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大厂乡

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714    作者:网站管理员 日期:202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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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乡党委主要工作职责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监督同级人大、政府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教育和管理全镇各族干部群众,抓好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2.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乡政府主要工作职责

1.执行本级党委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派出所、司法所、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3.制定和组织实施村镇规划、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服务,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和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产业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4.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平安法治办公室、梁河县大厂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梁河县大厂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梁河县大厂乡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具体是: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思想领航,筑牢基层党建“红色根基”。大厂乡始终坚持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建促进业务,以业务助推党建提升,突出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一是让党建工作 “对号入座”。研究制定《2024年大厂乡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大厂乡基层党建重点项目清单、书记责任清单》,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今年来,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4次。二是为理论武装 “续航充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聚焦党纪学习教育主题,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基层党员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20次;开展党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共9次;党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57次;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1期2班,实现可参训党员全覆盖“七一”期间全乡各党支部书记讲授纪律党课20次,覆盖党员300余人;领导班子参加州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讨班》4期。三是拉起党建 “纪律红线”。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基础工作抓牢抓实,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谈心谈话等制度,推动党的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扎实抓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制定农村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提升实施方案1个四是为党员队伍注入“优质血液”严把党员入口关,今年发展党员6名,转正党员5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5名;推进“10联户网格”管理,在123个网格内配备95个党员中心户,重点围绕一老一小、基层治理、矛盾纠纷调处等民生领域开展工作。五是为乡村事业注入 “红色动力”。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互促,发挥“党员先锋队”作用,参与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急难险重工作任务中;以制茶能手、致富带头人为引领,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助力乡村振兴,推行“村党支部+公司+农户”模式,实现“双增收”。截至10月,全乡5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达98.67万元,其中大厂村集体经济收入52.59万元,村均19.73万元,较上年增加82.6%。

(二)精准施策帮扶,激活乡村发展“源生动力”。今年来,大厂乡围绕 “四个不摘” 要求,聚焦 “两不愁三保障” 这一核心,将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关键抓手,不断转变思路、强化措施,通过多方位全方面努力,群众自身动力不断激发,脱贫成果巩固提升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成效明显。一是以责任为基,筑牢脱贫防线不放松。持续扛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主体责任,保持政策力度不变,将精准扶贫政策转化为精准“防返贫”对策。通过“常态化分析、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年度集中排查,紧盯“三类监测对象”。二是以帮扶为引,汇聚帮扶磅礴之力。实施产业开发行动。扶持农户发展茶叶种植、能繁母猪和生猪养殖等特色产业,对于部分无劳动力农户,转变产业发展模式,流转闲置茶地,通过新型经营主体租种方式增加土地租金收入;落实产业发展以奖代补项目,帮助12户38人申报产业增收项目奖补资金41100元;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积极引导除外出务工为主的540户2391人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户与6家专业合作社、5家企业建立“双绑”联结机制,带动覆盖率达100%。实施就业帮扶行动。合理安置公益性岗位,全乡106名贫困劳动力通过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大对外就业岗位政策宣传,截至目前,大厂乡现有劳动力5644人,实现转移就业3784人,其中:县内转移就业1269人,县外省内就业1639人,省外就业872人,转移就业率67.04%;帮助申请务工交通补助,本年度脱贫劳动力务工奖补已完成567人,其中省外372人、县外省内195人。实施金融服务支持行动。实行扶贫小额信贷制度,对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监测对象提供扶贫贴息贷款,解决创业资金困难;逐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和品种,截至目前,2024年金融帮扶162户次,累计发放贷款806万元。实施健康帮扶行动。继续落实“三重保障”措施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4369人,履约总人数3923人,履约率89.8%。继续推进生态扶贫。充分利用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天然林保护资金,让有劳动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共聘用生态护林员45名,其中建档立卡户43人,每年给予人均0.96至1.4万元补助。实施社会救助覆盖行动。对因学、因病、因灾或意外事故导致家庭收入困难的,帮助申请致贫返贫风险金。2024年以来,因病申报1户共涉及资金7540.05元、因学申报5户共涉及资金4万元。

