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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梁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是梁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梁河县行政审批局。职能职责按照《中共梁河县委办公室 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梁办发〔2019〕32号)执行。
1.政务服务管理。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工作,指导分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县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网上大厅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管理工作;负责完善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中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实体大厅优化建设和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政务新业态的改革、创新相关要求;负责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管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组织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负责对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活动进行综合监督,对县级无行业监督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履行行业监督职责,配合相关行业监督部门对交易主体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
3.行政审批改革。负责履行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省、州、县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针政策和目标任务;负责按照“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方案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依法承接和行使相关行政许可职权,并承担许可环节的法律责任;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局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创新举措并组织实施;负责在规范行使所承接的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基础上,对相关审批流程、环节、时限进行有效的优化和压缩;负责组织或协调相关部门对所承接的行政职权事项开展现场勘查、专家评审等相关工作;负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查处违法案件,依法履行司法协助职责;负责审批资料的立卷归档、日常管理、信息共享,受理档案查询等工作。同时,根据档案管理关联性、完整性等要求,行政审批局成立后,将原开展的变更、注销、撤销等审批业务档案,对应移交至初始登记、审批部门。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便民利企”为终极目标,推进政务服务“四个大提升”。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抓手,紧盯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目标,通过实施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率大提升、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大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大提升、窗口服务形象大提升,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1)事项进驻取得新突破,综窗改革成效明显。一是把群众办事的关注点作为工作的切入点,结合政务服务中心区位优势,以“一门、一窗、一次”、“就近办”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大厅布局和窗口设置,对36个县直政务服务部门事项清单进行再梳理,对未进驻的17个部门453个事项,采取设置综合窗口、增派工作人员、授权充分、设分中心等方式,依托政务服务网和政务服务中心线上线下两个平台,做到“线上全部上网、线下全部进厅”,至9月底,全县应进驻政务服务事项部门35个,实际进驻37个(含邮政、红十字会),1442个事项进驻全部进驻,设公安交警大队和税务两个分中心,依申请6类行政职权进驻率从2022年底79.61%提升至100%(提升20.39个百分点),公共服务事项进驻率从2022年底86.15%提升至100%(提升13.85个百分点),为打造“15分钟办事服务圈”奠定坚实的政务服务基础。二是全力推进“综合窗口”改革,设置5个综合专窗,采取“综窗”和“专窗”相结合的方式,按类规范设置综合咨询窗口2个、帮办代办窗口3个、综合办事窗口28个,“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帮办代办”服务窗口4个。通过整合相关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动态调整,实现主题内“一窗通办”,部门内部、多部门事项“一窗通办”,变“一事跑多窗”为“一窗办多事”,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综合窗口”第一期承接16个部门345个事项,10月10日开始正式运行,接受咨询700余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11件。制定《梁河县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制度》,明确帮办代办人员工作职责和帮办代办服务标准,同时将入驻单位首席事务代表确定为“协办员”,配合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帮办代办工作。企业“帮办代办”3件。
(2)大厅功能更新完善,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通过对政务服务大厅改造提升,大厅面积基本达到3000平方米要求,并按照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分类,分区域设置民生服务厅和企业服务厅两个区,满足不同对象的办事需求。二是在大厅入口设立综合咨询服务区,由“综合窗口”2 名工作人员负责,为办事企业和群众统一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全程指引服务。三是依托“综合窗口”进一步完善帮办代办、老年人综合服务、“办不成事”反映、“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功能及人员配备,将上述个性化服务窗口事项纳入综合窗口业务范围提供服务。四是增设“信访接待室”,受理投诉、举报和情况反映,增设婚姻颁证室 ( 宣誓室 )、婚姻调解室、婚姻家庭辅导室、工会驿站,免费提供热水供应、无线 WIFI服务,完善楼层引导及窗口示意图引导功能,专业化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
(3)窗口业务进一步规范,办事便利度大幅提升。一是结合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率大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窗口业务办理,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现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二是全面推行窗口“首席事务代表”制度,由各进驻部门选派“首席事务代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并授予相应权限,办理授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对需要多部门协同联办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由牵头部门“首席事务代表”履行综合协调责任,其他配合部门并行办理,按时办结。三是加大省政务服务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依托省平台统一申办受理系统、统一业务办理系统、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等辅助系统,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自助办”、“容缺办”。全县“一部手机办事通”实名认证人数57238人,法人注册4006个,累计办件142654件;依申请六类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92.41%,即办件率52.44%,承诺办结时限压缩率80.89%,“零跑动”93.71%。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涉及事项19项,办理2805件,减少群众提供证明材料3526份。四是进一步完善等候区、母婴室、绿色通道等人性化设施,设置“24 小时自助服务区”,提供医保、市管、公安、司法、金融5个不打烊的事项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大幅提升。
