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农业农村局

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1389    作者: 日期:202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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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是指导和管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社会公益服务性事业单位,是为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属财政全额拨款,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级农业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主要承担全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统计、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家庭农场的发展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等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梁河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公益一类股所级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梁河县农业农村局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0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工人0人,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梁河县经营管理站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州经营管理站的业务指导下,在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年初工作计划以及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求真务实,扎实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4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完成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工作

为确保梁河县2023年农经统计年报业务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汇总,我站2024年1月份集中精力开展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汇总工作。农经统计涉及面广,有14个表,共61页,近1000个指标,以村民小组为统计起点,涉及5个系统,即: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全国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年报管理系统、农村经济信息统计报表管理系统、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系统、保会通系统。经管站全体工作人员各司其职,既有分工又有协作指导好各乡镇,完成了2023年年报汇总工作。并于12月26日对2024年农经统计进行了培训和安排布置,目前正在开展农经统计工作。   

 (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续工作。

一是完成2023年底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芒东镇清平村、平山乡天宝村、大厂乡二道河村、河西乡帮读村4个村的股权证、成员证印制及集体经济组织牌匾及公章的制作工作。 二是产改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两头空”“两头占”问题排查化解工作。根据梁河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两头空”“两头占”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到有问题的乡镇进行化解工作3次,深入乡进村入户对农户进行了解乡镇开展工作情况。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两头空”“两头占”问题排查工作进度是:排查了61个行政村648个村民小组37678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8306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为155667人,其中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72261人,排查“两头空”人员为271人,其中:“两头空”妇女人数是153人,残疾人“两头空”人数是8人。“两头占”人员是190人其中:“两头占”妇女人数是158人,残疾人“两头占”人数是0人。化解情况工作进度是:已化解“两头空”人员数36人,已化解“两头空”人员中妇女31人,已化解“两头占”人员数82人,已化解“两头占”人员中妇女66人。全县714个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目前都是“静态管理”。经摸排“村规民约”需要修改完善的村组数6个。

(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一是根据工作要求,2024年4月7日制定了《梁河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于4月17日召开梁河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    二是强化培训促提升。为及时贯彻落实省、州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会议、文件精神,梁河县于2024年6月13日、20日分别召开了梁河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培训会。2024年共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培训2期,80余人次,分别对遮岛镇村社区、党员干部、各村居民小组长及九个乡镇专职会计、出纳及负责农经工作人员开展了培训。组织9个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核算中心会计、出纳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及新财务管理系统录入工作,全县集体经济组织215个,其中:村62个,组153个。目前,已完成建账套714个,记账714个。

三是分类施策,边查边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逐项研判,采取台账式、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闭环式落实的方式,确保问题整改取得效。全县共67个村(社区)720个村民小组已全部排查完毕,共排查问题清单183件,涉及资金6907300元。其中:资金管理问题126件,涉及资金1325300元;资产管理问题16件,涉及资金3186100元;经济合同方面12件,涉及资金412400元;集体债务方面9件,涉及资金291100元;其他问题方面20件,涉及资金1692400元。目前,已整改183件,涉及资金6655500元,通过整治收回应收未收资金1014600元;疑似问题线索移交6条,成案的3条。

四是认真排查集体资金外借情况。通过对9个乡镇的排查,不存在集体资金外借情况。

五是立足长效,边查边改。为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流程,以便更好地服务群众,制定印发了《梁河县村组差旅费管理指导意见》,在《梁河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了《梁河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于12月5日印发各乡镇。

六是认真落实州纪检监察机关2024年“5+N”专项监督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不规范方面问题,共反馈三个问题,农业农村局积极与存在问题的乡镇积极沟通,并指导整改,10月30日已全部完成整改。

七是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六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纵深推进集中整治问题。农业农村局接到通知后,认真落实反馈问题,对开展全覆盖检查发现的20个问题,要求乡镇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认真落实《梁河县村组差旅费管理指导意见》执行情况,在前期推进规范村组两级差旅费用报销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审批手续、报销手续进行督查指导,确保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到位。

八是开展专项整治检查指导工作。5月8日至21日,组织相关部门到各乡镇督促指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就各乡镇在开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整改,指导乡镇按照“一看,二问,三看,四,五报”的工作方法开展工作,发现问题现场反馈,要求乡镇限期整改。截至目前,深入乡村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共30余次。同时,县农业农村局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接,建立了定期会商、信息通报、线索移交机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统筹协调、合力推动的工作格局。9月份州农业农村局对我县开展州级重点指导及县市交叉检查,共反馈13个问题,收到反馈后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人员深入乡镇对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指导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12件,1件正在整改中。