(三)聚焦提质增效,提升乡村发展“核心动力”。充分发挥回龙茶产业支柱优势,挖掘茶文化底蕴,将“茶文化”融入茶产业,辐射带动红色文化旅游,凸显高山生态农特产品经济效益,全乡社会经济取得较好发展。一是以茶叶产业为依托,传承茶业文化之韵。成功举办“回龙茶文化节”活动。以“品经典回龙·享红色茶旅”为主题的梁河县“2024年回龙茶文化节”系列活动,通过采摘仪式、制作技艺比赛、围炉煮茶、回龙诗书画展、茶马古道徒步游等活动,让宾客更加深刻了解回龙茶文化,也为下一步茶产业、茶文化、茶科技的深度融合注入新的活力。此次“回龙茶文化节”活动直播观看人数达到1万余人,各类宣传视频浏览量为5万余次,公众号阅读量为7000余次,并在多家媒体刊发、转载(央广网、云南网、云南日报、云南经济日报、七彩云端、学习强国、德宏融媒、葫芦丝之乡),活动宣传效应大大提高了“回龙茶文化节”的知名度。打造茶文化体验馆。重点打造10户沿街农户作为“回龙茶文化体验馆”,以干净整洁的茶室环境吸引游客进入到茶农家中实地品茗,感受回龙茶文化,直观体验茶产品,提升茶农经济,营造宾至如归的氛围。探索茶产业发展新路径。秉持“走出去、学进来”的工作理念,精心组织村干部、致富带头人及种植大户到腾冲、芒市、盈江等种茶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和学习,并积极参加茶博会,汲取先进的种植、加工及管理经验,通过“取经”进一步提升制茶技艺,为大厂乡茶产业的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二是以特色产业为抓手,打通农民致富之路。因地制宜探索和创新绿色高质高效农业产业模式,做大做强高山生态蔬菜、皂角米、小蜜梨、绞股蓝、红皮洋芋、重楼等优质农特产品,带动农户共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实现“户户有产业、人人有事干、家家有收入”的产业发展目标。发挥政策优势引导。对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给予政策、资金、技术上的支持。今年来,农商银行等金融部门对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低息资金贷款上的支持,降低贷款门坎,切实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资金困难的问题。扩展销售渠道。积极发展农村电商,鼓励支持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开办特色农产品销售网店,为高山生态特色农产品插上‘互联网+’的翅膀,拓宽销售渠道。三是以传统产业为基石,筑牢经济发展之源。坚持粮食发展和畜牧业向着更科学、更高效、更可持续的方向转型升级,强化政策支持和法制保障,努力实现传统产业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率先突破的目标任务,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农业生产技术不断提升。配合州、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各类农业技术培训,提供农民“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指导,目前共开展技术培训共3期,覆盖269余人,群众农业耕管技术有效提升。畜牧业品质安全有保障。优化养殖结构,坚持产管结合、源头治理。邀请上级部门畜牧中心专家及技术人员对养殖户进行畜产品质量与安全、驱虫指导等技术培训,加强动物重大疫病免疫工作。

(四)树牢项目意识,筑牢发展“根基”脉络。项目建设,是强村富乡的根本依托,大厂乡不断完善加强乡村规划,土地综合整治,盘活乡村闲置宅基地、废弃地、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确保项目建设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一是强化保障措施。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因地制宜开展项目方案设计,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划设计、工程监理、资金管理等制度。二是积极申报项目。结合本地资源禀赋,积极做好各类项目的规划及编制上报方案,为助推乡村发展项目做好项目储备。今年以来积极申报项目:大厂乡第二小学围栏建设项目,申报项目资金100000元;2024年实施大厂乡二道河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1个,项目下达资金500000元;2023年实施民政事业专项省级补助资金大厂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项目下达资金500000元。

