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公安局

梁河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241    作者: 日期:2026/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梁河县公安局202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涵盖了2025梁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我局主动通过梁河县公安局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后台)统计共发布信息305条。其中部门工作动态105条,行政执法相关信息47条,政策文件及解读24条,通知公告23条,户籍管理6条,治安管理40条,预决算公开及三公6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条,其它信息50条,严格按照要求定期更新政府门户网站,无空白网站栏目现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并始终坚持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投诉意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2025,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科学规范确定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合规。常态化核查已发布信息,重点排查个人隐私信息,不断强化对公民个人权益的维护;加强对公安领域的梳理服务事项,规范填写办事指南的办理地点、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本地化要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加强信息公开栏等载体建设,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等渠道及时发布最新信息、政策解读等,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不定期巡察监管,确保信息公开无错漏,公开渠道全畅通,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及把关。  

(五)监督保障方面。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信息公开审核、监督机制,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形式、范围、时限和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信息发布依法、规范、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20

行政强制

56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0.86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1. 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较为单一,多以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原文为主,对政策文件的解读不够深入,缺乏案例分析、操作指引等内容。对群众关心的社会治安状况、公共安全预警等信息的公开力度不足。2. 公开渠道的协同性有待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线下查阅点等公开渠道之间的信息更新不同步,部分信息在新媒体平台发布后,未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影响群众查询体验。新媒体平台的互动性不足。3. 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条例》及相关规定的理解不够透彻,对公开范围、公开程序、保密审查等环节的把握不够准确。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难以满足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

改进情况:1. 深化公开内容,提升信息质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加大对社会治安管理、公共安全服务、执法办案流程、便民利企措施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采用图文并茂、视频讲解、案例分析等形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确保群众看得懂、用得上。建立公共安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公开治安防范提示、交通路况信息、火灾隐患预警等内容,提升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2. 优化公开渠道,增强协同效应。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建设,优化专栏设置,提升信息更新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建立新媒体平台与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同步更新机制,确保信息在各渠道发布的一致性。强化新媒体平台的互动功能,安排专人负责群众留言的受理和回复,做到有问必答、及时回应。3.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从事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常态化业务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省、州、县举办的业务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梁河县公安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文章来源:梁河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