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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乡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指导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安全运营、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
3.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保障性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下达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并监督实施。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白蚁防治、危房鉴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5.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对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活动进行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管理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负责组织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设科技的推广运用,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及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建筑风貌塑造,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8.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州、县城市管理领域有关规定;组织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执法、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9.负责权限范围内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职能。具体范围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政检查权。
10.行使省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及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政检查权。
11.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等。
12.参加城市管理执法中跨区域案件和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受理相应的投诉举报。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制订行政执法卷宗和台账、档案工作;负责重要执法活动安排;负责执法用车的调度管理;负责群众举报反映情况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夜间建筑施工许可,燃气经营许可,城市道路挖掘许可,城市道路开口许可,建筑装饰装修钢铝门窗施工安装许可,城市道路建筑施工临时占用许可,销售网点和其他项目设置占道许可,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城市绿化修剪、移植、砍伐、占用绿地许可审核工作,主要街道设置雨篷审批,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使(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负责组织起草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和执法文书;组织或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调研;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申办、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年度法律、法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重大执法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建立突发应急事件社会舆论导向处置机制,统一对外宣传报道;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解释,行政执法信访处理工作;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及统计报表上报工作;负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对口衔接、文书送接、执法协调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纠纷调处工作;负责承办涉及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其他法律性事务。
负责行使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建筑市场、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决定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行使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在城区内对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及制造影响工作和居民生活的噪音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侵占道路(主干道和车行道除外)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牲畜定点屠宰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占道文化娱乐经营活动和占道贩卖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激光视(唱)盘等损害市容、阻碍交通和妨碍社会正常生活秩序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城市户外广告、招牌、灯箱等不规范使用汉字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乡建设与执法管理监督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管理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管理股。所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梁河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中心主任为副科级事业领导)、环境卫生管理站、园林绿化站、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具体是: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其中梁河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中心主任为副科级事业领导)、环境卫生管理站、园林绿化站、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未进行独立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6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6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27辆,超编13辆。车辆超编制原因:一是2016年公车改革期间新购置的10辆环卫垃圾车无法新增公车指标,所以无法办理落户手续;二是2012年购买的3辆工程机械作业车范围仅在垃圾场库区(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无需落户。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推进项目建设,优化城市基础设施
1.城市道路建设稳步推进。梁河县城区道路新建、改建工程项目累计完成建安工程投资204623500元,南甸路改造段、高速路延长线、2号路、中医院路、滨河西路等路段已完工。然而,由于资金短缺,已建成道路存在政府欠账,南甸路新建段、滨河路东路、贸易路中段、老宏康医院路后续建设面临困境,目前已办理中止手续。
2.排水防涝项目有序开展。县城2020年排水防涝系统建设项目已完工,正在进行结算工作。2024年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108600000元,计划新建排水管网66288米,新建雨水篦6059座,排涝通道建设5455平方米,已完成可研批复和初步设计招投标,计划2024年12月开工。
3.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推进。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已竣工,完成投资2611600元,正在进行结算审核;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投资5036900元,涉及2个小区、24栋楼、49户,已完成前期工作,正在进行招投标。
4.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成效显著。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涉及三镇五乡共20个子项目,其中存量2个,新建18个。项目优化后预计总投资215000000元,目前已完成14个子项目的初验,9个子项目已投入试运营,剩余河西乡垃圾中转站、小厂乡垃圾热解站、芒东镇垃圾热解站、勐养镇污水处理站等部分工程处于收尾阶段。