(五)以生态宜居为导向,描绘乡村振兴“美丽画卷”。大厂乡以改善人居环境为切入点,打造美丽乡村新风貌,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一是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根据“常态保洁、村组收集、统一转运、规范处理”模式,聘用保洁员公益性岗位85人,配备2辆垃圾清运车和1名垃圾清运员。二是推进实践“千万工程”建设经验。紧紧围绕《梁河县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创建“千万工程”示范村1个(大厂村),提升村3个(永安寨村花拉寨自然村、永安寨村小牛场自然村、永安寨村永安寨自然村)。三是深入推动厕所革命。2024年省州户厕任务合计137座,其中省级任务35座,目前乡级验收并录入系统53座,正在建设84座。四是深化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围绕“我家干净、寨子清洁、村庄美丽”的目标,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绿美建设中。全年召开群众会5次,发动党员群众投工投劳参与绿美村庄建设200余人次,新增绿化面积2000㎡,增植树量2000余株。二道河下二道河自然村、永安寨二三组、赵老地荷花村自然村被评为州级绿美村庄。五是注重乡风文明建设。组织群众、企业积极参与绿色家庭、绿色企业、美丽庭院等评选活动,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的意识自觉和行动自觉。

(六)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守护国家粮食“安全根基”。持续做好耕地保护,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抓实图斑整治,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持续对全乡范围内存在的耕地流出情况进行深入排查,并对已发现的图斑进行再次核实,准确掌握其流出情况、面积、现状等详细信息,为后续整治工作提供精准数据支撑。因农业结构调整导致耕地流出的,积极引导农户调整种植结构,逐步恢复粮食种植,同时提供技术支持和政策扶持。落实好耕地保护政策宣传,有序组织群众开展耕地流出整改恢复工作。

(七)抓安全促稳定,筑牢安居乐业“关键防线”。以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重点,扎实推进各项安全工作,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全乡安全形势总体保持平稳向好。全年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10余次,季度分析研判4次,举办食品安全信息员培训2次,“两个责任”专题培训1次,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1部,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5家45次,食品流通单位26家80次,餐饮服务单位 7家20次,年度备案农村集体聚餐69场次,开展学校食堂等重点场所专项检查4家7次,节假日专项检查26家100余次,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2000余份,入户宣传约1000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00场次,排查隐患100余次,联合整治行动6次;开展公路养护质量巡查60余次,安全生产月检查10余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0余个,配合乡派出所对重点路段进行设卡检查10余次,开展交通劝导20余次,排查整改道路安全隐患6处;开展消防安全培训2次,安全检查100余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0余处,开展消防救援演练5场,微信公众号推送消防安全知识2期;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抢险救援、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突出综合治理,夯实乡村善治“坚固盾牌”。大厂乡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辖区实际,高位推进基层治理、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大力推进乡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完善维护社会稳定协作机制,推进“10联户网格”,提升部门协调联动水平。持续推进信访联席会议实体化运行,积极与上级信访部门加强协调联动,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严格执行重要敏感时间节点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利用“三调联动”原则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坚决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把矛盾风险隐患化解在源头;大力推进“五个加强守‘未’行动”、集中打击整治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六个一”活动及“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校园安全巡查、“红袖标”治安巡逻等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校园安全和预防打击整治性侵未成年人及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各项工作;开展吸毒人员“大起底、大排查、大管控”工作2轮,对在册175名涉毒人员逐一见面或电话联系,了解其近况,实时掌握动态,深入开展禁种铲毒巡查排查,辖区内暂未发现种植毒品原材料情况;利用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街天设点宣传、群众会、校园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50余场次,发放宣传册3000份。

(九)扛牢生态保护责任,捍卫绿水青山“生命之源”。始终围绕生态保护这一核心目标,致力打造生态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环境,坚持从 “全面建立” 向 “全面见效”的转变,筑牢生态屏障。明确森林草原资源的目标任务和主体责任,实行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做好分片林长分片包保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河流管理保护,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实现河流长治久清。

(十)社会保障不断加强,畅响民生福祉“幸福乐章”。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理念,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着力顺应群众生活新期盼。一是严格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农村低保对象精准识别,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就退。全年共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48户607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05878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户6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9272元;有农村特困供养人员60户65人,累计供养资金664505元;持证残疾人499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35500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人生活补助53760元。二是“两险”征缴持续推进。2024年养老保险3919人完成缴费,征缴率达98.0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282人完成缴费,参保率99.94%。三是聚焦教育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雨露计划”等助学项目,确保精准补助、应补尽补政策落到实处。申报2024年春、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229人次,涉及资金533000元;申报中色集团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21人次,涉及补助资金105000元;开展青少年关爱帮扶系列活动10次,“平安校园”创建率达100%。

