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1313    作者: 日期: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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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承担规范性文件以及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开展规定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监督管理以及其他各类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日常办理和监督管理。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开展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行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开展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企业管理。负责获得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后企业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开展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梁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基本药物目录的有关工作。

12.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许可或者备案、检查和处罚。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工作。

14.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定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15.负责全县执业药师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6.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7.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8.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9.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20.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关心帮助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竞争执法和消费维权现代化,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实现了全县市场监管工作稳步推进。

1.做好舌尖安全的守护者,确保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加强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加强食品生产企业日常检查,对全县饮用水、茶叶、粮油、白糖、酒类等14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风险分级管理;规范引导,开展对企业的宣传教育,增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快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管理,目前我县共受理登记小作坊40家,食品摊贩备案64家;对食品生产主体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检查行动,检查中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当场立即整改或限期责令整改。

二是加强对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管:以粮油、酒类、肉类、婴幼儿配方奶粉、节假日畅销食品等为重点,加强对商场、超市、校园及校园周边、农村边远山区小食杂店的排查工作,督促辖区食品销售主体建立进货与销售可追溯台账,进一步落实食品经营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等制度,禁止销售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无中文标识的外国食品和来源不明食品。2019年以来,共检查食品销售单位1432家次,下架过期变质食品60多公斤。

三是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县委扩大会议”阿露窝罗、高中考等14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保障就餐人员14788人次,保障过程中未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督促学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全县学校食堂检查覆盖率100%,落实进货查验和储存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防止食物中毒的“四个严禁和一个留样”制度;加强对边疆民族特色食品的监管,开展对凉粉、米线、泡鲁达、撒撇、干巴、火烧猪等民族特色食品的检查,签订食品摊贩承诺书,共检查餐饮单位669家次;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和“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对219家餐饮单位进行了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的评级工作,共打造明厨亮灶581户;加强对网络餐饮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管,督促德宏通、饿了么、美团3家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对入网餐饮提供单位进行检查,督促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是做好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强调经营者自律,对野生菌售卖期间市场上的摊贩进行登记造册备案,强化野生菌售卖者责任意识,从源头上对食用野生菌进行防控;针对普通群众,突出宣传重点,在人员密集场所、餐饮单位张贴预防野生食用菌中毒基本常识宣传海报8000余张,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进学校宣传84家次,进餐馆宣传300多家次,制作宣传展板1块,电视宣传1期,微信公众号宣传5期,发布预警公告4期,干部走进广播室进行视频安全宣传1期,开展宣传培训1期。

五是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推动振兴农贸市场、宏兴市场、阳光家园超市3个主要的食用农产品供应市场设立食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验室,配备专门的检测人员,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对检测人员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培训,现场演示蔬菜农药残留、肉类非法添加瘦肉精等多项快检技术,强化技术支撑,提高食用农产品市场检测能力,提升市场对食用农产品安全隐患的筛查能力, 为全县食用农产品安全提供了保障。

六是强化药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对全县涉药涉械和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加大对中药饮片的专项检查,提高中药饮片质量,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的专项整治;加强新版GMP、GSP内容培训,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增强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对药品生产企业新版GMP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指导,配合省局、州局做好药品生产企业的GMP日常检查。

七是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完成国家级监督抽检57批次,完成省级监督抽检96批次,完成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187批次,完成食品快速检测40批次,完成州局端午节节前粽子监督抽检2批次,完成中秋节节前月饼抽检4批次,完成药品抽检30批次,医疗器械抽检5批次,化妆品抽检6批次,针对不合格产品,我局已启动相应程序进行处理。

2.做好市场秩序维护者,确保市场平稳有序

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力促我县民营经济跨越发展。明确我县市场主体年度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截至2019年11月20日,全县共有内资企业131户,注册资本108711.11万元;共有私营企业757户,其中全程电子化登记26户,“一窗通办”登记15户,注册资本223422.56万元,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57户,出资总额40720.10万元,成员5115人;共有个体工商户6867户,其中全程电子化登记506户,从业人员10532人,注册资本54318.69万元。

二是做好年报和信息公示工作。截至6月30日,全县2019年度应报内资企业785户,已报748户,年报率95.29% 。对长期停业未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1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0户、个体工商户425户,正在开展立案调查,待调查终结后,及时发布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听证告知公告。    

