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农业农村局

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2886    作者: 日期: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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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是指导和管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社会公益服务性事业单位,是为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属财政全额拨款,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级农业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主要承担全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统计、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有序发展和规范提升、农村宅基地管理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认真完成梁河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按照省、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信息开展自查,完成信息核对、修改和变更登记工作,并认真开展2023年资产清查工作。

2.认真落实2023年惠农补贴工作。

一是完成了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全县共落实补贴面积17.14万亩,补贴标准为每亩7.21元,兑付补贴资金123.56万元,资金兑付率100%,受益农户30988户,受益农民136789人。二是落实了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17.14万亩,补贴标准为每亩77.87元,兑付补贴资金1334.35万元受益农户30986户,受益农民136782

3.按时完成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工作。

为做好我县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工作,弄清搞准报表数据,我们采取了如下方法:一是对全县的农村经济情况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及时向政府领导汇报,科学把握数据;二是认真搞好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三是全体经管人员深入乡村,分片包干,层层负责,通过县、乡、村业务人员的共同努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2022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工作。编制了2022年梁河县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表》2023年农经统计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目前正在开展农经统计工作。根据《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梁河县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梁政复〔2023〕145号)文件要求,批复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经统计)项目1个,项目资金1万元,目前正在组织实施。农经统计可以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从总体上准确了解农村基本情况,制定和实施各项惠农政策,有针对性地做好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提供依据,更好地“三农”服务

4.认真做好村集体经济管理指导工作

一是深入乡镇指导规范村集体经济账务处理、整理村集体经济相关档案资料,复核村集体经济收入等相关业务工作,增强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人员对村集体经济收入经营性确认工作能力;二是对全县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按月汇总上报级。激活农村沉睡资源资产潜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2023年11月30日止全县61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都达10万元以上,村集体收入共计1717.41万元。其中:10万元至20万元的村集体31个,20万元至50万元的村集体20个,50万元至100万元的村集体9个,100万元以上的村集体1个。

5.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服务工作

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情况。截至2023年底,梁河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203个,其中种植业95个、林业6个、畜牧业88个、渔业2个、服务业12个。全县示范社38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个、省级示范社6个、州级示范社25个、县级示范社39个(示范社为逐级申报)。2023年初到12月底新成立专业合作社8个,因经营不规范,无法继续运营而注销的有19个。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服务情况深入合作社进行现场规范化指导17家。三是各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工作。评定了1个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推荐上报了2个州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对7个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进行监测,合格6,不合格1合作社未按要求提供监测材料)。4个国家农民合作示范社进行监测,全部监测为合格。四是对全县212家合作社进行安全生产及非法集资排查。印发了《梁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督促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函》(N0:61)指导乡镇对所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安全生产排查,并发放《梁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告知书》220份,通过排查发现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用电不规范电路老化问题,现已督促合作社立行立改,并对未发现问题的合作社,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同时对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并发放《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告知书》220份,通过排查未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非法集资的情况。

6.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一是发挥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核算中心作用,加强村组资金资源的管理和统计,确保了集体资金安全。截至目前,全县共代管农村集体资金7248.77万元,代管集体资产55687.14万元,代管集体资源25万亩。二是开展业务指导检查督查及培训工作。2023年来共到乡镇开展业务指导、检查督查13次,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做到及时解决及时整改。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2023年共开展培训2期,共75人次。三是认真开展巡察、审计整改监督指导工作。根据梁发〔2023〕4号《关于印发十二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发现农村“三资”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的通知,梁河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监督落实责任。为确保整改到位并取得实效,局分管领导多次组织经管站工作人员到九保阿昌族乡、河西乡等与乡镇领导了解巡察发现的问题及出现的原因、整改的思路及措施打算,并对涉及整改村委会开展指导工作,逐项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完善不到位的提出意见建议加以督促整改,共反馈整改完善问题9条,以书面反馈的方式直接反馈到乡镇分管负责人,并要求整改落实后报县纪委监委。通过开展巡察整改监督指导工作:规范了票据;杜绝了白条入账;规范了村集体财务管理。今年来,通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指导、检查督查、开展巡察整改监督指导工作,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一是规范了票据;二是杜绝了白条入账;三是规范了村集体财务管理。退回违规用餐费0.93万元、虚列支出1笔0.2万元、超范围使用村集体公共资金支付村内临聘人员(炊事员)工时费合计6.47万元、违规使用光伏资金1.39万元;四是规范了固定资产管理。生物质燃烧机燃油机入账:2021年833台,价值531.45元,2022年400台,价值247.2元;烟夹入账62个,价值1326.8元;五是规范资产经营管理。收回入股分红0.25万元,收回租金1元,收回个人私存集体资金1.11万元,收回妇女之家管理活动中心资金136万元;六是公墓管理费入账6笔,金额17.06元。七是通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开发利用。目前,全县有61个行政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都达10万元以上。

