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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的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培养,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县级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事业单位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农民工办、劳动股(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中心(设:综合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公室、工伤保险办公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公室、财统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推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1)保障重点群体稳定就业,持续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加强公共招聘力度,强化县内各类市场主体和个体工商户用工岗位收集和推荐,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统筹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51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9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9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5.25%,控制在州下达指标5.5%以内。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35万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1.66万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5万人(其中:脱贫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0.41万人);持续用好用活公益性岗位政策,切实加大对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力度,共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1001个,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1020.97万元;城镇公益性岗位111个。
(2)积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对《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等相关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等青年群体自主创业。同时,及时摸排返乡、留乡创业人员,引导和促进返乡人员就地就近创业,认真落实创业促进就业小额贷款扶持政策,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5人,金额1745万元,带动就业190人,完成州下达任务95人的100%。
(3)大力推行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实施“技能云南”提升行动,以社会需求、市场需求和群众意愿为导向,开展“点单式”职业技能培训,使培训成果既能满足市场需求也能提高就业创业成功率和稳定率,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和外出适应能力。全年深入各乡镇、村(社区)开展电子商务、电工、小儿推拿、挖掘机操作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等20多个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70个班3341人(其中脱贫劳动力1122人),完成州下达任务2420人的138%。
2.全力深化制度改革,多层次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1)持续不断推进全民参保工作。一是以“八+N”类群体为重点,精准掌握被征地农民等13类群体基本信息并分类建立实名库,结合“社保服务进万家”宣传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深入企业、乡镇、村(社区)、家庭提供“面对面”“一对一”的政策解读和社保服务,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实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1.57万人,完成州下达任务1.52万人的103.29%(其中:新增净参保1001人,完成州下达任务1000人的10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9.97万人,完成州下达任务9.8万人的101.73%;工伤保险参保1.63万人,完成州下达任务1.63万人的100%;失业保险参保0.56万人,完成州下达任务0.56万人的98.21%。二是落实困难群体助缴代缴工作,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完成困难群体代缴6507人。
(2)推动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国家统筹、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和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州级统筹制度,促进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利用;严把工伤认定政策关,积极稳妥开展工伤预防,加快基层快递网点从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推进建设工程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筑牢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屏障”;有序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与基本养老保险的转换衔接工作,稳妥解决农村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促进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逐步提高;贯彻执行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完成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调待工作,惠及全县4337名退休人员,发放资金455.06万元;落实工伤、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调整工伤定期待遇30人补发3.49万元,调整失业保险待遇160人次;落实社会保障卡“应发尽发”,实现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16.99万人,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16.95万人的100.23%;申领电子社保卡83892人,覆盖率达60.45%,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45%的134.33%。
(3)深化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常态化开展疑点数据稽核,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健全稽核内控制度,严控业务经办流程,严格基金财务管理,建立风险防控提醒制度,筑牢基金安全网。全年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86亿元,支出2.93亿元,领取待遇36.36万人次。
3.全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
(1)畅通人才引进渠道。通过引进紧缺学科优秀人才、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等方式多渠道引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员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断壮大我县人才队伍。2023年引进紧缺学科优秀人才18人(教育14人,卫生4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37人;安置“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2人;2023年安置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9人;特岗全科医生安置1人;安置退役士官3人。
(2)激发人才内生动力。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依据不同领域不同岗位特点,认真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日常管理工作,2023年核准21个事业单位因编制变动岗位设置方案,办理66个事业单位共670人的空岗竞聘手续;畅通职称申报评审渠道,加大对县乡基层专业职评政策的倾斜和支持力度,指导全县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召开全县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推荐专业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300余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称评审47人;依法依规开展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发挥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对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正向激励作用。
(3)大力挖掘本土人才资源。积极开展2023年机关事业工人培养工作,共申报培训22人,其中:技师8人,高级工13人,中级工1人;开展2023年度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设站申报,申报成功3家企事业单位为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积极推荐县内在民族民间技艺方面有工人绝技绝活的优秀技能人才申报“德宏州首席技师”,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德宏州首席技师”6名。
4.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构建劳动关系工作新格局。
(1)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企业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促进和谐文化建设,全年申报创立和谐劳动关系企业1家、无欠薪企业2家;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进一步发挥集体协商机制作用,提升集体协商质量,促进形成企业和劳动者共建共享、和谐共进的良好局面;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开展新业态用工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强化普法宣传和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提升企业和劳动者的法治意识,全年共检查了辖区内新就业形态行业6户,其中:快递行业4户、外卖行业2户,涉及93人,在检查中未发现违规用工情况。
