯住节点、把握节奏、倒排工期,集中精力抓好组织实施,先后召开了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工作推进会、干部转隶大会、业务培训会、“三定”专题工作会等一系列会议20次,制定了41个改革文件、6个配套文件。三是改革顺利推进,任务有序落实。本次改革共转隶干部19家101人、挂牌21家、印发“三定”规定30家,改革后,全县共设置限额机构33个,其中计入机构限额的县委机构8个(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7个),政府机构25个,县委直属事业单位3个,政府直属事业单位4个。

2.积极谋划做好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对全县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进行摸底排查,探索组建6支综合执法队伍和乡镇执法队伍,整合多领域分散的监管部门,初步对县、乡(镇)及其下属事业单位76家225名编制194人进行锁定,为即将开展的综合执法改革夯实基础。

3.巩固机构改革成果,防止改革回弹

着眼于促进全县事业发展和提高整体效能,对党政机构改革中划入职能的25家单位和划出职能的22家单位,不简单的做“加减法”,与现有职能和机构统筹规划、科学设计、有机整合,对新调整的职能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确保职责流转环节畅通无阻。

4.积极招录、引进人才优化干部队伍

全年向上级争取到紧缺专业优秀人才医务岗位9个,教育岗位7人,最终签订合同14名,实施卫生系统人才定向委培57名,设置公务员招考岗位11个,事业招考岗位35个,三支一抚岗位2名。

5.动态调整,加强实名制管理工作

每月动态调整更新实名制管理系统,实名制系统的上线运行规范了全县机构设置、编制使用、职数配备、人员信息等情况,从根本上杜绝了对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真正使机构编制管理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6.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摘帽

始终将脱贫攻坚作为全办工作的重点狠抓落实,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五个一批”、“六个精准”为抓手,落实“五个一”亲民活动,奋力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稳步前进。明确1名班子成员和1名工作人员全脱产驻村开展工作,我办挂钩的12户建档立卡户中已脱贫11户45人,未脱贫1户2人。今年以来,积极配合村委会开展业务培训12场,多次开展入户调查,全面掌握全村农户的住房、收入、家庭成员等情况,召开贫情分析会6次。同时,在全办在经费特别困难的情况下,厉行节约缩减办公开支,优先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经费支出,其中为提升人居环境帮助部分挂钩户硬化地面购买水泥5965元,帮扶干部自筹慰问贫困户2400元,慰问村委会工作人员、困难党员、困难大学生、困难户3500元;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驻村工作队员购买保险1600元;投入芒杏小学教育扶持(校园文化墙建设)6000元、投入芒杏村活动中心建设经费9060元;落实驻村队员生活补助13600元,共计投入帮扶资金42125元。积极开展人居环境提升工作,针对群众住房实际情况,实施房屋加固、线路重排和局部改造工程,累计投入项目资金58190元。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治维稳、禁毒防艾、扫黑除恶等方针政策。

7.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一是年初组织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在册的128家(其中:新注册登记1家,应提交年度报告单位119家,需办理注销登记9家)事业单位开展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实际完成公示119家,年度报告公示率达100%。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结束后,以实地核查方式对14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信息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在德宏州机构编制网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机构改革后,组织涉改党政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赋码、变更工作,事业单位新注册登记3家、变更登记16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新赋码4家、变更机构名称14家、变更单位法人3家、注销登记2家。三是继续加强网上名称管理工作,按照自建网站必须完成网站标识挂标的工作要求,督促有自建网站但原使用机构红页的5家单位、本次党政机构改革中新成立的2家单位、机构更名的12家单位,进行中文域名申请、变更,并重新申请网站标识完成挂标;组织年内域名将到期的14家单位完成了中文域名续费。

8.压实责任,强化担当,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条例》精神为工作引领,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切实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合理分工,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三是认真贯彻从严治党要求,认真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党建工作的落实,严格规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四是每季度开展1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每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撰写简报30期,开展集中学习19次,专题讨论4次,主要领导讲党课5次。五是严格按照“八个一”活动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活动,教育党员同志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六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综治维稳工作。七是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相关安排部署,不断加强宣传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在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录中向少数民族倾斜,对部分岗位限定为民族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我州五种少数民族。

9.工作亮点

    为节约人力资源,确保编制效益最大化,在县财政局成立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对部门职责单一、人员编制较少的县妇联、县侨联、县科协等11家单位部门会计工作交由新成立的核算中心统一核算,于10月1日起正式开始集中核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均为财政全供养,机关工勤超编1人,系退伍士兵安置造成超编。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编办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21.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1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2019年总收入121.18万元与2018年128.50万元相比,减少7.32万元,下降率5.69%。减少的原因是:2019年其他党委办公专项经费减少。

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5万元,占总支出的88.59%;项目支出14.1万元,占总支出的11.4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9年总支出123.6万元与2018年131.96万元相比,减少8.36万元,下降率6.34%。减少的原因是:1.年初预算纳入其他党委办公专项经费项目预算资金减少2.财政困难,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5万元。与上年对:2019年基本支出109.5万元与2018年128.17万元相比,减少18.67万元,下降率14.57%。减少的原因是:1.年初预算纳入其他党委办公专项经费项目预算资金减少2.财政困难,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59%。

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1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4.1万元,去年同期3.79万元,增加10.31万元,增长率272.03%。增减原因:1.年初预算纳入其他党委办公专项经费预算资金减少支出减少。2.年初预算纳入项目预算管理增加,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梁财预〔2019〕60号下达2018年机构编制管理及工作经费支出2.6万元,梁财预〔2019〕1号年初预算办公电脑耗材、办公用品支出11.5万元。

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9%。与上年对比:去年同期127.01万元,减少3.55万元,下降率2.8%,增减原因主要是:1.年初预算纳入其他党委办公专项经费预算资金减少支出减少。2.年初预算纳入项目预算管理增加,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4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6.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9%。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按功能分类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8万元,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24.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24.2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减少支出减少。

三公经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13万元,增长68.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3万元,增长68.3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但是2019年机构改革上级单位到我单位督导检查增加,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到我单位督导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6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年同期21.67万元减少-11.31万元减幅-52.17%,以及与上年数对比变动原因:资金困难投入机关运行经费减少,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7.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14万元,固定资产7.6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1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0.84万元(2019年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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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绩效完成情况良好,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的收入及支出,所以2019年决算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以空表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决算指根据年度预算执行结果而编制的年度会计报告。它是预算执行的总结。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核算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分为“基本支出拨款”和“项目支出拨款”两个明细科目,分别核算行政单位取得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财政拨款资金

(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此件公开发布)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22501111

 [附件: [附件 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文章来源: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