三是切实履行市场管理职责,强化市场巡查,加大对重点商品、重点市场、重点地区以及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检查经营户经营资格,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诈消费者行为,对辖区内的6户殡葬服务经营户进行检查,重点摸排检查殡葬领域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切实规范殡葬领域价格收费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动产抵押工作,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件,抵押登记金额500万元,主债权金额500万元。

四是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严格要求餐厨废弃物处置合同的签订、泔水处置及流向台账的登记;开展对生猪调运等关键环节的巡查、督促和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组织关闭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生猪交易市场、交易点。

五是强化广告监管工作:加强对虚假违法广告、互联网金融广告、公益广告等的监督,开展好辖区内电视台的广告发布登记工作并指导建立健全广告发布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及统计报表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公益广告发布情况定期备案工作制度。

3.做好产品质量促进者,助推质量强县

一是加强质量管理: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开展安全帽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无检验合格证的安全帽71个,无CCC标志的安全帽301个,责令下架停止销售;开展“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活动,深入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和问题;配合州局对梁河县辖区内所有加油站各种油品进行抽检,共抽检15座加油站,47个样品;开展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抽检化肥经营户3户3个样品,塑料容器生产企业1户1个样品,加油站2座2个样品。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品牌建设:积极开展商标品牌指导和保护服务,建立知识产权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分类指导制度,引导企业正确注册商标、合法使用商标、主动保护商标;开展商标注册服务, 1--9月新增一所一标6件;加强对 “梁河回龙茶”、“梁河葫芦丝”2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风险的监控,督促注册人建立本地区市场主体地理标志管理台账,强化对与本地区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使用等有关的舆情收集研判和动态监控。

三是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组织对辖区糖厂、硅厂、水电站、腾陇高速公路梁河段、医院、宾馆、政府机构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重点监控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联合专家组对中粮梁河糖业梁河工厂和芒东工厂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目前,我县统计在册的特种设备共有238台,截至11月20日,检查各类设备近108台,发出检查记录48份,下达监察指令书5份,共办理特种设备注册14台,发放使用证14本,办理开工告知登记3台。

四是扎实开展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工作:认真做好两项州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加强用于贸易结算计量器具监管,对县城及乡镇集贸市场、超市、水果店等所使用计量器具进行检查,共检查计量器具500余台次,抽检合格率为100%;对我县4家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对存的问题现场要求整改。

4.加强行政执法,打击违法行为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督查,形成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新格局:成立行政执法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局属执法大队、四个监管所和各相关股室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督查,重点督查经营户依法经营和执法办案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情况,重点局属各部门行政执法全过程是否符合规范,在现场检查和查看痕迹资料的基础上,创新督查手段,督查组业务骨干与被督查单位对同一市场主体同时平行开展执法检查,再通过检查结果比对,从中发现基层一线执法监管队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忽视了的环节,着力解决机构改革之后我局存在的执法人员观念更新不及时,无法适应单头执法向综合执法角色转变的问题。

二是部门联动,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在案件查办中的职能优势,开展联合调查和共同追查,提升执法办案成效,共与公安部门、边防检查站合行动26次。截至11月20日,共查处有主案件17件,涉及过期食品、药品、过期医疗器械、特种设备案件,罚没款入库16.86万元;查处无主案件4件,缴获冻品48吨。

三是以开展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为主线,开展各类专项稽查。对本辖区内的加油站、油库、公路沿边停车场、加水点、建筑工地等用油地方开展全面清查,重点查处无照无证经营成品油、走私成品油和经销假冒伪劣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查处柴油案件1起。

四是强化普法宣传: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5·20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周”等为契机,结合进村入户走访群众、进校园等为途径,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展板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2019年共发放宣传材料14000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800余人次。

5.以精准扶贫为目标,全力助力脱贫攻坚

一是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我局共派出6名驻村工作队员,其中1名实职副科领导和1名工作队员进驻我局挂钩村芒东镇清平村,另外4名工作队员分别充实到脱贫攻坚第一线,协助村两委抓好“挂包帮 转走访”、综治维稳、禁毒防艾、新农村建设和其他工作,完成贫困户摸底调查、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等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实现“责任全覆盖、帮扶全覆盖”,严格按照芒东镇“2+2”要求进村入户,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摸底排查、“理三室”、提升人居环境、“七个一”等工作。今年8月份投入8.3万元帮助清平村盖建爱心超市,9月份筹措1.7万元对考起大学的17名学生进行捐资助学,11月份投入10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投入1.5万元用于挂钩村工作经费,今年截至11月底,我局共投入脱贫攻坚各类经费30万元,为挂钩村顺利脱贫摘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结合工作职能职责,对梁河县2019年末贫困对象动态管理行业信息进行了市场主体注册信息进行了比对。全县需查询人数31806人,其中查询到注册企业(包含公司)或在其中入股、担任职务36人;个体工商户435人;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815人。

