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200649901000
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是保护和打击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违法犯罪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
1.掌握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订宣传、预防、打击对策。
2.组织开展对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3.组织侦办在全县范围内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有重大影响的犯罪案件。
4.完成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日常工作。2023年,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环食药侦)大队共立刑事案件37起、44人与去年同期15起、18人,分别上升71.4%和69.2%。
2.专项行动工作。2023年,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环食药侦)大队以“昆仑2023”专项行动为抓手,结合“2023清风行动”、社会治安乱点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夏季治安整治”、“雷霆2023”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歼击1号”等专项行动,协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环食药领域执法检查76次,普法宣传20余次,出动警力463人次,警车171辆次,检查涉环食药领域重点场所139个,巡查遮岛、九保、曩宋、河西、芒东、勐养6个乡镇重点区域52处,悬挂宣传标语3条,展出宣传展板16块,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查获移交相关部门非法采砂行政案件6起、7人。
3.服务群众工作。2023年,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环食药侦)大队共接待群众来访13人次,调解林农纠纷1起,走访慰问群众10户,结对帮扶挂钩村龙营村困难户5户,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进村入户“一对一、面对面”对4户两类人员和外出务工夫妻分居两地重点人员进行普法宣传教育1次,参加安保任务13次、配合河西派出所对辖区开展基层基础大提升专项行动,更新数据4000余条,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
4.规范执法工作。2023年上半年,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环食药侦)大队充分发挥大数据功能,通过三合一、智慧法制、警综平台等大数据模块,实现全程可视化、可回溯管理,加强对环食药领域警情案件的受立案、强制措施、涉案财物、撤销案件、移送起诉等问题进行重点监控,严格执行执法办案“四个一律”,真正做到执法监管无死角、无漏洞,通过书面及警综同步阅卷、智能化排查、面询等方式,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评8次,评查案件20余起,实现执法问题查摆全面、深刻、到位,杜绝超期办案、怠于侦查等问题的发生,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
5.基层基础工作。2023年,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环食药侦)大队以“森林警长制”“河湖警长制”为契机,坚决担负起公安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属地责任和法治责任,完成“森林警长制”公示牌73块,完善环食药领域台账5种、22类,各警种移交森警部门案件线索17条,破获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7件,初步形成了各警种在保护和发展森林生态环境资源的强大合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监督室、刑事技术室、法治中队、治安中队、刑侦中队、遮岛林区派出所、勐养林区派出所、平山林区派出所。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纳入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 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和警用装备属于国家秘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457.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1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34万元,下降3.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34万元,下降3.45%。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16.34万元,非税收入补助资金、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平安林区建设工作补助经费减少。其他收入存在不确定性,往来单位根据本部门当年实际开展工作情况核定后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46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74万元,占总支出的97.62%;项目支出10.97万元,占总支出的2.3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78万元,下降1.0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2.63万元,下降18.58%;项目支出减少12.14万元,下降52.51%。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2023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项目支出:非税收入补助资金、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平安林区建设工作补助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9.7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5.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其他公安支出5.97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资金。
2.执法与监督5万元,主要用于平安林区创建补助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7.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2%。与上年相比减少16.34万元,下降3.45%,主要原因是减少非税收入补助资金、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平安林区建设工作补助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日常的运行支出、日常办案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主要用于日常的运行支出、日常办案开支;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及职业年金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主要用于在职职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7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9%。主要用于日常的运行支出、日常办案开支;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我单位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72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72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活动,从严控制和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和警用装备属于国家秘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5万元,比上年增加2.26万元,增长7.06%,主要原因财政困难当期费用不能及时报销,本年报销以前年度支出,所以机关运行经费相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420.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37万元,固定资产371.2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2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0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2.我单位为保密部门,本部门项目绩效自评表中涉及涉密和敏感信息项目不予公开。
3.三公经费中涉及车辆详细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和警用装备属于国家秘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200649901111
[附件: 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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