九是“政”合作情况。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升“三资”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各项权益,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共同促进乡村振兴,根据德宏州农业农村局 德宏州财政局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德宏办事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发〔2024〕3号)文件要求,目前,正在县农商行商议签订合作协议。截至目前,全县共代管农村集体资金80652800元,代管集体资产405080900元,代管集体资源25.03万亩。

十是跟踪《梁河县村组差旅费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认真落实村组差旅费执行情况,进一步对审批手续、报销手续进行督查指导,确保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到位。到12月26日止,全县共报销村干部差旅费8787元。

(四)认真落实惠农补贴工作。

一是核实“一卡通”管理平台反馈疑点问题,于5月8日整改完成。二是认真落实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梁河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已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足额兑付到农户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银行账户中。兑付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涉及全县9个乡镇、65个村委会(社区)655个村民小组,受益农户29656户,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170528.98亩,补贴标准76.42元/亩,兑付补贴总资金13031826.6元。实现了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和提高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的目标,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认真核实级审计2021至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时存在的疑点问题。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指导服务工作

一是基本情况。截至目前,梁河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00个,国家级示范社4个,省级示范社6个,州级示范社25个,县级示范社38个。按照经营类别划分,种植合作社101个,养殖合作社84个,服务业15个。2024年注销13个,新增9个;2024年末全县家庭农场286家,省级示范农场4家、州示范农场11家、县级示范农场9家。按照经营类别划分,其中:种植业189家,畜牧业85家,渔业2家,种养结合9家,其他1家,家庭农场均为生产销售兼营模式。

二是工作指导情况。县经营管理站2024年深入16个合作社、9个家庭农场开展规范管理指导、安全生产检查、非法集资宣传、内部信用合作排查工作。二是参与县金融办开展线下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2场次,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资料610份,同时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进行了广泛宣传,宣传覆盖人次4000人次;三是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各项工作,全县共对2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非法集资宣传、内部信用合作排查、安全生产排查并发放安全生产告知书。对280多家家庭农场进行了非法集资宣传、安全生产排查并发放安全生产告知书。通过县、乡、村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开展内部信用合作及非法集资情况。四是指导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工作及家庭农场财务收支记录工作,目前已经完成赋码185家。

(六)项目实施工作

一是2024年梁河县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情况:共下达梁河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合作社)项目资金320000元,梁河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家庭农场)项目资金50000元,下达支持4个农民合作社、1个家庭农场数量指标要求。经营管理站对梁河县县级以上(含县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进行排查,排除以前年度补助过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对还没有获得过补助的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了调查、研究、筛选,并结合梁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发展实际情况,并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将项目资金用于支持:梁河县鼎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160000元、梁河县大厂乡声象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50000元、梁河县海生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60000元、梁河县春隆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50000元,梁河县生强茶叶种植家庭农场50000元。共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个家庭农场。目前合作社、家庭农场机器设备的购买已经全部完成,4个合作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上报了项目所需资料,县级验收通过;1个家庭农场设备购买完成,县级验收通过,已经在向县财政申请兑付项目资金。

二是配合州农经站实施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能力提升项目情况:根据州农经站下达我县2024年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能力提升项目资金20000元,支持2个(推荐3个)家庭农场的绩效目标要求,梁河县经营管理站高度重视,要求各乡镇按照项目要求积极排查并推荐上报3家庭农场:梁河县洪发家禽养殖家庭农场、梁河县黄占唐养殖家庭农场、梁河县济茶叶种植家庭农场。根据州级项目评审要求评审通过了梁河县洪发家禽养殖家庭农场、梁河县济茶叶种植家庭农场2个家庭农场。目前2个家庭农场项目资金支持的设备已经全部购买完毕,并将项目所需资料上报州农经站,项目已经验收合格并兑付项目资金。

三是根据《梁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梁财2024〕35号)文件要求,下达梁河县农经统计资金1万元,具体实施内容:农经统计业务培训2期(统计报表的布置培训1期、汇总培训1期);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1期。目前已经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1期和农经统计业务培训1期,汇总培训计划于2月中旬进行。