5.积极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正在积极申报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具体为九保乡丙盖村轻纺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计划投资30461700元,房屋建筑总面积约9801平方米,已开工建设,预计2025年8月竣工,9月27日省住建厅已对该项目开展评审工作。
6.梁河县居者乐蓝天新园建设项目(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和二、三号停车场建设项目整合实施),拆迁安置区域(第一期)已建成92套商住房、一个地下停车场、一座公厕、一条市政道、两条消防通道及人防设施和绿化,完成建安工程投资115000000元,于8月20日完成竣工验收,正在准备规划验核工作。
(二)强化行业监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1.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持续强化。建筑市场监管规范有序、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有力、消防管理工作扎实推进。
2.房地产市场监管不断加强。保交房工作成效显著、问题楼盘化解处置有序推进、购房契税补贴工作落实到位、房地产交易市场平稳运行。
3.政务服务与信息公开持续发力。政务公开深入深化、政务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双随机、一公开"规范落实、双公示工作严格推进。
4.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2024年全面加大燃气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督导督查和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宣传教育,要求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时刻强化安全意识。
5.自建房排查工作扎实开展。严格落实《云南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手册》等配套技术文件,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及时进行信息录入。
(三)精细管理,提升城市品质
1.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一是日常环卫工作有效运行。严格执行清扫保洁标准,涵盖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处置、公厕管理、费用收取和处理场运营。加强公厕和洗手设施维护,保障直管公厕正常运行,清理龙潭公园杂物和洗手台,还不定期清洁城区垃圾桶等环卫设施;二是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日常安全教育常态化,强调环卫作业着装、岗位管理、垃圾处理设施安全、交通安全和电瓶保洁车充电安全等,同时宣传饮食安全知识。三是大气污染防治多管齐下。常态化开展道路清扫保洁、洒水抑尘和垃圾清运工作,指定专车对县城主、次干道垃圾进行定时定路线循环收集,提高清扫保洁效果。四是扎实整改环保督察问题。五是推进垃圾无害化协同处置。六是积极开展创卫相关工作。七是污水处理管护工作有序推进。
2.园林绿化建设成果丰硕。一是重点绿化项目有序推进。二是创建绿美城市工作扎实开展。三是绿美社区创建卓有成效。四是养护管理工作不断优化。
3.持续推进城市综合执法。一是强化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为人民服务宗旨、法制、职业道德和廉政教育,以及组织学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从思想和专业层面武装执法人员,增强责任意识,保障执法合法、规范,提升专业性和公信力;二是促进公众参与。畅通24小时城管热线,激发市民“主人翁”意识,鼓励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和监督不文明行为,目前已接收群众各类举报20余件,形成管理合力;三是整治市容市貌。针对热点、难点问题专项治理,安排专人对宏兴、农贸市场重点区域定人定岗,其余人员三班制巡查;四是治理道路扬尘行为。依据相关标准和计划,对运输沙土车辆“抛洒滴漏”行为专项整治,安排专职人员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五是清理户外广告。六是规范停车秩序。采取定点管控与全路段巡查结合方式,对人行道乱停乱放车辆劝导、锁车、处罚、曝光,责令整改违停车辆,遏制乱停乱放现象;七是提升文明素质。针对不文明行为开展“洁城”行动和专项执法,通过融媒体曝光880余起,引导市民提高文明素质,营造文明氛围;八是拆除违规广告。清理整治县城区沿街店铺“挂耳式”广告牌210余个,净化公共空间,提升县城形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26415194.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415194.61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6028862.44元,增长109.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6028862.44元,增长109.34%;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2019年棚户区改造、2024年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等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26415194.61元。其中:基本支出11513951.54元,占总支出的9.11%;项目支出114901243.07元,占总支出的90.8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5330862.44元,增长106.9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54760.03元,增长7.02%;项目支出增加64576102.41元,增长128.32%;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2019年棚户区改造、2024年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等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13951.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365010.39元,占基本支出的90.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48941.15元,占基本支出的9.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901243.0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5000000.00元。
1.2024年春节慰问经费9200.00元,主要用于慰问县建筑工程协会1个2000元。执法大队36人,7200元。
2.梁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隔离点建设项目服务费及隔离宾馆改造补助资金632594.32元,主要用于支付该项目设计费、造价结算咨询费。
3.梁河县污水处理场污水处理经费18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污水处理费。
4.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综合财力补助资金1400000.00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设备款、环卫规划编制费、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费、环卫车辆购置款、2020年排水防涝项目设计费。
5、非税收入经费补助资金78204.00元,主要用于环卫工人意外伤害保险、执法大队装备费、办公支出。
6.创建国家卫生县暨健康县城建设工作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厕维修维护、市政道路人行道维修维护。
7.老财政局房屋及土地手续办理相关费用补助资金6361.88元,主要用于补缴老财政局铺面2020年下半年房产税。
8.2018年城乡规划建设省级补助资金2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双修”试点规划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
9.县城龙窝大道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经费186953.00元,主要用于县城龙窝大道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管理。
10.2016年度全省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省级)资金63000.00元,主要用于生活垃圾成份热值调查检测服务费、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环保竣工验收技术服务费。
11.新增绿化养护费补助资金5983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绿化养护管理费。
12.2023年7月至2024年10月非税收入经费补助资金11154.00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支出。
13.梁河县滨河路西路前期建设和场地平整补助资金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梁河县滨河路西路前期建设和场地平整补助。
14.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已填埋库区雨污分流项目资金65493.75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垃圾处理场雨污分污改造项目款。