7.家庭农场的管理指导和目标责任的落实。

一是认真做好全县家庭农场”数据系统录入审核及培育提升工作。目前全县共录入全国家庭农场系统名录273家,新数据已全部更新。全县有省级示范家庭农场4家,州级示范家庭农场13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23家。2023年申报州级示范家庭农场2家;评定县级示范家庭农场5家。二是深入乡村宣传、指导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工作,2023年共完成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29家。三是指导家庭农场做好2023年财务收支记录,目前全县23家示范家庭农场已做收支记录。

8.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工作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指导各乡镇抓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印制(云南省农村宅基地建房协管员工作手册)300册、发放到全县各乡镇协管员人手一册,将宅基地政策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从而遏制乱占耕地建房现象并自觉保护耕地。二是严格农村宅基地申请办事流程,明确申请审批程序。三是执行农村宅基地双月报、半年报、年报制度,定期汇总上报《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情况调度表》及半年报表。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县9个乡镇受理农村宅基地申请数1048宗,已审批农村宅基地527宗,审批宅基地面积134773.79平方米,其中2023年以来受理农村宅基地191宗,审批农村宅基地151宗,审批宅基地面积40542.15平方米。四是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中,核实县自然资源局转交梁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土地卫片违法用地图斑14个,21宗,落实整改省级下发违建图斑27个、27宗,经核实均属于一户一宅。五是指导乡镇登录云南省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调度平台录入2020年以来受理、审批的农村宅基地情况。六是对《梁河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修改进行征求意见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中,真正做到了打开审批“前门”、堵住违规建房“后门”,从而有效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少发生和不发生,并起到自觉保护耕地的作用。

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一是抓好土地承包台账管理,按照确权《关于组织对各县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进行州级验收的预通知》要求,规范档案资料归档管理,确保顺利通过州级验收。二是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序衔接,按照《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德自然资﹝2023﹞1号要求,加强沟通对接,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完成农村土地确权颁证项目财务审计工作。四是抓好数据成果管理和运用,为全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林地与耕地交叉,推进耕地流出林地整改,确保粮食安全等重大项目的实施提供强力支撑。五是认真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的相关法律法规,配合各乡镇对涉及农村土地承包产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处,依托确权颁证成果做好相关问题处置,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依法依规管理。

10.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乡村治理领域问题专项整治

为全力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乡村治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确保农业农村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根据农业农村局的安排,结合农经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工作职责,认真对全县9个乡镇67个村委会(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乡村治理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大排查。具体排查内容:一是是否有垄断农村资源、侵占国家和集体土地、侵吞集体资产,危害一方的恶霸势力;二是对插手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议事程序,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村民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在全县开展清产核资中,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线索;四是对新型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进行非法集资宣传。经排查尚未发现黑恶势力、村霸、乡情况及垄断农村集体资源和侵占集体资产方面的情况。2023年共开展宣传活动6场,宣传培训74人次。

11.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农民筹资筹劳标准对农民筹资筹劳情况进行监督。农民筹资每人每年不准超过0.004万元;农民以资代劳工价标准每个工日为0.006元;农民筹劳每年每个劳动力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日。通过开展监督管理,确保我县农民负担不反弹

12.“进村下田”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4月“进村下田”工作开展以来,截至12月底深入乡村开展农经业务指导服务工作39次,参加服务人员125人次,服务对象48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份。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梁河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公益一类股所级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梁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

年末其他人员1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142.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6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82元,增长9.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82元,增长9.04%;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2022年11月新调入1人,增加基本工作人员工资发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14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28万元,占总支出的96.26%;项目支出5.35万元,占总支出的3.7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82万元,增长9.0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42万元,增长9.95%;项目支出减少0.60万元,下降10.08%;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2022年11月新调入1人项目支出上级未全部拨付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2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4.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及开展工作情况:

1.事业运行4.37万元,主要用于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经费支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经费支出。

2.其他农业农村支出0.98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级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62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1.82万元,增长9.04%,主要原因是2022年11月调入1人,增加基本工作人员工资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6.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4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遗属人员补助及退休人员日常活动开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7.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1万元,决算为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5万元,决算为1.0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73%,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6万元,决算为0.0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7%,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91万元,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85万元,决算为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06万元,决算为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车使用年限久维修维护费增加;二是州站进村下田开展业务指导工作次数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35万元,增长4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27万元,增长36.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8万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车使用年限久维修维护费增加;二是州站进村下田开展业务指导工作次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经管站开展2023年一季度农经工作督促指导、进村下田工作,新型经营主体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等相关工作发生的3批次13人次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16.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64万元,固定资产2.5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3.7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7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2.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68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2200632600501111

[附件: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