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200431601000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的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培养,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县级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事业单位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农民工办、劳动股(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办)、劳动监察大队、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局(设: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公室、工伤保险办公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公室、基金规划与财统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具体是: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共有遗属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切入点,深化意识形态建设,筑牢理论武装根基
梁河县人社局班子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全面深化意识形态领域的建设工作,强化思想教育,夯实思想基础。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充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党员会、职工会,通过系统学习领会党的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进一步增强党员及干部职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意识,筑牢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根基,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而为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和理论支撑。2024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召开党组会23次,召开党员大会12次。
(二)深入实施就业创业扩容提质工程,有力促进群众稳定增收
坚持就业创业与增收致富并重的原则,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着力提升就业工作组织化水平,努力提升就业工资性收入占比。一是大力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提升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通过搭建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劳务框架协议,广泛动员人力资源中介和用工企业参与组织转移就业,进一步激发转移就业市场活力,有组织、成批次向发达地区转移就业,持续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和规模。同时,抓实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通过奖补政策激励,充分调动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积极性,共发放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3516人3516000元,发放县外省内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1515人909000元。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46万人(其中,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49万人),完成州下达任务5.7万人的113.33%,同比增长3.85%(2023年6.22万人)。二是加大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力度,积极促进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1001人、城镇公益性岗位109人;新认定16个村(社区)为就业见习基地,认定安置16名基层治理专干,目前梁河县共有基层治理专干26人,发放就业见习补贴435000元;搭建起县、乡、村、组一体的就业信息推介平台,通过“梁河人社”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招聘信息150余条,引导劳动者自主择业;探索建立梁河县帮教人员就业帮扶机制,挂牌成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就业基地”,签订安置协议,已组织2批次共10名“两类人员”到企业务工。三是组建就业服务主体,助力群众就近就地就业。目前,已成功组建1家县级“零工市场”和2家农村劳务合作社。年内,2024年内,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8人,完成州下达任务120人的106.7%,同比下降5.2%(2023年135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18人,完成州下达任务60人的196.67%,同比增长81.54%(2023年65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05人,完成州下达任务60人的175%,同比增长52.2%(2023年6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73%,控制在5.5%以内。四是积极落实稳就业创业政策,助力经济稳健发展。发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264人6286万元,带动就业644人,其中脱贫劳动力贷款20人4500000元,带动就业67人。发放外出务工交通补贴5058人4451924元(含补发2023年27人26924元);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76人76000元,发放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3人15000元;对1家就业帮扶车间发放吸纳奖补35200元,稳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发放基层治理专干就业见习补贴26人497500元。发放2023年失业保险医疗补助金37人158500元;技能提升补贴59人98000元;同时,建立在外务工创业能人名录127人,并积极对接和鼓励其回乡发展,带动就业,目前已对接和鼓励返乡创业77人,带动就业154人。
(三)持续稳步推动参保扩面提质工程。
深入各单位、乡镇开展社保政策宣讲、业务指导,实现年内社保政策宣传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好社保服务进万家和社保“康乃馨”服务行动,引导未参保市场主体依法参保缴费,实现养老、工伤、失业三险同参,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年共开展社保政策宣传及培训86场次,发放宣传材料8700余份,服务群众3700余人。做好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宣传及风险防范等工作。一是持续拓展社会保险覆盖面。广泛动员被征地农民、村社区干部、农村劳动力、新就业形态等重点群体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实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净新增561人,同比下降14.09%(2023年653人);2024年,州局下达指标有9项,完成目标任务计划6项。全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1.5524万人(城镇养老保险参保16306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99218人),完成计划数11.4万人的101.34%;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0.7221万人,完成计划数0.7万人的103.1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占比达90%,年末已完成97.72%;参加工伤保险1.702万人,完成计划数1.66万人的102.53%。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6306万人,完成计划数1.63万人的100.0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选择最低档次(200元)缴费人数占比不能超过85%,截至年末占比达85.7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选择500元以上档次占比达6%以上,年末占比为5.06%;参加失业保险0.5495万人,完成计划数0.56万人的98.13%;梁河县常住人口为14.01万人,已申领电子社保卡11.1072万人,申领电子社保卡覆盖率为79.28%,完成计划数79%的100.35%。做好老农保清退并轨工作,老农保参保人数1092人,已清退并轨988人,清退率达90.48%。二是筑牢社会保险待遇的民生保障底线。严格执行待遇经办规程,落实“三个全面取消”制度,定期监测基金收支运行情况,做好上缴和下拨资金核算,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各险种收入(含机关统筹外)约364000000元;待遇支出(含机关统筹外)37.81万人次、约395000000元。三是筑牢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防线。紧盯内控、经办、管理、监督等关键环节,建立“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片、股室中心负责人抓块、具体干部抓项”的四级工作机制,全年从稽核系统收到9批疑点数据,涉及14条14人,追回社会保险违规资金4989.78元;线下反馈2期,涉及8条7人,追回社会保险违规资金2550元。四是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相继与中国农业银行梁河县支行、梁河县农村商业银行、梁河县邮政局签订“社银”“社邮”合作协议,在全县设置3个服务点,把社保服务部分高频事项延伸到金融部门办理,积极打造社保业务“15分钟服务圈”。