15.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周边山体滑坡治理经费补助资金9711.50元,主要用于支付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周边山体滑坡治理工程款。
16.梁河县建成区餐厨垃圾转运处置过渡期运营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建成区餐厨垃圾转运处置过渡期运营费。
17.市政公共事业用水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市政用水水费。
18.梁河县城区道路新建、改建工程前期费用补助资金4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城区道路新建改建工程监理费、项目管理服务费、造价咨询费。
19.2023年11月2024年8月代征收污水处理费手续费资金242972.76元,主要用于2023年11月2024年8月代征收污水处理费手续费。
20.九保古旧建筑恢复保护项目补助资金1650000.00元,主要用于九保古镇古旧建筑进行维护修缮,建设普通传统民居改造示范项目。
21.梁河县建成区餐厨垃圾委托处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餐厨垃圾委托处置费。
22.梁河县8条城区道路新建、改建工程前期费补助资金2608334.66元,主要用于城区道路新建改建工程设计费、监理费。
23.梁河康丰公司“梁河县2019-19号地块”剩余三通一平补助资金1300646.00元,主要用于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梁河县2019-19号地块”剩余三通一平补助资金。
24.梁河县先锋路延长线及怡心花园小区道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158249.90元,主要用于该项目工程款。
25.梁河县滨河路西段延长线、过境路、保障路道路建设项目缺口资金8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该项目工程款。
26.市政公共事业用水水费缺口资金63380.65元,主要用于市政用水水费。
27.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经费1294295.05元,主要用于我局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建筑市场、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对城区环境卫生的维护,垃圾清运正常运行,对城区受损的道路、人行道进行修复改造;对城区路灯景观灯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对城区所有园林绿化修剪、涂药、更新;公厕维护,城市综合执法管理,污水泵站等日常运行支出。
28.2015年-2016年省级规划示范村寨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本息补助资金745136.01元,主要用于2015年-2016年省级规划示范村贷款还本付息。
29.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调节池钢架棚费用补助资金404000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调节池钢架棚工程支出。
30.梁河县城乡客运站建设项目前期投入资金2400000.00元,主要用于德宏州龙城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梁河县城乡客运站建设项目前期投入支出。
31.梁河县康丰江锦苑一期建设项目重复缴纳的垃圾处理费的资金30566.22元,主要用于退还康丰公司重复缴纳的垃圾处理费。
32.梁河县人民政府园丁小区开发合同书中约定“三通一平”建设资金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已支付园丁小区开发合同书中约定“三通一平”建设资金。
33.梁河县高速公路路口加油站旁口袋公园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92334.00元,主要用于高速公路路口加油站旁口袋公园建设项目支出。
34.污水泵站机械运行电费补助经费92458.45元,主要用于2024年污水泵站电费。
35.滨河西路项目前期费资金740900.00元,主要用于滨河西路项目土地报批前期费用支出。
36.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新增渗滤液处理设施项目过渡期运营资金112076.54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理场新增渗滤液处理设施项目过渡期运营支出。
37.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委托第三方运营经费895000.00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委托第三方运营费。
3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资金1119447.60元,主要用于2024年1-4月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费。
39.梁河县2024年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经费880552.40元,主要用于2024年傣族、景颇族、阿昌族三个民族节日保洁费支出。
40.梁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日常运行经费28340.00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日常运维支出。
41.处置二号路旁剩余土地相关经费990046.40元,主要用于土地性质变更和转让测绘费、评估费、补缴地价款、相关税款、不动产登记费等支出。
42.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补助资金250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支出。
43.梁河县滨江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设计费资金80000.00元,主要用于滨江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设计费支出。
44.2022年度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省级财政直接奖补资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度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绿美社区1个,绿化维修维护5项等支出。
45.梁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8座集镇污水处理站试运行补助资金95000.00元,主要用于8座集镇污水处理站试运行支出。
46.2019年易地搬迁建设项目工程前期费资金512088.00元,主要用于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预算审核、结算审核费支出。
47.2016及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缺口资金18407813.98元,主要用于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款支出。
48.梁河县2018及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县级配套资金36950000.00元,主要用于2018及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款支出。
49.2021年中央农村危房发行补助资金563570.00元,主要用于20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50.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634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租赁补贴支出。
51.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6212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房租赁补贴、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款支出。
52.2019年老旧小区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县级资金20000.00元,主要用于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支出。
53.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中央专项资金1540000.00元,主要用于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款支出。
54.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12462.00元,主要用于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款支出。
