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梁河县中小学校学籍管理信息公示

浏览量:14457    作者: 日期:2023/11/13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云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做好 2017 年中小学生毕业升级升学学籍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17〕207 号)文件精神,开展梁河县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园入学。学校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制度,积极招收外来农民工子女上学,使其享受本地学生同等的待遇。本着“一切为了孩子的教育,为了一切孩子的教育”的办学思想,我在招生、班级设置等方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并采取多种办法,热心弱势儿童的助学工作,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要求,就近招收6周岁的儿童入学,能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学籍管理制度各项规定,学籍管理规范,上报数据及时准确。制定了《外来农民工子女就学管理办法》,保证了外来农民工子女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利学校学籍管理措施到位和落实,保证了学校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全额平等地享受义务教育。

一、新生注册学籍

每年7月中旬梁河县教育体育局都会发布当年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家长需要根据各校的具体招生方案携带学生户口本和符合学校就读条件的材料预报名(到学校制定地点现场报名或者是线上报名请具体参看学校招生方案)。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被录取后9月开始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注册取得正式学籍号。

二、办理延缓入学、休学和复学管理

(一)延缓入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年满6周岁以上儿童家长就要送入学校就读一年级,因身体或是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就读的,家长需要携带户口本和符合延缓入学条件的材料(医院证明等材料)到户口所在村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开具延缓入学证明,到学生实际入学的时候交到学校存档。

(二)休学和复学

学生在上学期间因病或是其它原因不能到校上课,耽误正常上课时间达到一学期的三分之一以上就要办理休学,家长需携带符合休学条件的材料到学校领取《休学申请书》送到梁河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审批办理;复学流程和休学一至。

三、学生转学

学生就读学校发生变化需要办理转学业务。转出学籍:需要家长到转入学校(学生实际要去就读的学校)领取转学申请表后到原学校开具学生学籍卡证明,最后把学生转学申请表和学籍卡交给新学校学籍管理员发起学生学籍转学业务。转入学籍:家长向学校教务处领取学生转学申请表后到学生原学校开具学生学籍卡证明,再把学生申请表和学生学籍卡交回新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员发起学生学籍转入业务。

具体学籍管理业务事项咨询电话:616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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