(七)村集体经济管理指导工作

深入乡镇指导规范村集体经济账务处理、整理村集体经济相关档案资料,复核村集体经济收入等相关业务工作,增强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人员对村集体经济收入确认工作能力;对全县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按月汇总上报级。截至2024年11月30日止全县61个村村集体经营性总收入是20792300元,均为340900元。100000元的有61个村;其中:100000-200000元的有24个村;200000-500000元的有22个村500000元以上的有15个村,其中1000000元以上的有1个村。全县61个村村集体经营性收益合计15880300元其中:50000元以上的村58个占比95.08%。

(八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一是开展农村宅基地建房协管员培训。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宅基地建房协管员队伍建设,提升全县农村宅基地建房申请审批正规化水平,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1月24日,组织全县各乡镇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和宅基地协管员共100余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所有参训人员提高了政策和业务水平。二是对《梁河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办理规范性文件相关程序,并修订印发了《梁河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三是执行农村宅基地双月报、半年报、年报制度,定期完成《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情况调度表》。截至202412月底全县9个乡镇受理农村宅基地申请数672宗,已审批农村宅基地652宗,审批宅基地面积167288.59平方米,其中2024年以来受理农村宅基地119宗,审批农村宅基地125宗,审批宅基地面积31361.41平方米。四是联合农业执法大队深入各乡镇指导核查省级下发图斑整改工作。

(九)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一是利用各种机会宣传和培训农村土地承包知识,2024年6月20日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培训1期,培训20余人次,下乡宣传1次;每月向乡镇排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情况,及时掌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及调处情况,2024年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排查共3件,3件已调处,由乡镇人民调解委员调解;接访农村土地承包农户查询数据及咨询问题来访12次,其中涉及土地承包纠纷5次,都一一进行了解答和回复;参与土地承包纠纷调解3起,成功调解1起,2起因历史久远,问题复杂,未调解成功。

二是指导乡镇录入土地流转信息平台,截至10月底,全县已录入1572宗。

三是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州级验收。2024年3月27日由州农业农村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档案局、州机要和保密局等部门组成验收组,对梁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进行州级验收。州级验收组查看了梁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档案资料,高度肯定了梁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出具验收意见。经检查验收组分别计分,按照权重综合计分,梁河县州级检查验收得分87.12分,检查验收结果评定为:良好;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

(十)下乡指导工作情况。

2024年全年共深入乡村开展农经业务指导服务工作107次,参加服务人员284人次,服务对象744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5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收入合计1391409.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1409.23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4819.67元,下降2.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819.67元,下降2.44%;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一是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未支付;二是年初预算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经费邮电费未支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支出合计1391409.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391409.23元,占总支出的100.0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4819.67元,下降2.44%。其中: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4819.67元,下降2.44%;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未支付;二是年初预算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经费邮电费未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6070.6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70850.56元,占基本支出的99.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20.07元,占基本支出的0.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38.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农村土地纠纷仲裁经费,项目经费210.00元,主要用各乡镇开展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工作。

2.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经费,项目经费5590.00元,主要用于到各乡镇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业务指导工作。

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项目经费7398.60元,主要用于到各乡镇、村(社区)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指导、抽查、走访工作。

4.2024年级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项目经费2140.00元,主要用于到各乡镇开展业务指导、抽查、核实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1409.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4819.67元,下降2.44%完成年初预算的97.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无此预算。

2.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预算。

3.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预算。

5.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1442.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0%完成年初预算的94.9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支出、临聘人员补贴、退休人员日常活动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保险基数变化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472.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完成年初预算的91.4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保险基数变化、本年年末未完成支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975513.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11%完成年初预算的96.3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专项业务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末预算调整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预算。

16.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9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2%完成年初预算的146.0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年中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预算。

23.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27.00元,决算为5718.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7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271.22元,下降47.9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45.00元,决算为5718.6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9.3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2.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441.22元,下降43.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3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3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27.00元,支出决算为5718.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7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271.22元,下降47.9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45.00元,决算为5718.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3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2.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441.22元,下降43.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3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3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差及到挂钩村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20.07元,比上年减少19365.23元,下降78.77%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工会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水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143755.12元,其中,流动资产5466.01元,固定资产20108.9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8180.1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403.24元,其中固定资产持平。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220699.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18.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18.6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决算公开报告、决算公开报表(决算报表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决算公开报表(绩效自评表)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1.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 2.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附件: 3.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3122006326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