(4)队伍素质明显增强,服务质效进一步提高。一是与县总工会联合组织全县具有政务服务事项的31个部门和9个乡镇300余人参加政务服务技能竞赛,角逐出18支参赛队和12名参赛个人获奖,发放奖金1.72万元。通过竞赛活动解锁了新技能,使窗口工作人员理论基础和实操技能都得到了极大的进步,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二是梳理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组织窗口人员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及活动,进一步增强窗口人员服务意识,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建立健全日常评价考核机制和群众满意度考核评价体系,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平时考核结果占年度考核的30%,对进驻人员工作期间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服务意识差、被服务对象投诉举报的,由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四是建成一体化政务高清监督系统,对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表现实时监督,避免出现监管盲区,便于及时发现和处理群众反馈意见建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不定期带队抽查,督促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坚决纠正服务群众不到位的问题。五是在实行制度管人的同时注重人性化管理,结合窗口工作人员特殊性,通过申请创建职工驿站、每天10分钟工间操、茶艺体验、健康讲座、家访等方式,为职工提供减压、舒缓心情的暖心服务,营造单位与职工之间“双向奔赴”、“如家一般”的温馨工作、生活氛围。
2.以小切口推进智慧政务,推动更多事项网上集成办理。
一是着力强化要素保障,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县乡两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共受理办件91983件,其中行政许可20884件,公共服务68725件,其他依申请2374件,按时办结率100%。全县涉及14家部门148项共产生“跨省通办”办件820件,其中线上622件,线下 198件。二是进一步优化企业服务办事流程,推动涉企服务事项实现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事项同标准、无差别办理,跨部门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完成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10件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7件的系统配置完善发布,并在政务服务中心完成线下牵头服务工作,2023年产生实际办件1件。
3.创新政务服务评价监督制度,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做好“12345”政务热线承办督办转办,倒逼政务服务效能再提升,加强政务服务大厅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群众反馈意见。运用“互联网+监管+督查”系统,推动各部门监管事项“应接尽接”,监管数据“应汇尽汇”,接受各级各方面的监管。全县“好差评”系统共产生评价数据102719条,好评率100%;12345政务热线共受理612件,受理中7件,已归档605件,办结率97%;“互联网+监管+督查”系统汇集行政检查数据990条。三是选聘10名行风监督员加强对政务服务工作的社会监督,结合“政府开放日”、“局长进大厅,副局长走流程”活动,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
4.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一是全面实施行政许可清单管理。编制完成《梁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将清单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管理,共纳入事项238项。清单公布后,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二是发布负面清单。为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通过广泛征求部门意见,提请县人民政府发布《梁河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共70项,对于负面清单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指南标准化。按照“五级十二同”要求及时完善并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常态化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事指南的南更新、修改和发布,并规范填写事项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办理时间、办理地点等要素;按时发布权责清单,实现办事指南与权责清单关联,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事项同源、更新同步、管理同责。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全县各行政审批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精神,共同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检查,重点对中介服务机构是否乱收费和中介服务机构服务水平情况进行检查督查。五是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机构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整合优化乡镇职能职责,推动管理层级扁平化、职能配置精准化、治理效能高效化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乡镇赋权工作,经过4次评估征求部门和乡镇意见,上报州审核把关,提交县人民政府下发《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一赋予乡镇行使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的通知》,统一赋予乡镇行使部分县级行政职权43项。同时做好执法培训暨赋予乡镇事项业务培训、乡镇权责清单编制、乡镇赋予移交手续等工作。
5.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一是围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提升全省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按照“场所建设标准化、服务流程规范化、业务管理智能化”的建设理念,加快工作效率,提升服务速度,用时30天圆满完成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场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成为云南省18个首批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标准化试点创建县之一,同时,也是德宏州创建成功唯一一个试点县,得到省、州对“梁河速度”的高度好评。二是通过场地达标建设、系统建设、拓宽监督渠道、规范评标服务管理,办理CA数字证书,实行网格化管理;与县发改局牵头完成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进场项目交易行业监管履职情况梳理排查,督促各行业监管部门对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3版)的通知》(云发改平台建管〔2023〕910号)要求,进一步明确行业监管部门职责,压实责任,并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严格报批,认真履职,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围绕6个方面30个问题,制定《梁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机制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健康有序运行,进一步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构建了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交易环境。截至12月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项目进场交易108个,节约资金4096.26万元,增值379.50万元(其中:建设工程项目41个,节约资金2403.88万元;政府采购项目59个,节约资金643.74万元;产权交易总数8个,增值379.5万元。)三是全面降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从2023年5月1日起,政府投资项目收取的保证金数额在原有基础上降幅不低于50%,全面推广电子保函(保险)代替投标保证金,减少投标企业的资金占用。截至12月底,政府投资项目共减免金额581.16万元,降幅75.87%,工程建设项目保证金使用保函保险382笔,为企业释放现金占用2423.4万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使用保函保险170笔,为企业释放现金占用410.44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
