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包括以下8类:
1.不动产权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
2.经住建部门网签备案的合法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3.回迁安置协议;
4.回迁安置选房交房确认书;
5.二手房不动产登记受理通知书;
6.盖有银行抵押按揭章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7.房屋档案摘抄表;
8.银行出具的抵押按揭贷款证明。
二,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以下9类:
1.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书;
2.同意录用为公务员的文件(登记表);
3.事业单位聘用批复(登记表);
4.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各类人才引进或调动文件;
5.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整调令或引进通知;
6.中央驻滇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内部调动文件;
7.工商营业执照;
8.纳税证明;
9.银行流水账单。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滇ICP备17006871号-1 联系电话:0692-6966010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20006 邮箱:1810392973@qq.com 地址:梁河县芒东镇芒东街14号 邮编:67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