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湖概况
平山乡位于德宏州东北部,东北部与腾冲市腾越镇、清水乡接壤,东南面与腾冲市新华乡、蒲川乡相连,西南与小厂乡相连,西北部与曩宋乡毗邻。乡政府驻地距离县城32公里。全乡辖6个村委会、49个自然村、81个村民小组,国土面积122平方公里。全乡共涉及六条乡镇级河流和一个小坝塘,分别为核桃林小河、马鹿塘小河、那蚌小河、那梨河、荃麻河、马仑小河以及罗新寨小坝塘。所有河流(坝塘)均属于大盈江水系。
核桃林小河起源于平山乡苦竹林村附近,向西北方向流去,最终在平山乡刘家寨附近汇入曩宋河,河流全长3.5千米,流域面积5平方千米。
马鹿塘小河起源于平山乡芒木寨附近山区,向西南流经马鹿塘之后,最终在邦外附近汇入曩宋河,全长9千米,流域面积10平方千米。
那蚌小河起源于平山乡新那蚌村,自北向南流经那蚌之后,在刘家寨旁汇入曩宋河,河流全长3千米,流域面积5平方千米。
那梨河起源于平山乡小园子村自南向北流去,最终在邦外附近汇入曩宋河,河流全长9千米,流域面积12平方千米。
荃麻河起源于平山乡上河东村,向东北流经四家寨、荃麻河村之后,于处汇入那梨河,河流全长5.84千米,流域面积5平方千米。
马仑小河穿过平山乡及曩宋乡。平山乡段为河流上游,河流起源于平山乡杏红村,平山乡段于乡段河流分界点为平山乡大象楼村,河段全长3千米 流域面积6.96平方千米。
罗新寨小坝塘位于平山乡天宝村,坝塘集水面积0.5平方千米,总库容0.1万立方米,水深1.8米左右。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增强政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政治责任、使命担当,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河长制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压实河湖长职责。河长制的核心是责任制,是以主要领导负责制为主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要将河长体系覆盖到老百姓认为的每一条河流,明确河长职责,压紧压实总河长对辖区内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盯住盯牢其他各级河长对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健全河湖管理队伍,形成党政牵头、部门协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面实现“见河长”。平山乡共设立8位乡级河长,8位村级河长,建立起辖区内六条乡镇级河流和一个坝塘全覆盖的河长组织体系,河长制按属地原则实行分段管理,明确了河长职责,以水资源保护、水域案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管理等为主要任务。按乡镇属地巡河要求每位河长每月至少巡河一次并对现场查看实际情况进行记录,河长各自按职责要求开展巡查,2020年平山乡乡、村两级河长共巡河150次,同时设立巡河日志及台账,及时报送巡河信息,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各级河长积极“见行动”。在日常巡河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对群众举报勐蚌村农户瞿忠绍擅自采砂对那棒小河整体河道及沿线造成严重破坏的事件,平山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督促勐蚌村村级河长罗加梅村主任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对农户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采砂行为,撤出采砂设备,限期要求他恢复河道,并专人进行巡查监管。在乡村组三级协调配合下,经过积极的抢救措施,那蚌小河河道逐步恢复原有面貌。
二是压实乡镇河湖长制办公室职责。严格落实县级河湖长制办公室下达的文件精神,负责办理河长会议的日常事务,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层层压实责任,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结构体系,健全管理制度,落实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确定的事项。
完善治理体系,提升履职能力。一是及时更新补充缺位的河湖长,对没有纳入河湖长制的河湖库渠进一步排查,健全农村河湖长制
组织责任体系。二是夯实支撑体系加强基础工作。平山乡推进“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工作建立,对辖区7条河段进行“一河一策”“一河一档”编制完成率100%。三是组织开展了基层河湖长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从河湖长履职要求、考核要求和日常巡河要求,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河湖管理手段,打通河长履职“最后一公里”。
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打好河湖攻坚战。一是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上报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统计表、责任名单,平山乡辖区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推、乱建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辖区内河流开展地毯式排查,查清河流“四乱”问题,将河长负责的河流逐河建立问题清单,平山乡经过全面细致的摸底调查,全乡2020年共发现“四乱”问题1件,按照边查边改,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整治的原则,已销号处理1件,完成率100%。二是持续开展“河长清河”行动。平山乡党委、政府坚持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河长制,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河流治理,持续开展河长清河行动,力求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结合按照《梁河县2019年“河湖长清河专项行动”方案》(梁河湖长组【2019】8号)文件要求,印发《平山乡“河湖长清河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
强化督查督办。组织开展乡镇级督察工作,制定年度督察工作方案,开展辖区内河湖长制工作督察,落实上级督察反馈问题落实整改。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根据平山实际,制定了《平山乡全面贯彻落实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细化了措施,为我乡河长制工作开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二是严格督察考核。采取定期检查、日常抽查等方式,由乡“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开展考核工作。定期检查严格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三是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建筑查处,打击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改非法排污,捕捞、养殖、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建立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利用人工巡查,建立监督平台等方式,实行河道动态监管;四是对于媒体、群众以及巡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跟踪。
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公众参与。一是通过乡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河长制工作现状,引导广大群众萌发爱河、护河的意识;二是通过文明劝导,纠正河道两旁群众乱扔垃圾、乱倒建筑杂物的不良习惯;三是通过公示牌、公开栏、农村“小喇叭”广播、乡微信公众号、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河湖长制宣传报道。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使流域内沿岸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增强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四是在河长公示牌粘贴12314水利监督电话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三、典型做法和经验。
一是将河道清理工作常态化。除开展河道专项清理行动外,平山还将河道清理工作常态化,每月河湖长巡河时发现垃圾对河段进行及时清理,有效保护河流沿岸生态环境。
二是分组管理河流,方便河长巡河。平山乡辖区内共有7条河流,地理位置较为分散,且大多河流位于偏远林区,河长难以独自前往开展巡河工作,巡河不便。平山乡河长办将河流进行分组,由挂村领导负责本村河流,方便河长共同开展巡河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对河长制取得的成效进行公示,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让群众更加了解河长制,积极参与河道保护工作,有利于河长制工作长效化。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河长制工作力量急需加强。随着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逐步深入,乡村振兴工作,乡镇现有力量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同时,河长制工作对人员专业性要求较高,基层河长制专职人员不足且人员流动性大,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整体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二是河长制工作宣传方法和手段还不够丰富,群众的参与度不高。
三是河长制办公室经费不足,一些突出问题整治、水质水量监测经费无法保障。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进步深化和完善“河长制”工作,我乡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整改计划。
一是加大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创新,强化河湖长制工作组织领导,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
二是加大河湖长制工作力度,压实各级河长职责,督促各级河长认真开展巡河、治河工作,提高各级河长履职能力,提高各级河长有效巡河、事件处理率,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真正落实河湖长效管护机制,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湖美的目标。
三是统筹协调治理力量。实施“河长制”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是水环境质量改善。要实现水环境改善目标,需要加强部门与区域间的理解和配合,协调好各方力量同步治污,“河长”之间既要分级管理又要强化配合,共同做好流域可流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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