6.以安全为目标,抓实综合大楼管理。
综合大楼属于高层消防重点单位,以安全为目标重点抓实管理、排查、整改等工作。一是电梯安全管理。针对电梯安全隐患,及时报请县人民政府增加预算进行更换,并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二是消防安全整改。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大楼整体消防维护工作,投入资金5万元对喷淋湿式报警阀、地下室水泵房消防供水增压系统等整套设施进行整改,确保消防应急设备正常运转。三是维持安全秩序。规范车辆停放、资产防盗安全、办公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四是后勤保障工作。做好会议室保障、后勤服务工作,用水用电,有力保障综合大楼有序运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务监督股、电子政务及信息技术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梁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纳入梁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事业工勤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24.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4.5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02.45万元,下降48.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02.45万元,下降48.24%;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减少,基本支出方面:人员经费减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少2023年7月-12月调整公积金扣缴比例支出减少和行政和事业人员绩效未发放;项目支出方面:由于县财政款困难,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年终调整年初预算数,以及本年度无结转结余资金,2023年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2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51万元,占总支出的74.72%;项目支出82.04万元,占总支出的25.2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02.45万元,下降48.2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69万元,下降2.68%;项目支出减少295.77万元,下降78.29%;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减少,基本支出方面:人员经费减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少2023年7月-12月调整公积金扣缴比例支出减少和行政和事业人员绩效未发放;项目支出方面:由于县财政款困难,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年终调整年初预算数,以及本年度无结转结余资金,2023年无其他收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2.5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7.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0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2.0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办公运转、保安服务、临时工工资以及福利费等)、县政务服务实体大厅标准建设、更换梁河县综合服务大楼电梯采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补助、便民服务大楼两部电梯的维修、保养、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运维、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补助发放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02.45万元,下降48.24%,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减少,基本支出方面:人员经费减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少2023年7月-12月调整公积金扣缴比例支出减少和行政和事业人员绩效未发放;项目支出方面:由于县财政款困难,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年终调整年初预算数,以及本年度无结转结余资金,2023年无其他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8.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物业管理、政务服务实体大厅标准建设、综合服务大楼电梯采购、电梯及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运维、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补助等专项业务;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遗属人员补助及退休人员日常活动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0.1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5.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活动,从严控制和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7万元,增长85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7万元,增长85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开展工作交流,,公务接待费比上一年增加,主要是公务接待次数较上年增加3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盈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陇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等单位到我单位开展全省先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化建设试点实地复核工作、行政审批、明责赋权等工作进行工作调研、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交叉检查工作、政务服务系统业务调研等产生的4批次45人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5万元,比上年增加0.33万元,增长2.2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在职行政人员减少,导致其他交通费减少等支出减少;二是2022年度工会经费支出在本年度预算执行支付,导致本年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度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梁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197.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0.06万元,固定资产107.4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7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1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1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200250101111
[附件: 梁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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