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1598    作者: 日期:2025/10/10

监督索引号53312200649901000

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是保护和打击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违法犯罪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

1.掌握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订宣传、预防、打击对策。

2.组织开展对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3.组织侦办在全县范围内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有重大影响的犯罪案件。

4.完成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森林警察大队、遮岛森林派出所、勐养森林派出所、平山森林派出所。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和警用装备属于国家秘密,依法不予公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县公安局的精神,研究部署全县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贯彻执行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管理保护法律、法规,组织侦破辖区内发生的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对上述案件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行政处罚等职权。

3.抓好全县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队伍建设,提高民警政治业务素质。

4.抓好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工勤、辅警的管理以及武器装备和车辆、被装的计划申报和管理。

5.受理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相关部门移交的重特大案件。

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4997884.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97884.17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26564.62元,增长9.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6564.62元,增长9.33%;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增加,非税收入补助资金、平安林区建设工作补助经费减少,其他收入存在不确定性,往来单位根据本部门当年实际开展工作情况核定后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5003974.20。其中:基本支出4432209.20,占总支出的88.57%;项目支出571765.00,占总支出的11.4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4571319.55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96931.84元,增长8.6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5174.94元,下降1.45%;项目支出增加462106.78元,增长421.41%;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增加,非税收入补助资金、平安林区建设工作补助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32209.2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38311.15元,占基本支出的93.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3898.05元,占基本支出的6.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1765.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平安林区创建补助资金40000.00元,主要用于林区防火宣传、预防,案件侦查等保障。

2.非税收入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民警培训及单位日常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7884.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8%。与上年相比,增加426564.62元,增长9.33%,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完成年初预算的40.65%主要用于日常的运行支出、日常办案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办公经费开支等。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3317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日常的运行支出、日常办案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的部分项目属于公安公共安全支出。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03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1%,完成年初预算的70.1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及职业年金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人员调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2567.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完成年初预算的94.48%。主要用于在职职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人员调动。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914879.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3%,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日常的运行支出及日常办案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动及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日常的运行支出及日常办案开支等。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02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完成年初预算的150.1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人员调动及公积金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229.00元,决算为21450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5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14503.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0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2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603.00元,决算为1450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6%,完成年初预算的151.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26.00元,决算为0.00元。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00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503.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其中:外事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214503.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14503.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0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4503.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购置一辆公务用车及增加新增车辆产生的相关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00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503.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其中:外事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购置一辆公务用车及增加新增车辆产生的相关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和警用装备属于国家秘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808.02元,比上年减少54687.98元,下降15.97%,主要原因财政困难导致本年度部分支出不能及时报销,所以机关运行经费相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4018113.46元,其中,流动资产370029.42元,固定资产3525211.8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2872.2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1184.7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187553.3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16302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15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我单位为保密部门,本部门项目绩效自评表中涉及涉密和敏感信息项目不予公开。

2.三公经费中涉及车辆详细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和警用装备属于国家秘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3.2024年决算公开报告、决算公开报表(决算报表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决算公开报表(绩效自评表)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表样

 [附件: 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 梁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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