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暨2022-2024年
土地出让金管理使用情况
审计结果公告
2025年12月1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梁河县审计局自2025年2月至4月,对梁河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暨2022-2024年土地出让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县财政局下达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预算总额为1782.99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1782.99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4年部门总收入7538.75万元,总支出7538.7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2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2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预算执行、决算编报基本符合预算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年度预算收支核算基本符合相关规定。但审计也发现预算编制不完整、违规报销差旅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存量资金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50.37万元。
2.无预算支出16.67万元。
3.违规报销差旅费0.12万元。
4.违反合同约定进度付款13.55万元。
5.以变更合同支付条款的方式突击花钱27.79万元。
6.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23.66万元。
7.未按规定上缴存量资金54.62万元。
8.超范围列支会议费0.76万元。
9.超预算支出接待费0.12万元。
10.隐匿列支“三公”经费0.19万元。
11.隐匿列支工程项目支出64.87万元,导致决算报表部分数据不真实。
12.未履行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
13.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14.内控制度与上级文件冲突、内容相互冲突及修订不及时。
15.未建立公务差旅费审批制度,致使频繁出现事后审批事项。
16.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决策。
17.拖欠市场主体账款。
18.应退未退履约保证金4万元。
19.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20.往来款长期挂账。
21.未经审核支付工程款等支出559.11万元。
22.原始凭证不完整636.58万元。
23.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未整改完毕。
24.对闲置土地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土地闲置。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梁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预算编制不完整50.37万元的问题,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应将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准确编报本部门预算;针对无预算支出16.67万元的问题,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应严格遵守预算法相关规定,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支出各项资金;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0.12万元的问题,要求县自然资源局进行清退;针对违反合同约定进度付款13.55万元的问题,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应收回违反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支付的资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再支付合同余款;针对以变更合同支付条款的方式突击花钱27.79万元的问题,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应收回上述款项,待收款方出具成果报告后再支付相关款项;针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23.66万元的问题,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及时将非税收入上缴县财政;针对未按规定上缴存量资金54.62万元的问题,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应及时将单位结转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针对超范围列支会议费0.76万元的问题,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会议费的管理,不得超范围列支会议费;针对超预算支出接待费0.12万元的问题,要求县自然资源局今后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不得超预算支出;针对隐匿列支“三公”经费0.19万元的问题,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应严格执行会计法等相关规定,加强管理,不得隐匿列支费用;针对隐匿列支工程项目支出64.87万元,导致决算报表部分数据不真实的问题,要求县自然资源局今后应加强支出管理,不得隐匿列支,确保决算报表真实准确;针对未履行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的问题,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应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及时建立绩效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工作,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按规定公开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按规定进行登记入账或处理;针对内控制度与上级文件冲突、内容相互冲突及修订不及时的问题,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应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修改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针对未建立公务差旅费审批制度,致使频繁出现事后审批事项的问题,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应及时建立公务差旅费审批制度,加强公务出差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出差的规定;针对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决策的问题,要求县自然资源局今后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的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针对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问题,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应采取措施,积极化解拖欠的账款;针对应退未退履约保证金4万元,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进行清退;针对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的问题,作移送相关部门处理;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应加强往来款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应采取有效措施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进行清理;针对未经审核支付工程款等支出559.11万元的问题,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财务审核,补充完善相关资料;针对原始凭证不完整636.58万元的问题,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应严格审核报销单据,规范处理会计事项,补充完善相关单据;针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未整改完毕的问题,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应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加强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问题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针对闲置土地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土地闲置的问题,作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及时制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案,积极推动整改工作。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5年11月25日,2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问题整改期限内正在整改,整改情况如下:针对预算编制不完整;无预算支出;超范围列支会议费;超预算支出接待费;隐匿列支“三公”经费;隐匿列支工程项目支出64.87万元,导致决算报表部分数据不真实;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决策7个问题单位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与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0.12万元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审计期间已清退并上交县财政,完成整改;针对违反合同约定进度付款13.55万元的问题,已收回资金13.55万元,完成整改;针对以变更合同支付条款的方式突击花钱27.79万元的问题,已收回资金24.8万元,2.99万元达到支付条件,完成整改;针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23.66万元和未按规定上缴存量资金54.62万的问题,已按要求全部上缴县财政,完成整改;针对未履行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的问题,已建立《绩效管理制度》《预算绩效监控制度》,对2023年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公开,2024年绩效进行自评并公开,完成整改;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对固定资产再次进行全面盘点,盘盈盘亏的资产进行账务处理,完成整改;针对内控制度与上级文件冲突、内容相互冲突及修订不及时的问题,完成《梁河县自然资源规章制度》更新,此次除修改原有规章制度外,新增部门工作职责3个,新建规章制度14项,完成整改;针对未建立公务差旅费审批制度,致使频繁出现事后审批事项的问题,完善了《梁河县自然资源局公务差旅费审批制度》,今后严格执行财务报销事前审批制度,完成整改;针对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问题,已整改5.75万元,正在整改;针对应退未退履约保证金4万元,已进行清退,完成整改;针对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的问题,已上交印花税,完成整改;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已整改1684.34万元,正在整改;针对未经审核支付工程款等支出559.11万元的问题,对20个承接单位所欠缺资料和手续进行了完善,完成整改;针对原始凭证不完整636.58万元的问题,补充完善了相关附件资料,完成整改;针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未整改完毕的问题,已作账务调整,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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