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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2、依法对辖区道路实施交通安全管理,指挥疏导交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各项交通治理整顿,纠正和处理各种交通违法。规范和管理交通活动参与者的行为。
3、预防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对辖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取证、责任认定、调解处理。侦破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缉拿逃逸嫌疑人。
4、负责定期检验机动车驾驶员能否适合参与交通活动的能力和身体状况。负责机动车检验和小型汽车、摩托车登记挂牌。负责摩托车驾驶证考试及汽车类驾驶证科目一考试工作。
5、参与城市建设的道路交通影响论证、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检查督导等工作。
6、调查、研究、分析交通运行参数与动态,提供各种交通管理对策依据,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对道路、车辆交通参与者及交通环境进行管理和监控、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的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7、在辖区道路施划、设置各类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
8、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侵害和损失。
9、执行交通警卫和非常情况下的交通管制。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以及公安部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自新冠肺炎爆发以来,交警大队迅速响应,本着“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原则,坚决贯彻好省、州、县各级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中,全力以赴做好卡点值守工作,交警大队根据工作职责,确实抓实高速公路绕关避卡和打击非法运营,杜绝“偷、引、带”情况发生,认真对高速公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加强对监管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客运企业,督促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对发现重点人员(境外人员、高风险地区人员)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扎实推进事故防控工作
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力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持续稳定,积极开展“国省道”和“县乡道路”专项整治,为做好农村交通事故防控工作,保障农村广大农民群众出行安全,持续推进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制定下发了《梁河县公安机关派出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和任务清单,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货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头盔、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积极联合应急、交通、路政、运政等职能部门开展重点路段和重点企业的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路段,同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交警大队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全面加强路面秩序管控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主要开展了货车非法改装、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货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违法超员、酒醉驾、渣土车和工程车整治专项治理工作。以路面执法为契机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通过微信为载体,每月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车站、广场和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和开展统一宣传活动,积极通过车管下乡开展安全宣传和进重点企业进行安全知识学习。
交警大队围绕创建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复核工作,精细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积极联合住建部门,对城区的停车泊位进行规划和施划,组织多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对龙窝大道、团结路、文化路、振兴路等重点路段进行综合整治,加大对不规范停车进行处罚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文明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规定,警力和警用装备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因此依法不予公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850.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0.09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8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总收入990.08万元对比,减少139.91万元,下降14.13%,其中:与上年财政拨款975.85万元相比,减少125.76万元,下降12.89%;与上年其他收入14.23万元相比,减少14.15万元,下降99.43%。主要原因:一是县财政困难导致财政拨款减少;二是弥补交通管理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85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8.94万元,占总支出的86.92%;项目支出111.15万元,占总支出的13.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1,004.9万元对比,减少154.81万元,下降15.41%。主要原因:一是县财政困难导致财政拨款减少;二是弥补交通管理工作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8.94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826.11万元相比,减少87.17万元,下降10.55%。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8.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主要变动原因:一是受地方财政影响导致日常运行经费拨款减少;二是弥补交通管理工作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1.15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178.79对比,减少67.64万元,下降37.83%。主要变动原因是:受地方财政影响导致项目拨款减少。2021年我单位具体项目有:非税收入补助资金2.34万元;车管成本物资支出项目经费1.4万元;智能交通管控项目专项资金33.24万元;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74.17万元。以上项目都已实施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0.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983.49万元相比,减少133.4万元,下降13.56%,主要原因是受地方财政影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783.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1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开支(包括民警及辅警工资、辅警社会保险)以及为开展工作需要支出的业务(办案)费、装备费、车管成本费等维持机构刚性需求的日常运行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主要用于在职民警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29.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主要用于在职民警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5.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严格控制公车使用范围,减少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55万元,下降29.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5万元,下降29.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严格控制公车使用范围,减少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及日常公务出差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3万元,与上年366.27万元对比,减少321.97万元,下降87.91%,主要原因是辅警工资科目调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1538.06元,其中,流动资产61.16元,固定资产1452.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4.26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2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2021年部门绩效自评和项目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为93分,项目支出自评2个,评价金额为82.57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1个,良1个,中0个,差0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数据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规定,涉及警力和警用装备数据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因此依法不予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45101111
[附件: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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