(四)管理与激励并重,推进人才提质工程,为经济发展提供力量支撑
坚持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并重的原则,牢牢把握“人事人才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才发展队伍,不断激发释放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坚持以服务为导向,认真研究职称政策,整理申报要点,严格审核流程,确保各项政策运用准确、落实到位。一是做好人才选拔、招引、激励、服务等工作。2024年共办理事业人员聘用80人。其中:办理聘用大学生乡村医生5人,安置定单定向免费医学生8人;安置退役士官2人;引进紧缺优秀人才19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3人;安置期满“三支一扶”人员3人。二是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现行职称制度,持续深化落实人才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好全县职称申报评审和岗位设置审核审批工作。完成指导全县6个初级、中级评委会做好评审工作,组织各领域专业技术技能人员开展职称晋升工作,充分发挥职称晋升激励作用,提升技术人才专业水平。根据全县事业单位的现有岗位空缺及控制比例不同领域不同岗位特点,严格审批各单位的岗位变动聘用手续,核准14个事业单位因编制变动岗位设置方案,办理67个事业单位共609人的岗位竞聘手续(高级岗位198人,中级岗位308人,初级岗位103人),指导各事业单位600余人签订因岗位变动、调动而变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三是抓好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平台建设。2024年,有9家专家工作站,2024年有2家企事业单位成功申报为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截至2024年,全州申报成功12家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梁河申报成功5家,占全州的41.66%,主要从事茶叶、药用植物栽培与育种、动物传染病防控、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等研究。2024年审核推荐德宏州“凤尾竹”育才项目首席技师专项2人、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首席技师专项3人,2人入选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首席技师称号。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德宏州首席技师”6名,主要精通葫芦丝制作、茶叶制作、阿昌织锦、白酒酿造。进一步壮大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四是深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2024年申报技师评定4人,高级工评定15人,中级工3人。申报培训高级工及以上工人19名。办理70个事业单位共661人的空岗竞聘手续。推进办理8名事业管理人员职级晋升。五是进一步壮大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六是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1期,培训人数2645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804人次),完成目标任务1950人次的135.64%,同比增长92.4%(2023年1375人次)。六是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充分发挥上海青浦技能援教项目优势,建成餐厅服务、客房服务2个实训中心,不断完善职业学校配套设施,助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提升技能人才服务和发展县域经济的能力,每年能够培训学生250至400人。七是严格做好退休审批。2024年办理机关工人和事业单位干部退休148人(其中提前退休117人)。办理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和受处分工资待遇变动20人次。办理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109人。八是完善绩效工资总量审批,充分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作用。核定2023年秋季学期—2024年春季学期梁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补助单列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41.4万元,涉及5所学校;核定2022年—2023年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奖励性绩效工资1671.02万、2023年其他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11815400元;核定2024年基层卫生院二次绩效922800元;核定2024年公立医院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25361800元,涉及208人。九是严格按照《云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做好表彰项目申报设立、调整、变更等工作,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示范带动和引领激励作用。完成“2024年梁河县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项目”申报工作。十是完成人社机构编制改革工作。根据省机构改革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以及2024年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德办发〔2024〕38号)、中共梁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梁河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梁机编〔2024〕2号)文件,参照省、州人社系统职责机构编制调整,完成县人社职责机构编制改革工作。根据中共梁河县委办公室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梁办发〔2024〕12号)和中共梁河县委办公室 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梁办发〔2024〕39号)要求: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比表彰和创建示范工作职责划入县委办公室。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涉及评比表彰的部分调整为: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文件规定承担省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待遇落实工作。将县人社局内设机构工资福利和表彰奖励股更名为工资福利股。将县人社局内设机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更名为劳动保障监察股。其他职责机构编制事项维持不变。根据中共梁河县委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梁河县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不再保留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领导小组、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等3个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有关协调职责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
(五)深入实施人力资源培育提质工程,提升市场资源效能优势
坚持服务发展与服务民生并重的原则,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在发展中的第一要素作用、社会保障基础性作用,积极推进全县人力资源产业发展。一是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倍增。针对县内人力资源公司规模小、实力弱等问题,积极引入州内的大机构、大公司,截至2024年,全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2023年的4家增长到9家,同比增长125%。二是促进产业规范发展。加强对人力资源公司的指导、管理和服务,指导3家企业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深入5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业务指导。三是强化企业用工保障。开展中缅跨境劳务协作,按照梁河县境外边民入境务工组织化管理实施方案,抓实全县境外人员跨境务工工作,组织工业商务、公安、卫健、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规范外籍人员入境务工流程,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化输入的方式,为企业解决用工短缺问题。2024年为90家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办理90本用工登记证,办理务工证1321本,其中红本211本,蓝本1110本。
