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9660    作者: 日期:202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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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梁河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上级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管理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负责报国务院、省、州、县人民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初审工作,组织、负责县、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初审工作。

5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6贯彻执行上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7贯彻执行上级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督促指导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8贯彻执行上级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9贯彻执行上级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全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审核工作。

10贯彻执行上级残疾人权益保护相关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1贯彻执行上级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承担慈善组织认定工作,指导乡(镇)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上级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工作。按照应保尽保、应养尽养的原则,把符合低保和特困人员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相应保障。截止202012月,全县有农村低保对象466312378人,有城市低保对象8641256人;特困供养对象559598人。

2、临时救助工作。坚持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的原则积极主动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将因灾、因病、因学、因疫情困难群众在相应救助制度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中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2020112月共救助2676户。

 3、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根据《梁河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梁政办发[2017]200号)的要求,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截止202012月,全县有重度残疾人1601人,有生活困难残疾人2248人。

4、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德宏州火葬区划定的通知》(云民事[2019]30号)文件指示精神,我县202011日部分地区正式划入火葬区。我县认真按照中央、省、州要求执行火葬区政策,积极开展殡葬改革推进工作,一是大力宣传,通过媒体、悬挂标语、张贴宣传画报、发放宣传单、微信、农村小喇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火葬区政策、惠民殡葬政策、法律法规和殡葬改革的现实意义,并将宣传材料发放到群众手中,实行进村入户宣传,累计发放宣传单90000余份,张贴宣传画报4500张,悬挂宣传标语200余条。二是为规范我县殡葬管理及行为,指导殡葬工作,起草初稿,组织召开听证会,提请州司法局审核、县政府常务会通过、县人大审定通过,上半年《梁河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已正式下发,更好的对下步开展殡葬工作过程中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持续开展活人墓拆除清理工作,截至目前通过统计、自行上报、群众举报,全县活人墓共计2477冢,现我县活人墓已全部拆除完毕,拆除率达100%。四是大力推动殡葬项目建设,梁河县殡仪馆、骨灰堂项目完成招投标工作,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2021年上半年可投入使用,完善全县9个乡镇公益性骨灰公墓建设,目前7个乡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2个乡镇正在建设中,实现了2021年全县乡镇公益性骨灰公墓全覆盖。五是自执行火葬区以来针对违反殡葬政策,不听劝阻的丧属进行5次依法强制执行,累计组织约800人次、出动车辆60余辆车次,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目前,全县火葬区执行以来火化集中安葬率已达100%六是为更好的推进火葬区政策,火化安葬率提升,我县认真制定惠民政策,全年累计发放各项惠民奖励资金345.25万元。

5、加大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孤儿等特困儿童关心关爱及信息录入工作。。

6认真研究,制定出台符合实际的梁河县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工作目标,优化婚姻登记管理,不断完善婚姻登记机构。

7、加强中心敬老院管理。目前入住老人33人。开展养老机构(设施)风险、消防安全隐患清零整改情况。

8、认真做好易地搬迁安置点工作。在命名好全县33个易地搬迁安置点的同时,积极探索安置点的行政组织设置工作,全县新增1个居委会、撤销新建1个村委会、村委会改居委会1个,原有62年村委会、4个社区,现调整为61个村委会、6个社区。

9、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对村(社区)、组建立乡(镇)挂村(社区)领导+驻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小组长(企业负责人)+村(社区)医”5级网格制度,压实村(社区)书记和村(社区)医的直接责任,对辖区内的企业、村(居)民小组分类管理,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对象底子清、情况明。

10、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村霸乡霸保护伞工作,扫黑除恶工作得到长期开展。

11开展好2019年民间组织网上年检工作;规范清理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行政单位1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8临时工13人,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员12人,社会救助工作协理员66

退休人员:1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民政局1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7,939.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39.2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收入6838.56万元对比上升1100.65万元,上升率为14%,其上升的主要原因是社会救助标准提高,上级投入加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8,14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6.98万元,占总支出的34.96%项目支出5,296.98万元,占总支出的65.04%2019年支出为7274.48万元,同比支出上升86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64.52万元,同比支出下降4017.54万元,达141%;项目支出409.95万元,同比支出上升4887.03万元,达92%。同比支出上升的主要原因是社会救助标准有所提高,基本支出下降的原因是社会救助从基本支出调整为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上升是因为社会救助项目增加投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46.98万元。2019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64.52万元同期对比下降4017.54万元,达141%,主要原因是对个人的社会救助经费列入项目支出所至。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78.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在编人员人均工资9.61万元,临时工平均工资1.8万元,信息员均工资3.6万元,协理员平均工资0.96万元。日常公用人均0.5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96.98万元。2019支出409.95万元,同比上升4887.03万元,达92%。主要原因是社会救助对个人补助列入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85.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2%201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63.8万元占总支出的99.85%,同比支出上升621.55万元,达9%,上升的主要原因是社会救助标准提高,上级资金投入力度加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主要用于政协事务3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0.66万元、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出20万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2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其他司法救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33.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1%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062.2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44.23万元、死亡抚恤支出16.79万元、社会福利工作支出356.22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204.65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744.45万元、临时救助支出407.77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641.54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154.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179.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8%。主要用于高龄长寿补助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26.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7.9万元,完成预算的5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46万元,完成预算的7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预算的11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含上级拨入经费6.5万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4.67万元,增长144.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23万元,增长235.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6万元下降55.6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6万元,占94.34%;公务接待费支出0.45万元,占5.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4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区划地名、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工作、殡葬改革工作督察、调研及其他民政事务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26万元,与上年支出130.9万元对比下降62.64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支出11.9万元、水电费1.05万元、邮电费6.18万元、差旅费6.17万元、会议费0.48万元、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6万元维修维护费11.58、劳务费12.37万元、委托业务费9.58万元、其他交通费1.5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梁河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853.56,其中,流动资产16.85,固定资产原值1433.5固定资产累计折旧741.7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91.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45,无形资产0其他应交税费2360.08元;应交财政款313.6元;应付职工薪酬1124.65元;其他应付款107414.84元。与上年同期对比资产占有下降46021.9.9元,下降率53.9%,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存量资金,调减结转指标,不结转财政应返还额度。负债下降226885.18元,下降率204%,主要原因是应交财政款按时交纳财政。在建工程上升600000元,上升率41.38%,原因是光荣院建设工程末完工,不能记入固定资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

工程

无形

资产

其他

资产

小计

房屋构
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853.56

16.85

1433.5

1234.6

40.38

0

158.52

0

145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 [附件 梁河县民政局公开表样120211012110140861]

 

                                   梁河县民政局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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