6.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为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中。一是坚持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立足教育,筑牢防线。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党风党纪教育,强化理想信念和法纪意识。结合“忠诚可靠守纪作为”和”“知纪明规懂法”专题教育活动,利用学习例会、党风廉政教育专题会等形式,开展学习,通过理论和正反典型案例教育,提高干部从政意识,构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源头防线。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进一步健全权力监督机制,从源头预防腐败。

7.结合监管职能,开展市场领域扫黑除恶工作

结合市场监管工作职能,重点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中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市场治安乱象线索集中排查。现已对全县的27个集贸市场、批发市场,1个A级景区进行全覆盖摸排。自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共检查市场、商场、超市448个次,检查经营店铺(市场内流动经营者)3857户次,填写摸排表3494份,发现线索并移交扫黑办、公安机关线索数4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在职实有人员与编制不符原因是因2019年机构改革核减我局行政编制30名。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97.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0.46万元,占总收入的98.4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7.33万元,占总收入的1.58%。

总收入1097.78万元与上年1201.65万元对比减少103.87万元,下降9%;减少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划转县应急管理局8人工资、公用经费、项目经费一并划转而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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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5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7.5万元,占总支出的88.67%;项目支出131.27万元,占总支出的11.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总支出1158.77万元与上年1199.78万元对比下降41.01万元,下降3%,;减少原因一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划转县应急管理局8人工资、公用经费、项目经费一并划转;二是由于我县财政困难,2019年欠账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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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7.5万元。与上年1096.28对比减少68.7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因机构改革,划转县应急管理局8人工资、公用经费一并划转而导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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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27万元。与上年103.5对比增加27.7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项目支出购置2017年下达食品快速检测车配备项目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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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6.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1%。与上年1186.55万元对比减少49.66万元,减少原因一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划转县应急管理局8人工资、公用经费、项目经费一并划转;二是由于我县财政困难,2019年欠账过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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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5.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5%。主要用于市场监管部门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工作开展开支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中心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工作开展开支;

3.卫生健康(类)支出0.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日常工作开展开支;

4.住房保障(类)支出63.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97.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4%。主要用于安全生产部门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工作开展开支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43.09万元,完成预算的8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69万元,完成预算的80.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2.6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支出降低;二是因机构改革,2019年划转应急管理局车辆一辆,费用降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4.99万元,增长138.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56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2.57万元,增长357.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2万元,下降-68.3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购置快速检测车一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69万元,占96.75%;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占3.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6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7.86万元,购置车辆1辆。2019年购置食品快速检测车一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市场监管、四品一械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23万元,与上年85.24万元对比下降3.0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减少原因一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安全生产职能职责划转县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支出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控制一般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11.5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开展工作的支出;会议费0.2万元主要用于会议支出;培训费0.17万元主要用于培训支出、接待费1.3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场监管、四品一械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车辆运行费1.42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等支出;其他交通费用51.09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补贴支出;工会经费15.17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福利费0.7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体检费用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3万元主要用于三八节活动、征地、整理建档立卡户档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 40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26.87 万元,固定资产 355.39 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3.0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480.66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5.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6.4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1.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与上年一致,在建工程与上年一致,无形资产减少0.25万元,其他资产与上年一致。根据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国有资产进行处置的批复(梁政复[2019]243号)文件要求,移交县财政局房屋建筑物630.69平方米,账面原值60.84万元;因机构改革,根据梁河县财政局关于划转县应急管理局车辆批复(梁财字[2019]106号)文件,划转县应急管理局车辆1辆,账面原值14.8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05.3

26.87

355.39

222.8

39.43

 

93.16

 

 

23.0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绩效完成情况良好,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的收入及支出,所以2019年决算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以空表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1022103733807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34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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