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芒东镇人民政府

户籍相关证明材料

浏览量:3342    作者: 日期:2023/9/6

一,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包括以下8类:

1.不动产权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

2.经住建部门网签备案的合法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3.回迁安置协议;

4.回迁安置选房交房确认书;

5.二手房不动产登记受理通知书;

6.盖有银行抵押按揭章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7.房屋档案摘抄表;

8.银行出具的抵押按揭贷款证明。

二,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以下9类:

1.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书;

2.同意录用为公务员的文件(登记表);

3.事业单位聘用批复(登记表);

4.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各类人才引进或调动文件;

5.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整调令或引进通知;

6.中央驻滇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内部调动文件;

7.工商营业执照;

8.纳税证明;

9.银行流水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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