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1624    作者: 日期:2025/10/10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45101000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交通安 全法律法规。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2.依法对辖区道路实施交通安全管理,指挥疏导交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各项交通治理整顿,纠正和处理各种交通违法。规范和管理交通活动参与者的行为。

3.预防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对辖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责任认定、调解处理。侦破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缉拿逃逸嫌疑人。

4.负责定期检验机动车驾驶员能否适合参与交通活动的能力和身体状况。负责机动车检验和小型汽车、摩托车登记挂牌。负责摩托车驾驶证考试及汽车类驾驶证科目一考试工作。

5.参与城市建设的道路交通影响论证、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检查督导等工作。

6.调查、研究、分析交通运行参数与动态,提供各种交通管理对策依据,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对道路、车辆交通参与者及交通环境进行管理和监控、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的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7.在辖区道路施划、设置各类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

8.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侵害和损失。

9.执行交通警卫和非常情况下的交通管制。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以及公安部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管理中队、事故中队、车辆管理所。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具体是: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规定,警力和警用车辆属于国家秘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减量控大”稳中有进。一是事故“控大”持续向好。交警大队坚持月部署周安排,持续推动公安交管各项工作落实,2024年以来,梁河县未发生2人以上较大事故。二是重点违法查处持续上升。按照《梁河县2024年酒驾醉驾常态化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将警力向重点地区、凌晨时段等管控薄弱环节倾斜,提升重点违法查处的能力。三是“一盔一带”扎实有效。结合“一早一晚”严重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春行、夏行”系列、酒醉驾专项、飙车炸街、未成年交通违法整治等交通违法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共查处未成年人无证驾驶110起,飙车炸街166起。四是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在县公安局的统一领导下,联合治安、特警、110、派出所、法制等警种,对龙窝大道、团结路、文化路、振兴路等重点路段,2024年以来共开展城区专项整治60余次,查处违法停车3752件,极大地提升了人居环境。五是严格按照县政府货车专项整治要求,查处货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300起,其中货车超载57起。六是严格做好节假日、民俗活动、民族节庆等活动安保。2024年1至12月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0875起,涉及“一盔一带”22241起,劝导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000余起。

2.严格做好节假日、民俗活动、民族节庆等活动安保。2024年,交警大队加强统一领导,优化工作调度,科学组织交通安保勤务,圆满完成了春节、春运、各级两会、目瑙纵歌节、阿露窝罗节、清明节、中秋、国庆、州庆等重大节庆日的交通安保,确保了辖区主干道的安全、畅通。

3.聚焦重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组织警力全力开展渣土车工程运输车整治、春运交通安保、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十、百、千”工程、酒驾醉驾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春季守护行动、“一盔一带”专项整治、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治超治沙超限超载整治、“护校安园”、未成年人交通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交通乱点整治等行动;同时通过大队的执法小分队联合各乡镇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持续推进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对农村地区的面包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违法进行严格查处,加大对农村地区的重点管控。

4.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着力提升人居环境。2024年以来,交警大队进一步强化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在县公安局的统一领导下,联合治安、特警、110、派出所、法制等警种,对龙窝大道、团结路、文化路、振兴路等重点路段,特别是城区两个农贸市场(宏兴市场、农贸市场)周边的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整治;严厉打击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夜间飙车、渣土车遗洒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在日常工作中,重点加强对重点时段、路段的管理,严格查处乱停乱放等影响交通秩序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5.广泛开展“普法强基”交通安全宣传。今年交警大队以“普法强基”工作为统领,以春运、民族节日、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基层基础大提升入户宣传为契机,主动延伸宣传、管理和服务触角,深入学校、农村、客运企业广泛开展“一老一小”、未成年人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同时积极开展下乡便民服务活动。

6.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交警大队不断提升“为民办实事”的意识。扎实有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细化措施,主要从交通秩序管理、车驾管服务、事故处理方面为群众解决切身利益,一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100余件次。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安机关三十五项便民利民措施》《云南省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提升效能22条措施》、公安部交管局“放管服”20项、10项、6项、12项等改革措施的要求。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7142918.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42918.33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14614.47元,下降18.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04388.06元,下降18.34%;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0226.41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方面,因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项目支出方面,因地方财政吃紧导致项目支出与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7143037.83。其中:基本支出6324456.28,占总支出的88.54%;项目支出818581.55,占总支出的11.4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05390.28元,下降18.3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69205.17元,下降15.60%;项目支出减少436185.11元,下降34.7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方面,因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项目支出方面,因地方财政吃紧导致项目支出与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24456.2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30316.17元,占基本支出的95.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4140.11元,占基本支出的4.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8581.5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智能交通管控项目专项资金2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城区内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费。

2.全州公安机关战时伙食经费33326.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机关执行任务全体人员的战时伙食,切实解决民辅警伙食问题。

3.非税收入补助资金243829.21元,主要用于弥补单位运行及业务经费不足,解决民警、辅警垫支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42918.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604388.06元,下降18.34%,完成年初预算的87.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635448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6%,完成年初预算的86.9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开支(包括民警辅警工资、辅警社会保险)以及为开展工作需要支出的业务(办案)费、装备费、车管成本费等维持机构刚性需求的日常运行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部分支出未及时支付。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4056.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完成年初预算的84.97%。主要用于在职民警养老保险支出及退休人员日常活动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0687.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完成年初预算的76.11%,主要用于在职民警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36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1%,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3%。主要用于在职民警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0元,决算为99978.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8981.78元,下降28.0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0元,决算为99978.5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8981.78元,下降28.05%;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其中:外事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0元,支出决算为99978.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8981.78元,下降28.0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0元,决算为99978.5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支付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费及车辆保险费。下一步,我单位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8981.78元,下降28.05%;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其中:外事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和警用装备属于国家秘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4140.11元,比上年减少162997.58元,下降35.66%,主要原因是本年受限于财政紧张,经费拨付使用率较低,导致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水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14018569.01元,其中,流动资产693271.57元,固定资产13325297.4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85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我单位为保密部门,本部门项目绩效自评表中涉及涉密和敏感信息项目不予公开。

2.三公经费中涉及车辆详细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和警用装备属于国家秘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3.2024年决算公开报告、决算公开报表(决算报表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决算公开报表(绩效自评表)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45101111

 [附件: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决算公开表

 [附件: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表

 [附件: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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