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审计局

曩宋阿昌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至2022年 村级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结果公告

浏览量:3266    作者: 日期:2023/12/15

曩宋阿昌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至2022年

村级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结果公告

 

2023121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2023年3月至6月梁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曩宋阿昌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至2022年村级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曩宋乡政府共有9个行政村,110个村民小组。曩宋乡政府自2011年开始执行“村财乡管”工作,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核算中心配备主管领导1名、出纳1名、会计1名,开设统一核算基本账户1个,共代管全乡9个村委会、110个村民小组账务,分账核算。各村设兼职报账员1名,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曩宋乡人民政府辖区村级财务收支基本真实、会计核算基本规范。但审计调查也发现,存在虚列支出、农贸市场-含民族文化广场应缴未缴非税收入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曩宋村梁河县宋红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代管的曩宋乡农贸市场-含民族文化广场方面存在的问题。

1.农贸市场-含民族文化广场应缴未缴非税收入57.51万元。

  2.曩宋乡农贸市场-民族文化广场铺面出租收取租金未上交相关税金。

㈡村级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3.曩宋村修建农贸市场钢架棚重复报账3万元。

4.芒东村、瑞泉村、河东村虚列支出4.66万元。

5.曩宋村伙食费超标准报销0.16万元。

6.河东、瑞泉、龙营村委会超范围使用村集体公共资金支付村内临聘人员(炊事员)工时6.46万元。

7.马茂村违规使用光伏资金11.28万元。

8.马茂村公益性岗位多领取工资0.98万元。

9.违规核销往来款0.89万元。

10.曩宋乡8个公墓2020年至2023年5月公墓管理费及坟石款结余资金21.96万元未交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核算管理。

11.弄别村2022年专业合作社清算应付养殖款6.07万元,未落实债权人并清偿。

㈢村级会计代理方面的问题。

12.附件单据不完整。

13.河东村原始单据发票不符合规定。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梁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曩宋村梁河县宋红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代管的曩宋乡农贸市场应缴未缴非税收入57.51万元的问题,要求上缴财政处理;对曩宋乡农贸市场-民族文化广场铺面出租收取租金未上交相关税金和问题,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曩宋村修建农贸市场钢架棚重复报账3万元的问题,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3个村委会虚列支出4.66万元的问题,要求芒东村委会清退虚列支出余额0.2万元上缴财政处理;对1个村委会伙食费超标准报销0.16万元的问题,要求曩宋村委会清退超标准报销伙食费上缴财政处理;对3个村委会超范围使用村集体公共资金支付村内临聘人员(炊事员)工时费6.46万元的问题,要求清退收回乡村级代管中心核算管理处理;对1个村委会违规使用光伏资金11.28万元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处理;对公益性岗位多领取工资0.98万元的问题,要求清退收回乡村级代管中心核算管理处理;对1个村委会违规核销往来款0.89万元的问题,要求归还资金原渠道处理;对8个公墓管理费及坟石款结余21.96万元未交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核算管理的问题,要求各相关村委会上交结余款到村级代管中心进行管理处理;对弄别村2022年专业合作社清算应付养殖款6.07万元,未落实债权人并清偿的问题,要求落实具体债权人,并完成应付款的支付清偿处理;对9个村附件单据不完整,1个村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问题,要求曩宋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核算中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处理。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一是认真履行代理会计核算职责职能;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三是加强票据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曩宋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根据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3年12月14日,整改情况如下:针对曩宋村梁河县宋红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代管的曩宋乡农贸市场应缴未缴非税收入57.51万元的问题,未完成整改,原因是梁河县宋红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产品收入还未到账,无法上缴应缴的非税收入;针对曩宋乡农贸市场-民族文化广场铺面出租收取租金未上交相关税金和问题,已缴税金5.4万元,完成整改;针对曩宋村修建农贸市场钢架棚重复报账3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针对3个村委会虚列支出4.66万元的问题,芒东村委会已清退虚列支出余额0.2万元缴入省财政,完成整改;对1个村委会伙食费超标准报销0.16万元的问题,曩宋村委会已清退超标准报销伙食费缴入省财政,完成整改;对3个村委会超范围使用村集体公共资金支付村内临聘人员(炊事员)工时费6.46万元的问题,已清退收回乡村级代管中心核算管理,完成整改;对1个村委会违规使用光伏资金11.28万元的问题,已收回8.8万元归还资金原渠道,未完成整改2.48万元,原因是申请延期到2024年出售甘蔗获得的收入再归还资金原渠道;对公益性岗位多领取工资0.98万元的问题,已清退收回乡村级代管中心核算管理,完成整改;对1个村委会违规核销往来款0.89万元的问题,已收回归还资金原渠道,完成整改;对8个公墓管理费及坟石款结余21.96万元未交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核算管理的问题,各相关村委会已上交结余款到村级代管中心进行管理,完成整改;对弄别村2022年专业合作社清算应付养殖款6.07万元,未落实债权人并清偿的问题,已退回债权人赵某某等三人股金1.8万元,结余4.27万元已交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核算管理,完成整改;对9个村附件单据不完整,1个村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问题,曩宋乡人民政府已通过开展村级财务收支及管理业务培训和乡村级代管中心对不完整的原始报销凭证更正、补充、完善,完成整改。

文章来源:梁河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