55.2021年度州本级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补助资金8000.00元,主要用于2019年和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质量检测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425148.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44%。与上年相比增加40038816.04元,增长66.30%,完成年初预算的384.1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2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完成年初预算的61.24%。主要用于老干支部工作经费、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讯补贴经费、老干支部书记、委员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老干支部书记、委员补助未能支付。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9536.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及退休人员日常活动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执法大队人员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954215.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完成年初预算的279.3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及梁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隔离点建设项目服务费及隔离宾馆改造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梁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隔离点建设项目服务费及隔离宾馆改造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完成年初预算的70.92%。主要用于梁河县污水处理场污水处理费、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综合财力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梁河县污水处理场污水处理费未支付完毕。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7183334.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03%,完成年初预算的169.98%。主要用于创建国家卫生县暨健康县城、城乡规划建设、城区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管理、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城区道路建设、建成区餐厨垃圾委托处置、九保古旧建筑恢复保护、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滨江体育公园建设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工作需要,财政部门进行预算调整,导致预决算差异率较大。
12.农林水(类)支出6070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梁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8座集镇污水处理站试运行、2019年易地搬迁建设项目工程前期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工作需要,财政部门进行预算调整,导致预决算差异率较大。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851723.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60%,完成年初预算的18428.3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2016-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除住房公积金纳入年初预算外,其余都是年中根据工作需要,财政部门进行预算调整,导致预决算差异率较大。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9000.00元,决算为702607.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68336.52元,下降34.3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0元,决算为699033.4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49%,完成年初预算的77.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357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51%,完成年初预算的39.71%。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65159.52元,下降34.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177.00元,下降47.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57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177.00元,下降47.06%;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9000.00元,支出决算为702607.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68336.52元,下降34.3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0元,决算为699033.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357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7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车辆修理费及轮胎更换费未能全部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65159.52元,下降34.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77.00元,下降47.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57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减少3177.00元,下降47.06%;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车辆修理费及轮胎更换费未能全部支付,2024年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主要用于环卫站垃圾清运车、扫地车、洒水车,城市综合执法局路灯维修车、城管执勤车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现场验收“两污”专项督察、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科学绿化专项检查自查及实地调研2024年绿美建设项目库工作、德宏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关于赴梁河县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开展学习检查工作、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赴德宏调研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到梁河县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72-56)州级现场验收、省州对梁河县遮岛镇聚缘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检测鉴定、省住建厅开展第3季度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全州保障性安居工程督导帮扶工作、关于对德宏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稳增长解难题优环境 百日攻坚行动开展帮扶的通知、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到各县市开展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事项州级验收发生的10批次81人次的接待支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8941.15元,比上年增加49955.86元,增长4.5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执法大队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水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137991092.84元,其中,流动资产57508583.09元,固定资产72783663.8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73179093.86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334519752.0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03537528.4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9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3373.4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9033.4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决算公开报告、决算公开报表(决算报表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决算公开报表(绩效自评表)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200233301111
[附件: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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