(2)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裁决为辅”的原则,实行庭前调解、开庭调解、庭后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模式,积极运用调解机制依法为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选拔12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充实基层调解组织力量,覆盖全县9个乡镇和3家企业,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职能,提升劳动争议调解能力。全年办结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75件,其中:裁决结案4件,调解结案71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成功率为94.67%,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为100%。积极推广运用“互联网+调解”,通过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管理平台案件调解结案4件。
(3)扎实做好根治欠薪工作。深入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做好工资保证金存储、使用、补足、返还等管理工作,有效整治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充分发挥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依法受理农民工欠薪投诉举报,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接待窗口作风建设,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确保欠薪诉求有人听、有人管、有人盯、有人应,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和农民工投诉无门、投诉无果的情况,全年共为3117名农民工讨回欠薪约6997.49万元。
(4)深入开展“安薪行动”。根据省、州工作安排,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持续开展政府和国企项目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共摸底排查在建项目77个,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18个、资金1592.65万元,截至11月24日已全部清偿完毕。
4.全力提升人社服务效能,持续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积极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大力推进减材料减环节,提升即办件比例,充分依托人社一体化平台,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实现打包办件事项14个,提速办事项23个,简便办事项14个,实行告知承诺制10项,助力办事群众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推进人社191项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进一步梳理事项经办流程,完成前台综合窗口设立,授权事项办理权限,实现负面清单以外的6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
(2)落实各项惠企惠民政策助力稳经济保就业。全年发放失业补助金38人次1.92万元,失业保险金887人次128.11万元;降低社会保险费费率为各参保单位减免失业保险单位部分527.16万元,减免个人部分281.09万元;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42.91万元,涉及53家企业1205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29人4.9万元;一次性扩岗补助6户10人1.5万元;发放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2510人,231.5万元;审核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补助奖补5.81万元,涉及2家就业帮扶车间。
5.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实施好梁河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所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加强对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反馈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整改。梁河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计划总投资1397万元,工程建设共完成投资1258万元,完成率为90.05%;截至目前,财政拨付资金982.8782万元,资金支付率70.35%。
6.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党的建设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重大任务,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一是扎实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二是规范严肃开展各项党内组织生活,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三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纠治“四风”,加强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强化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常态化抓细抓实警示教育,增强干部职工作风意识和规矩意识,切实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8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6180467.6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5668467.6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0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319682.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72318.00元。
与上年77163531.82元对比增加9016935.8元,增长11.6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035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869678.57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9780.27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97826.96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增加2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5688467.62元,其中:本年收入85668467.6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688467.6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20000元。
与上年77163531.82元对比增加9016935.8元,增长11.6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035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869678.57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9780.27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97826.96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增加2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6180467.62元,与上年77163531.82元对比增加9016935.8元,增长11.69%。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5688467.62元,其中:基本支出10631067.62元,与上年76391531.52元对比减少6576046.39元,下降86.0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外待遇发放功能科目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功能科目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24000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40344000元;项目支出75037400元,与上年280000元对比增加74757400元,增长266.9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外待遇发放功能科目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功能科目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24000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40344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
1.功能科目20132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52200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的生活补助36000元,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10000元,县直单位机关党组织工作经费6200元;
2.功能科目2013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4650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经费开支4650元;
3.功能科目20801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3971473.41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4.功能科目20801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5.功能科目208010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机关服务支出”60000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招聘及慰问工作经费20000元,事业单位工资变动工作经费30000元等工作经费。
6.功能科目208010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综合业务管理支出”1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7.功能科目20801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劳动保障监察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正常运转开支。
8.功能科目208010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就业管理事务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就业管理事务劳动力转移工作正常运转开支。
9.功能科目208010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管理事务社会化管理服务费正常运转开支。