(六)深入实施劳动关系治理提质工程,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坚持“严惩处”与“创示范”并重、“建机制”与“化纠纷”并重、“减存量”与“遏增量”并重,严格履行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紧盯政府、企业项目建设,加强欠薪矛盾隐患排摸,推动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切实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创新措施,源头治理欠薪。采用保险保函担保替代现金缴纳储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效盘活企业现金流量,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促进企业发展,实现企业减负与农民工权益“双保障”。全年通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险保函)66个项目,其中:现金存储4个项目301900元;保险保函存储62个项目缴纳保险费372200元,为企业节省流动资金20752800元。二是加大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共检查辖区内的用人单位79户次,涉及劳动者1750人次。三是扎实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2024年受理欠薪投诉案94件(2023年受理252件),同比下降62.7%,涉及629人资金约12953700元。2024年受理欠薪投诉案件94件(2023年受理252件),同比下降62.7%,涉及629人资金约12953700元。年内办结79件547人10189800元,欠薪投诉举报线索时效内办结率保持100%。四是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仲裁监察联合调解案件9件,涉及17人265900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受理并结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21件,涉及30人,1667100元,仲裁终结率80.95%。案外受理调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5件,涉及23人87600元,调解成功率88.89%,位居全州前列(全州调解成功率78.55%),仲裁结案率100%。五是推动调解仲裁提档升级。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建成9个乡镇、3个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每个调解中心均配备1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推动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协同办案,实现案件“快调快结”。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9件,已办结18件,涉及25人1543900万元,正在办理案件1件,仲裁结案率94.73%,其中调解结案14件,案外受理调解结案14件,调解成功率87.5%。六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审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新设4户,审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1户,审批不定时工作制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用人单位8户,审核企业年金备案3户。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案卷评查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七)深入实施政务服务创优提质工程,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主动服务与数字赋能并重的原则,实现人社公共服务线上、线下相融合,提升政务服务便捷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紧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通过减环节、优服务、提效能,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保函,有效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共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2个项目,其中保险保函缴存58个项目,应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6738300元,实际缴纳保险费307600元,为企业节省资金流16430700元。二是持续实施阶段性降费,助企纾困。持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为参保单位减免失业保险费9565300元,单位部分减免6221600元,个人部分减免3343700元(其中为110户企业减免失业保险费2283100元,单位部分1483900元,个人部分799100元)。三是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为50户参保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348100元,惠及职工916人,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人1500元。四是改进服务作风。落实“一把手进大厅”“副局长走流程”活动、“好差评”服务评价,严格执行政务窗口服务规范,畅通社保“网上大厅”,推行“不见面”办理,设置“一件事一次办”及“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为100%。
(八)深入实施风险防控筑堤提质工程,坚决守牢人社安全底线
坚持加强风险防控与提升治理能力并重的原则,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防范意识,紧盯风险点健全制度机制,提升防范治理能力,从源头上消除隐患,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一是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抓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工作;抓好人社公共服务机构及招聘会、政策宣讲等重大活动的安全;抓好“点对点”务工人员交通运输安全。二是提升风险防范处置能力。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盯劳动关系、基金监管、待遇发放等重点领域,加强矛盾分析研判和源头防范,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持续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05310277.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310277.47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174314.07元,增长6.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74314.07元,增长6.23%;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因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外待遇发放增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因为就业保障大楼项目支出减少,就业补助资金减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05310277.47元。其中:基本支出85229687.91元,占总支出的80.93%;项目支出20080589.56元,占总支出的19.0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174314.07元,增长6.2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518054.87元,增长18.85%;项目支出减少7343740.80元,下降26.78%;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外待遇发放增加,就业保障大楼项目支出减少,就业补助资金减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229687.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931419.14元,占基本支出的99.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8268.77元,占基本支出的0.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80589.5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6796.61元。
1.第一批人才工作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德宏州尚善品味——杨国荣2022年第一批人才工作经费发放。
2.“英才兴边”计划有关项目专项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德宏州尚善品味——张以芳2022年、2023年英才兴边工作经费(州级专家基层工作站补助经费)发放。
3.“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工作经费17408.00元,主要用于2024年“三支一扶”计划工作所需的考试、宣传、培训、走访慰问等支出。
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工作经费24682.50元,主要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14979.50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
6.2020年第五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前期工作经费56796.61元,主要用于就业保障大楼项目钢架房拆迁费用支出。
7.劳动争议仲裁办案工作经费9889.00元,主要用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日常办公运转支出。
8.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7597.00元,主要用于发放“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
