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梁河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暨见义勇为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结果公告
2024年12月4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梁河县审计局于2024年5月至6月,对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梁河县委政法委”)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暨见义勇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梁河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梁河县财政局下达梁河县委政法委2023年度预算总额为410.24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3年部门总收入308.7万元,总支出296.0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61万元。2023年年初见义勇为资金31.01万元,2023年总收入1.77万元,2023年总支出2.44万元,2023年年末见义勇为资金结余30.3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梁河县委政法委2023年预算执行、决算编报基本符合预算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年度预算收支核算基本符合相关规定。但审计也发现,梁河县委政法委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无预算支出、多报差旅费、未按规定上缴存量资金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5万元。
2.无预算支出7.01万元。
3.多报差旅费0.15万元。
4.未按规定上缴存量资金0.96万元。
5.隐匿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0.86万元。
6.未经批准召开会议且人数超规模。
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不降反增。
8.以拨代支工作经费13.9万元。
(二)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发现的问题
9.在往来款中核算收支,导致决算报表反映不真实1.88万元。
10.账表不符1.79万元。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1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12.赊购资产0.6万元未办理采购手续。
(四)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13.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14.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15.1个内部管理制度内容与上级政策相冲突。
(五)其他方面发现的问题
16.原始凭证不完整326.8万元。
17.账务处理错误,导致账实不符8.65万元。
18.工会经费支出审批不规范。
(六)见义勇为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9.见义勇为协会资金未专款专用0.2万元。
20.见义勇为协会资金未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21.见义勇为协会资金使用情况未向社会公开。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梁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预算编制不完整5万元的问题,要求今后应将单位全部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准确编报本单位预算;针对无预算支出7.01万元的问题,要求严格遵守预算法相关规定,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支出各项资金;针对多报差旅费0.15万元的问题,审计期间已清退多报的差旅费;针对未按规定上缴存量资金0.96万元的问题,要求自行上缴县级财政;针对隐匿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0.86万元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会计法相关规定,加强管理,不得隐匿列支费用;针对未经批准召开会议且人数超规模的问题,要求今后应加强会议管理,严格执行会议管理的相关规定,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针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不降反增的问题,要求今后应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有效降低行政成本;针对以拨代支工作经费13.9万元的问题,要求今后应加强支出管理,严禁以拨代支各项工作经费针对在往来款中核算收支,导致决算报表反映不真实1.88万元的问题,要求今后应加强收支管理,不得在往来款中列收支,确保决算报表真实准确;针对账表不符1.79万元的问题,要求今后编制决算草案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账表相符;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更新、完善固定资产卡片,做到登记到人,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按规定进行登记入账或处理;针对赊购资产0.6万元未办理采购手续的问题,要求今后购买集中采购目录项目应严格按规定办理采购手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针对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问题,要求今后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的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针对1个内部管理制度内容与上级政策相冲突的问题,要求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修改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针对原始凭证不完整326.8万元的问题,要求严格审核报销单据,规范处理会计事项,对无银行转账单据和记账凭证未附有原始凭证的问题进行补充完善相关单据;针对账务处理错误,导致账实不符8.65万元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会计法等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工会经费支出审批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加强工会经费的支出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工会主席应对基层工会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针对见义勇为协会资金未专款专用0.2万元的问题,要求将未专款专用的资金0.2万元作归还原资金渠道处理;针对见义勇为协会资金未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的问题,要求将见义勇为协会资金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针对见义勇为协会资金使用情况未向社会公开的问题,要求定期向社会公开见义勇为资金使用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梁河县委政法委及时制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案,积极推动整改工作。根据梁河县委政法委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4年9月12日,2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情况如下:针对预算编制不完整5万元的问题,今后将全部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准确编报预算;针对无预算支出7.01万元的问题,邀请县财政局工作人员到单位进行业务培训,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支出各项资金;针对多报差旅费0.15万元的问题,审计期间已清退多报的差旅费,并于2024年7月30日于将退回的差旅费上缴国库;针对未按规定上缴存量资金0.96万元的问题,于2024年7月30日已上缴财政;针对隐匿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等0.86万元的问题,邀请县财政局工作人员到单位进行业务培训,今后准确列支各项经费;针对未经批准召开会议且人数超规模的问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会议费管理办法,今后严格执行会议费的规定,杜绝无审批及超标准召开会议;针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不降反增的问题,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及过紧日子的要求,今后应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有效降低行政成本;针对以拨代支工作经费13.9万元的问题,邀请县财政局工作人员到单位进行业务培训,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在往来款中核算收支,导致决算报表反映不真实1.88万元的问题,邀请县财政局工作人员到单位进行业务培训,今后杜绝在往来款中列收支,确保决算报表真实准确;针对账表不符1.79万元的问题,邀请县财政局工作人员到单位进行业务培训,今后准确编报部门决算草案,确保账表相符;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更新完善了固定资产卡片信息,对盘盈的资产进行了入账处理并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对盘亏的资产进行处置申报处理;针对赊购资产0.6万元未办理采购手续的问题,2024年8月对赊购4件资产办理了采购手续;针对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问题,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的相关规定,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补充完善了单位公务接待审批单,今后严格执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针对1个内部管理制度内容与上级政策相冲突的问题,修改完善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针对原始凭证不完整326.8万元的问题,按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单据,传达学习了培训费管理办法,今后严格审核报销单据;针对账务处理错误,导致账实不符8.65万元的问题,邀请县财政局工作人员到单位进行业务培训,今后严格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确保单位会计核算真实可靠;针对工会经费支出审批不规范的问题,2024年7月开始,工会经费支出已由工会主席负责审批签字;针对见义勇为协会资金未专款专用0.2万元的问题,于2024年7月26日将资金退回见义勇为基金账户;针对见义勇为协会资金未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的问题,已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针对见义勇为协会资金使用情况未向社会公开的问题,2024年8月1日将2019-2023年见义勇为资金使用情况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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