(十一)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守护思想领域“定海神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底线思维,牢记职责使命,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推动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政府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全力保障各项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政府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截至目前,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分析研判和书面通报意识形态领域形势2次,专题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2次。

(十二)清廉护航,维护政治生态“清风正气”。一是压实责任,助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落细。制定《关于印发大厂乡2024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要求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厂乡202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分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各村党总支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各个阶段工作任务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1次,专题研究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二是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党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57次;各党支部书记讲授纪律党课20次,覆盖党员300余人;利用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契机上党纪专题党课1次,覆盖全乡党员180余人次;学习会风会纪、工作日饮酒、巡察反馈问题通报等文件精神6场次,学习州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1次,县级警示教育会议精神1次;集体廉政谈话4场次,覆盖乡村干部240余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开展家风家教活动2次;微信公众号发布廉洁提醒4期;签订承诺书76份;梳理个人岗位49个,查找廉政风险点98条,制定防控措施124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收入合计11475016.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00094.43元,占总收入的99.3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74922.37元,占总收入的0.6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3245.32元,增长3.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0850.28元,增长2.90%;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62395.04元,增长498.07%。主要原因是今年整体追加指标增多,多为项目指标追加;其他收入:国家金库梁河县支库退税、采茶节捐款及竞拍收入、2023年农村综合险(意外险)工作经费、2023年森林火灾保险工作经费;公积金基数调整预算追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支出合计11413374.75。其中:基本支出9017091.10,占总支出的79.00%;项目支出2396283.65,占总支出的21.0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86583.55元,增长2.5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10657.04元,下降8.25%;项目支出增加1097240.59元,增长84.47%;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今年整体追加指标增多,多为项目指标追加,淘宝村建设项目、中共梁河特委旧址修缮维护等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17091.1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69207.93元,占基本支出的96.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7883.17元,占基本支出的3.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96283.6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50000.00元。

1.2021年州人大代表建议(大厂乡中心小学校外公路建设)办理专项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大厂乡中心小学校外公路建设。

2.梁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乡人大代表工作(卓勇副州长领导)专项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大厂村的人大代表阵地建设。

3.乡镇人大主席团审议工作经费82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大厂乡人大召开人大主席团会议开支,审议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审议人代会议程等。

4.人代会经费147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大厂乡人大召开人大会议开支。

5.2023年乡镇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11000.00元,主要用于永安寨集体茶厂围墙倒塌维修维护;大生基二村三面沟建设;二道河寨子脚的沟:挖机工时费、人工费。

6.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县级示范点专项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大厂村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

7.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5900.00元,主要用于乡人大开展人大代表活动、召开人大代表述职述职活动,召开人代会,组织人大代表外出参观考察等事宜。

8.县人大代表活动专项经费3200.00元,主要用于乡人大开展人大代表活动、召开人大代表述职述职活动,召开人代会,组织人大代表外出参观考察等事宜,以便达到更有利于县人大开展工作。

9.政协委员视察经费5400.00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视察,保障委员外出视察次数。

10.2022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大厂乡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以及完善大厂乡永安寨村小牛场党员活动室基础建设。

11.2021年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赵老地村委会围墙建设和大生基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

12.林长制工作经费75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站培训护林员。

13.乡镇综治维稳工作经费95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乡党委、政府开展综治维稳所需办公用品及耗材开支。

14.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工作专项经费44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15.大厂乡项目质检费用专项经费27000.00元,主要用于淘宝村第三方质检费用支付。

16.乡镇工作经费903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大厂乡党委、政府后勤工作。

17.大厂乡工作州级领导(赵永江常委)专项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乡政府公用经费保障。