9.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57256.00元,主要用于发放“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
10.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1598.00元,主要用于发放“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
11.中央就业补助资金6839454.95元,主要用于公岗就业补助、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等支出。
12.省对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补助资金419000.00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就业促进计划工作,发放2022年省级专家基层工作站工作经费(红云制药集团)省级就业见习补贴。
13.2023年社区基层治理专干待遇省级财政补助经费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基层治理专干生活补贴。
14.2024年省级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和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补助经费231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基层治理专干生活补贴。
15.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1515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4年度脱贫劳动力省内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360人1485000元,沪滇招聘会30000元。
16.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983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外出务工奖补支出。
17.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部分结余资金816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816人次。
18.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资金55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全县64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及乡村公益岗人员的生活补贴。
19.梁河县跨省务工交通补助项目资金270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700人次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20.梁河县2023年外出务工奖补项目缺口资金26924.00元,主要用于发放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21.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74704.00元,主要用于支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235573.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与上年相比增加6099610.07元,增长6.15%,完成年初预算的123.8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79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完成年初预算的249.93%。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讯补贴、党组织活动经费、“英才兴边”计划项目、人才工作专项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特定目标类支出“英才兴边”计划项目、人才工作专项经费未做预算。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326266.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3%,完成年初预算的121.32%。主要用于单位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外待遇发放、在职职工工资、养老保险、公益性岗位补贴、三支一扶生活补助、就业补助、社会保险工作经费、劳动争议仲裁办案工作经费、遗属人员补助及退休人员日常活动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就业补助资金年初未做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5957.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中期人员调动。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20562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6%,完成年初预算的147.03%。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普惠金融发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务工奖补等项目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普惠金融发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务工奖补等项目年初未做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91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中期人员调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950.00元,决算为35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542.66元,下降89.2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95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354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4.28%。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512.66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30.00元,下降73.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5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030.00元,下降73.90%;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950.00元,支出决算为35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542.66元,下降89.2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95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35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2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9512.66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30.00元,下降73.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5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030.00元,下降73.9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2023年公车出行劳动监察、就业培训开展、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海青浦区到梁河开展劳务协作等产生的12批次56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次。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8268.77元,比上年减少132307.35元,下降30.7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工会经费等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其他交通费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0082412.90元,其中,流动资产795081.97元,固定资产157589.8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9129741.1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40440.0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7819.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143项,账面原值356264.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决算公开报告、决算公开报表(决算报表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决算公开报表(绩效自评表)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
[附件: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表]
[附件: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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