10.功能科目20801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支出”349787.92元,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人员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1.功能科目208019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78347.52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中心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2.功能科目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2409600元,主要用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发放及经费开支。
13.功能科目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0344000元,主要用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事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发放及经费开支。
14.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5210.8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功能科目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9236.65元,主要用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及本单位退休、调出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6.功能科目2080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290463.1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缴费支出。
17.功能科目20807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 促进创业补贴”340090元,主要用于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贴息、就业转移劳动力等各项支出。
18.功能科目2080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736120.03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就业补助支出。
19.功能科目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4194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20.功能科目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5114.44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县级配套补助支出。
21.功能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8570.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22.功能科目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934.7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23.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320.41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24.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476408.16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
(1)基本工资1314156元(其中:基本支出1314156元,项目支出0元);
(2)津贴补贴1551348元(其中:基本支出1551348元,项目支出0元);
(3)奖金603947元(其中:基本支出603947元,项目支出0元);
(4)绩效工资188930元(其中:基本支出188930元,项目支出0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5210.88元(其中:基本支出515210.88元,项目支出0元);
(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2112.92元(其中:基本支出272112.92元,项目支出0元);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1505.1元(其中:基本支出241505.1元,项目支出0元);
(8)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9176元(其中:基本支出139176元,项目支出0元);
(9)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9236.65元(其中:基本支出389236.65元,项目支出0元);
(10)住房公积金支出476408.16元(其中:基本支出476408.16元,项目支出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办公费 313749 元(其中:基本支出42049元,项目支出271700元);
(2)差旅费 72000 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 72000 元);
(3)电费 15000 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元,项目支出0元);
(4)公务接待费 8000 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 8000元);
(5)工会经费82751.36元(其中:基本支出82751.36元,项目支出0元);
(6)会议费 6000 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 6000 元);
(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 元,项目支出 12000 元);
(8)水费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元,项目支出0元);
(9)其他交通费用29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82000元,项目支出10000元);
(10)印刷费185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8500 元);
(11)邮电费605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 60500 元)。
(12)维修(护)费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00 元)。
(13)福利费9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5000元,项目支出50000元)。
(14)费用补贴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元)。
(15)培训费2703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70300元)。
(16)委托业务费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抚恤金41940元(其中:基本支出41940元,项目支出0元);
(2)生活补助3190557.55元(其中:基本支出3190557.55元,项目支出0元);
(3)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91984元(其中:基本支出118584元,项目支出1973400元);
(4)奖励金1100355元(其中:基本支出1100355元,项目支出0元)。
(5)退休费72754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800元,项目支出72744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5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00元,较上年22950元减少2950元,下降12.8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0元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00元,较上年8000元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次,共计接待168人次。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000元,较上年14950元减少2950元,下降19.7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0元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元,较上年14950元减少2950元,下降19.7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工作经费10万元
安排各乡镇进行一次务工情况大排查,形成五个清单:农村劳动力清单、春节返乡及返岗人员清单、有就业意愿人员清单、返乡回流人员清单、留守老人和儿童清单,通过持续开展大走访、大稳岗、大推送、大宣传、大输送、大协作等活动,推动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5.6万人以上,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3万人以上;省外转移就业稳定在1.4万人以上,脱贫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稳定在0.3万人,提高务工人员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通过培训不断增加建档立卡户劳动力就业创业本领,保持就业局势总体平稳,助力脱贫攻坚。
数量指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5.6万人以上,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3万人以上。
时效指标:项目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100%,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95%。
成本指标:项目纳入县级预算的资金,必须按照资金用途对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细化。
经济效益指标:外出务工人员经济收入有所增加,省外转移就业稳定在1.4万人以上。
社会效益指标:培训就业率≧10%
可持续性影响指标:扶贫培训的运转直接提升当地居民收入水平。
满意度指标:脱贫人口群众满意度≧9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87600.36元,与上年494817.8元对比减少7217.44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厉行节约,节减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资产总额10,082,412.90元,其中,流动资产795081.97元,固定资产净值157589.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9129741.1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7641972.85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40440.0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106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43项,账面原值356264.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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