18.财政所工作经费93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所工作人员出差办事支出。

19.2021年淘宝村建设专项经费39000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淘宝村建设专项经费:委托给第三方承包业务39万元。

20.基层党建工作经费677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基层党建工作。

21.大厂乡工作(印剑处级领导挂村经费)专项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乡政府工作正常运转。

22.大厂乡乡村振兴(杨清旺处级领导经费)工作专项经费147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乡政府乡村振兴工作。

23.大厂乡工作(孙玉廷处级领导挂村经费)专项经费25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乡政府工作正常运转。

24.大厂乡电子商务工作(龚翠莲处级领导挂村经费)专项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促进乡村电商发展。

25.回龙茶产业和茶文化融合发展专项经费34000.00元,主要用于打造乡内红色旅游氛围,带动乡内茶农茶商的经济收入。

26.中共梁河特委旧址修缮维护(赵成伟处级领导经费)专项资金20000.00元,主要用于特委旧址修缮维护。

27.茶产业发展工作(李继鸿处级领导挂村经费)专项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采茶节开支。

28.大厂村日常工作(陈绍攀处级领导挂村经费)专项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大厂村后勤。

29.大厂乡二道河村委会乡村振兴(杨清旺处级领导经费)工作专项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二道河村委会工作正常运转。

30.大厂茶产业发展工作(李喻处级领导挂村经费)专项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扩大采茶节声量,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31.大厂茶产业发展工作(陈绍攀处级领导挂村经费)专项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扩大采茶节声量,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32.赵老地村民委员会乡村振兴工作(杨清旺处级领导挂村经费)专项经费6000.00元,主要用于赵老地村委会乡村振兴工作。

33.2020年第五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前期工作专项经费650000.00元,主要用于周转性住房建设,保障干部职工的住宿。

34.退役军人、军属春节、八一慰问及座谈专项经费23200.00元,主要用于我乡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各村开展座谈会。

35.大厂乡二道河村民委员会工作(梁晓丹副主任)专项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大厂乡二道河村民委员会工作。

36.2016年度脱贫摘帽奖励专项经费10100.00元,主要用于乡政府脱贫攻坚工作。

37.2024年全省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专项经费61000.00元,,主要用于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接续乡村振兴。

38.2024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专项资金350000.00元,主要用于改善大厂乡二道河村下一二组的农村综合治理场所,从而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大厂乡平稳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大环境。加快山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有利于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的繁荣与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为将解决大厂乡二道河村下一二组长期以来没有农村综合治理场所的问题,为大厂乡二道河村体育活动开展提供坚实的硬件基础。

39.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暨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恢复工作专项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提高粮食产量,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使“良田”回归“粮田”。

40.2024年度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恢复工作专项经费45000.00元,主要用于确保粮食生产,严防耕地流失。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00094.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8%。与上年相比增加370850.28元,增长3.36%,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73355.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6%,完成年初预算的90.9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专项业务;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办公经费开支等。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06013.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9%,完成年初预算的132.1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遗属人员补助及退休人员日常活动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人员调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5468.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完成年初预算的136.3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人员调动。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453835.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0%,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4%。主要用于单位事业干部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全省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脱贫摘帽工作、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工作、综合保险收缴等专项业务;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专项工作经费开支。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支付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用。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64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8%,完成年初预算的135.9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人员调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770.00元,决算为25375.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8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218.99元,下降32.5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70.00元,决算为25375.0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4.3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624.99元,下降29.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94.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594.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770.00元,支出决算为25375.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8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218.99元,下降32.5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70.00元,决算为25375.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624.99元,下降29.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94.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594.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差及到挂钩村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7883.17元,比上年增加149882.05元,增长75.70%,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维修(护)增多,导致维修(护)方面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水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6716694.98元,其中,流动资产515970.36元,固定资产829124.6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260000.00元,无形资产1116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11876.2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7633.1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7项,账面原值74480.00元,无偿划转调拨资产343项,账面原值5339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127.0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15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975.0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决算公开报告、决算公开报表(决算报表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决算公开报表(绩效自评表)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200251001111

 [附件: 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决算报表)

 [附件: 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 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表)

文章来源:大厂乡财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